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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目标考核发展汇报

城建局目标考核发展汇报

200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密结合试验区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了规划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圆满地完成了2009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也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法规。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一位局级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同时,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把《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2009年学习培训计划,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轮训,先后4次组织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政务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条例》规定的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制定、规划实施等内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是修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健全了规划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实现了规划信息适时动态更新,确保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分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工作制度,严格对外新闻审批、日常新闻采访接待和突发事件新闻程序,主动开展包括举行新闻会和通气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件等多种形式的新闻活动,增强了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一年来,我局参加市政府新闻会3次,召开了1次规划专题新闻会和11次新闻通气会。四是建立了规划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将规划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定期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办法(试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三、不断丰富和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在建立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我局对“成都规划”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结合实际建立了“稳、固、显”及时更新的政务公开栏目,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规划”网站主动规划信息1740条,对涉及民生的152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告、公示,受理依申请公开24条,全部及时按规定公开。同时,通过规范政务中心窗口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充分运用听证会、局长信箱、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全年公开办事指南8类,发放便民资料共计7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