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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关于农业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一、认真组织实施自查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立了2013年农业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股、办公室、经作站、种子管理站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股,全力开展本次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2、明确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文件精神,这次农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检查的范围是2006-2009年安排我县的农业建设项目,检查的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系统填报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项目功能发挥情况。

3、周密安排部署。检查工作共分三个小组:工程组负责检查田间工程、仪器设备的完成情况、质量、进度、功能发挥情况;资金组负责检查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概预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组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信息系统填报情况、档案管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

二、自查情况

涉及检查项目2个,一是县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6月10日经省农业厅竣工验收;二是省县棉花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11月4日经市农业局初步验收,详细情况如下:

(一)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586万元,到位资金4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45万元,占计划的100%,地方投资141万元,未到位。实际完成投资445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占计划计划总投资的75.94%。

1、田间工程

计划投资454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3586594.25元,占计划任务的79%。

(1)砌筑地埂:计划修建10千米,投资557200元,实际修建6.813千米,完成投资1044336.99元,占计划任务187.43%;

(2)整治山坪塘:计划整治8口,投资401200元,实际整治10口,完成投资633829.82元,占计划任务157.98%;

(3)蓄水池:计划修建33口,投资734700元,实际修建15口,完成投资190912.67元,占计划任务25.99%;

(4)排灌渠:计划修建10千米,投资1176800元,实际修建11.1769千米,完成投资912836.38元,占计划任务77.57%;

(5)人行便道:计划修建5.56千米,投资272800元,实际修建10.49千米,完成投资405024.54元,占计划任务148.47%;

(6)蓄粪池:计划修建1000个,投资1323400元,实际修建10个,完成投资8716.08元,占计划任务0.66%;

(7)机耕道:实际修建2.172千米,完成投资390937.77元。

2、仪器设备

计划购置36台套,投资800000元,实际购置43台套,完成投资651800元,占计划任务81.48%;

(1)加工设备:计划购置5台套,投资450000元,实际购置5台套,完成投资429000元,占计划任务95.33%;

(2)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划购置17台套,投资97000元,实际购置17台套,完成投资97000元,占计划任务100%;

(3)辅助仪器设备:计划购置14台套,投资253000元,实际购置21台套,完成投资125800元,占计划任务49.72%;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计划投资25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211605.75元,占计划任务84.64%,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72373.75元,勘测设计费51000元,可行性研究费11283元,质量监理费41800元,招投标费23149元,审计费12000元。

(二)竣工决算情况

1、交付使用资产44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4449700元,流动资产300元。

3、债权48163.90元(县财政局应拨项目资金48163.90元)。

4、债务48163.90元,即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48163.9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2291.90元,重庆市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872元。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成立了项目实施专门机构

1、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农业局2009年6月15日以射农业[2009]32号文件《县农业局关于成立县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局长蔡诚银任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纪检组长,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经作站站长、县农业局计财股股长为成员。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分乡组织技术力量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2、成立了项目招标领导小组。2009年7月14日以射农业[2009]41号文件《县农业局关于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立了由局长蔡诚银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周朝军为副组长,局办主任任本俊、计财股长汪舟、经作站长邓旭阳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与定标工作,确定了招标原则和招标方式。

3、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由县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项目实施监督小组,主要按照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要求,监督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政策要求。特别在每个项目的招标、投标中,财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的有关领导都亲自到场进行了监督指导。农业局也派了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田间工程现场监督人员和监理人员一道长期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进度,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一是领导责任制度。项目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农业服务中心为项目法人。

二是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乡(镇)、村都签订了合同,明确各自的任务、目标、权利、义务,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搞好项目实施。

三是招投标制度。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田间工程分标段实行网上比选招投标,仪器设备在政府采购网上招标采购。

四是项目监理制度。直接委托有监理资质的机构,对田间工程各环节进行质量、进度及投资的监理。

五是工程管护制度。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思路,为了管护好项目的工程设施,延长工程寿命,充分发挥其改后效益,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县、乡(镇)与涉及村社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要求各村社落实管护人员、责任和经费,确保建设一处、管理一处、效益发挥一处,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设施利用率,维护项目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项目成果的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

四、项目效益

1、改善了项目区生产条件。通过综合治理,改良了棉田土壤,减少了水土流水,实现了便利灌溉,方便了田间操作,解决了项目区农民生产生产常年存在的走路难、用水难等问题,让农民感受到了党对农业的重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青岗镇文化村项目区的群众自发组织,给农业局送来了真心感谢的锦旗。

2、提高了农民植棉技术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培训了农民植棉技术,为全县棉花节本增效技术、综合利用技术、抗灾高产技术的推广打下了坚实基础。2012-2013年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文化村和张王村作为县棉花高产创建核心示范区,示范面积700余亩。由于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好的改变,棉农种棉积极性大大提高,两个村植棉面积比2009年增加120余亩,通过高产技术培训,提高了棉农植棉技术水平,增加了棉花产量,增加了棉农收入,为全县棉花种植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增加了植棉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生产条件,培训了农民植棉技术,提高了棉农植棉水平。2012年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7月15日、8月15日和9月10日对两个乡镇五个项目核心区的部分棉田进行测产,亩平皮棉产量达到85公斤,比全县大面积的66.5公斤亩平增加18.5公斤,亩平增收370元。核心区年新增棉花生产能力37吨,实现直接经济效益74万元以上;生产示范区年新增棉花生产能力180吨,实现直接经济效益350万元以上。

4、带动了全县大面积棉花生产。通过项目实施和核心区的示范,大大提高了棉农的种棉积极性,带动了全县棉花生产。2013全县植棉面积达到10万亩,比上年植棉面积增加9800亩,增加10.8%。皮棉亩平79.65公斤,比上年亩平增加3.35公斤,增产4.4%,总产增加33.5万公斤,增加产值670万元,为棉花面积的稳定和推动棉花生产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原材料、劳动力成本涨价、工程占地协调难等因素,加之县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办法落实,造成项目资金不足,使个别田间工程项目未全面完成。

六、建议

是全国优质棉基地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和全省最大的产棉县。通过该项目实施,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但基地建设规模不够,尤其是科技投入不够,还需要各级继续增加投资建设,增加科技投入,才能真正发挥出示范基地的作用,才能把建成全省的棉花生产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