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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汇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汇报

临泽县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净化行业风气、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保证。下面,我就临泽县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继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同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相结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成立了综合组、整规组、督导组、案件组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能,分组负责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为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先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摸清全县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采取发函征询、座谈讨论等形式梳理确定治理重点,全县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26份,座谈讨论24场次,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确定了以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单位负责人、医务人员三个层次7项治理重点,制定了《临泽县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制度。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各单位之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平衡。

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我县始终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同全县开展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宣传教育面。召开了由全县卫生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议,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为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粘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医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自查态度,明确治理时限和政策界线,营造强有力的治理氛围。止目前,全县共召开动员会议40场次,参加942人次,举办专题教育会6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949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39篇,悬挂横幅9条,粘贴标语152条,办板报19期,医务人员的受教育面达99%。

三、强化工作措施,力求工作实效。针对全县卫生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及特点,我局从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入手,强化治理措施,力求工作实效。一是规范药品采购渠道。通过调查,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主要原因是药品经销商过多过滥,监管困难。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局组织召开了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各单位推荐药品供应商,确定了河西三州、兰州锐驰、兰州新光、西安市医药公司、安徽华源、临泽县医药公司六单位为临泽县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供应企业,每公司只能确定1名业务人员在临泽县范围内经销药品,并在县卫生局备案,各医疗机构均不得通过其他企业及经销人员购进药品。对一些临床特殊需要的卫生材料、药品等,确定的供应企业无法供应,医疗机构需将用药计划报送县卫生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购进。组织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供应协议,卫生局作为监督方实施监督,对给予药品、医疗器械好处费的企业,我局将立即终止协议,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购进的药品,一律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处理。二是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医疗单位经论证、计划购置的医疗设备必须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政府采购规定统一招标采购,任何单位不准自行购置医疗设备。三是严格控制购进药品数量。医疗卫生单位购进药品按照既能保证临床用药,又不能造成药品积压的原则,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县级医院药品一次购进量不超过60日的用量,乡镇卫生院药品一次购进量不超过30日的用量。四是实行药品价格定期评价制度。根据药品市场价格走势,由我局会同物价、药品供应企业、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药品价格评价小组,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评价,适时调整全县药品价格,切实降低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四、积极引导发动,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县卫生局通过电视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鼓励社会各界对医药购销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止目前,全县尚未收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二是设立专用账户。通过与财政部门协调,在工行临泽县支行设立了临泽县治理商业贿赂专用账户,供卫生系统医务人员上缴2001年以来收受的贿赂。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卫生局制定了《临泽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清理表》,分单位、个人受贿类别,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对2001年以来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止目前,全县共清理出2001年以来11家医疗卫生单位收受药品经销商以让利、折扣、赞助、药品质量保证金等形式给予的贿赂3172893.9元,其中县级医院2303555.9元,乡镇卫生院869338元。从清理上报的情况看,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元,养老保险金元,房屋维修元,药品款元,职工福利费元,招待费元,疫苗款元,死亡职工抚恤金元,单位零星开支元,县监察局收缴31712.55元。县医院虽然对收受贿赂总额进行了清理上报,但用途尚未上报。个人收受商业贿赂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目前,设立的专用账户中尚无人上缴收受贿赂。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3个月的治理工作中,我县虽然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医疗单位领导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落实不够;二是个别医务人员对自查自纠工作认识不到位,自查清理态度不积极;三是个别单位对突出问题不敢动真碰硬,遮遮掩掩,触及不到实质性问题;四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六是在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方面还需认真研究和探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卫生系统各级各类人员的思想认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医务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宣传、再动员,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端正自查清理态度。二是认真摸排案件线索。由卫生局纪委牵头,从药品经销企业、药品经销人员、与医疗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入手,加大案件调查力度,积极摸排案件线索,掌握工作主动权,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医疗机构,将作为重点整顿对象,依据政策坚决予以处理,增强工作的震慑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结合治理工作的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医疗机构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卫生行业纠风治乱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行业内部建立抵御商业贿赂的强大屏障,促进卫生事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