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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组织创新发展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组织创新发展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组织部门,当前就是要认真、系统的学习好十七大精神,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引领组织工作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组织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以人为工作对象,必须全面贯彻以人为本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开展工作。因此,要树立人的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调动和有效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制定政策、设计载体、开展工作,实现党员、干部和人才思想品质的不断提高,能力素质的不断增强,作用价值的全面发挥,使组织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也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要以民生问题为着力点,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就组织部门而言,关注民生不仅要集中体现民意,更重要的是要把民生理念贯穿到组织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并以此推进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首先要以民生为基点,全力培养关注民生、重视民生的执政主体。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把党员干部的执政思路和工作理念与民生问题对接,树立“立党为公”的理想信念。同时,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把群众观念强、关注民生的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打造“执政为民”的工作主体。其次要以民生为抓手,努力探索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党建路径。当前,就是要积极推行体现民生愿望和党内民主政治建设要求的党务公开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等,激发组织工作活力,营造民主、和谐的党内环境。第三要以民生为己任,尽力铸就情注民生、服务民生的组工团体。要加强作风建设,教育组工干部以“民生”为标尺衡量自己、规范自我、服务人民,搭建起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三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切入点,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组织工作要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必须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把维护组织工作公平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遵循党的建设规律和组织工作规律,树立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创新求实的理念,努力在组织工作的思路、制度、标准、程序、操作等各个环节上求公,在干部工作、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等各项内容上求公平,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满意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也使组织工作在指导思想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一致,在工作目标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协调,在工作部署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呼应,在工作环节上与和谐社会建设相衔接,更加顺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四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为发展服务是组织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展示新作为、发挥新作用的本质要求,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保证。组织部门必须以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责任感,研究思考与组织工作紧密相关的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首先,要树立“发展决定用人,用人服从发展”的观念,围绕发展选配好领导班子。其次,要围绕发展开展党建活动,通过好的活动载体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以大党建促进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第三,要围绕发展培训干部,重点为各级干部补好、上好经济课和管理课,并选派干部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去实践,到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中去锻炼,培养一大批懂经济管理的创业型人才。第四,要围绕发展制定考核办法,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将领导干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维护和谐稳定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起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