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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监管整改措施

农村食品监管整改措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村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同样也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们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本文试图以*市为例,浅析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对策措施。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环节很多,监管的部门也很多。20*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此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18个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遵循“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环节的日常卫生监督;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各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达到有专兼职人员、专室、电脑、工作制度、投诉举报电话、台帐、活动记录等“七有”标准;在各村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也具备专兼职人员、电话、制度、台帐、活动记录。由此,建立了“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

建立上述工作机制后,在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如成员单位职责、信息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即“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把食品安全工作向农村推进;三是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镇、放心店”创建,以此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安全放心度;四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市室外烧烤、夜市排档、熟食摊点、豆制品加工、儿童食品、小酒坊、纯净水、农村食品、肉制品、奶制品和保健食品等10多项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食品安全形势有所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加强。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食品安全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诸多环节,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

1、源头污染问题没有完全控制。工业化大生产引起环境污染加剧,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特别是农村种植、养殖大户,为减少虫害、降低成本,使用违禁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农药的滥用,还导致害虫的抗药性增加,农产品施药频次越来越多,用药量越来越大。

2、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不高。据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为10人以下小作坊。一是产业比重小。全市食品企业工业20*年总产值56951万元,年产值100万元以下企业633家,占总数的93.8%;二是规模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的规模企业数仅占全部工业规模企业总数的5%左右;三是作坊式企业多。667家企业中,约61%的企业均为小作坊,其中豆腐作坊达204家,占企业总数的30.1%,另有糕点类(面包、蛋糕为主)加工企业达251家,占企业总数的37.1%;四是质量管理状况不容乐观。食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质量意识差、卫生状况差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小作坊从业人员素质低、工艺落后、加工设备简陋,不具备检验能力。同时这些单位的周边环境和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都较差,生产场所和居民区混住在一起,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3、农村食品市场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超市、小食品店等经营秩序还不太规范,甚至不同程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经营业主的索票索证意识不强,销售台帐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4、餐饮业安全管理亟待加强。一是卫生管理与制度十分欠缺。据调查,91.2%的乡村餐饮单位未建立卫生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二是单位管理较为混乱。大多数小型餐饮户,管理十分松懈,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为了节约成本,店主仅让一部分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人员变动后也不主动申领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率仅达85%。在办理健康证过程中,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也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未能真正接受教育,卫生知识匮乏,个人卫生大多不符要求;三是原料采购随意性很大。除学校食堂逐步建立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外,乡镇餐饮单位几乎从不索证索票,存在怕麻烦、怕费时思想;四是卫生设施不健全。大多餐饮单位卫生设施不健全或不配套,尤其是面食、小吃加工经营户,生产经营面积普遍不足,操作间面积与加工量不相适应,功能间不齐全,甚至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如无专用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仓库等等。仅有一半左右的单位对餐具进行消毒;五是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或未获批准擅自改建、扩建。

5、食品安全检测有待规范。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形同虚设;流通环节质量检测结果尚无法律效力,仅能作为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不作检验现象还很突出;消费环节食品抽样覆盖面亦不够全面。有检测能力的监管单位普遍存在仪器匮乏、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亟待添置必要检测设备,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需求。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

1、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目前,农村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和小孩,价格仍然是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另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缺失,造成伪劣食品有其生存空间。

2、食品安全法制有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交叉重叠执法、重复检验或相互推诿、监管不力现象。

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缺乏保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条块上尚无专项经费,地方政府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经费的不足制约了综合监管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很多措施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和改善食品安全监管。

1、营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宏观环境

首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目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因其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等原因,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建议全国人大,在全面调查、广泛征询的基础上,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相信此法的出台,必将促进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处罚力度,改善食品安全执法不规范的情况。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再次,要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最后,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必须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以新技术的安全评价为例,基因工程和辐照等高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引进,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特殊的挑战。某些新技术虽然会提高农业生产量,同时也可能使食品更安全,但若让广大消费者接受,必须对其应用和安全性进行评估,而且这种评估必须公开、透明,并采用国际上认可的方法。

2、多方联动,强势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所谓“三网”,是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和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具体措施有:

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切实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中,监管责任网是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秩序不断好转的关键。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的合力,加快实现监管重心的下移,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解决好影响农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努力构筑打假治劣、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然得到他们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要把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作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建立起一支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向农村基层延伸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地生根,获得持久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