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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部门肩负着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职能,而高职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作用,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一、高职教育的现状和原因剖析

当前,学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竞争和压力。大学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发展慢了就意味着退步。客观分析形势,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肯定过去取得的辉煌成绩和进步,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坚定信心;另一方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总结教训,冷静思考。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不只是在量上的增长和规模上的扩张,不只是意味着要继续改善办学的物质条件,更主要地意味着大学理念、大学制度和大学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意味着科学、民主、创新、进步的一流软环境的培育和养成。我校最大的问题还是发展不够的问题,主要矛盾应该是广大教职工希望全面发展和进步与学校发展不够的矛盾、广大学生希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与学校教育资源不优的矛盾。还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比如:一些干部长期在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思维容易形成定式,少数同志满足于成绩,安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动力;评价学校各部门、各环节及全体教职员工推进科学发展的成效机制还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备并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等。因此,需要我们着眼于单位各项人事、工资、奖励等管理制度的改革,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从制度上保证那些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优秀人才和优秀干部能够劳的所得有利于发挥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有利于学校管理,也有利于个人锻炼和成长。

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

为正确处理行政管理、教师、工勤人员三者分配关系,我们对全校教职工的分配制度进行了大胆试水,按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要求,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并建立和完善了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切实做到了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打破了之前职工津贴一直沿用以前“大锅饭”政策,彻底改变了以前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健康,稳定发展。

(一)教职工收入的主要构成:

行政管理、工勤、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主要构成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工作任务津贴和绩效津贴构成。专任教师收入的主要构成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和绩效津贴构成。

(二)各构成要素的内涵:

1、基础工资:由国家规定的教职工档案工资中“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津贴组成。

2、岗位津贴:A、按不同岗位,实行职级档次制。本科毕业生享受见习期津贴,硕士毕业生享受教师第二档岗位津贴,博士毕业生享受教师第4档岗位津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在科员岗位2年以上,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者,可进入第5档,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在办事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者,可进入第3档。

B、教职工连续两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者,岗位津贴要晋升一档。

C、对专业技术职称高于行政职务的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按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工作任务津贴按现任行政职务享受。

3、行政职务津贴(在岗并承担具体行政职务责任的中层以上人员)按10个月计发:

4、工作任务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任务津贴,确定标准为:全校教职工岗位津贴平均数×系数×80%。

5、课时津贴:

A、在管理岗位受聘的教师(双肩挑),有教学任务(独立承担一门课,计划学时不少于40节)时,可以在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任选其一。教学任务未达到规定要求时,不能选教师岗位。

B、专任教师实行基本工作量制,每学年基本工作量为270节,但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550节。专任教师的课时费按公式:元/标准课时×课时数×教学质量评价权重发放课时津贴。教学质量权重分为A、B、C、D四级。A级1.2、B级1.1、C级1.0、D级0.8。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专职教师的15%,B级不超过40%,D级不超过5%。若专任教师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则按年岗位津贴/年基本工作量相应扣减。对享受职务级别的专任教师按级别每学年补贴课时数。正科80学时,副科40学时。

C、兼课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兼课)在完成管理工作的同时,可以兼职授课90学时,按其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津贴。超过部分不记课时津贴,只记工作量。

6、绩效津贴:学院根据教职工的业绩、成果、贡献设立的奖励津贴,具体设先进工作者津贴、科研津贴、科研成果津贴、论文津贴和专利津贴。

(三)配套制度建设

1、加班、值班制度

节假日加班和值班津贴按每天20元标准发放。值班时间从早上8:30至下午16:30;从下午16:30至次日早上8:30,分别按一天计算。节假日加班的人员工作时间一次性累计达4小时按半天标准规定发放津贴,满8小时按1天标准发放津贴。因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在节假日上课,由教务科根据教学安排核算其相应的课时费,不得重复计算加班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缺岗或随意请人代岗,一经发现,每人每次酌情扣发值班津贴15-30元,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值班人员,除扣发当日值班津贴外,酌情扣发年终津贴。

2、带班津贴发放制度

专职政工干部带班津贴=固定津贴×班级差异系数+人数差异津贴+奖励津贴。带班津贴以当月带班天数满30天为标准计算,带班天数不足30天的,带班津贴按每天5元标准予以发放。经本人申请,于每月15日之前被学院批准休退学的学生不纳入当月带班津贴计算范围,于每月15日后被学院批准休退学的学生仍纳入当月带班津贴范围。每月15日之前被学院批准复学的学生纳入到其复学后所在班级的带班津贴计算范围,15日之后复学的学生不纳入。

3、外聘人员工资奖金分配制度

能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外聘人员工(由主管科室考核认定)并能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者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500元。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年终每人另发放安全奖金300元。外聘人员请病事假的,按20元/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旷工者按20元/天扣除外,另扣发当月工资的10%。寒暑假安排值班的,发放全工资;没有安排值班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费。

三、取得了成效

(一)完善学校人事制度。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学校在教委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控制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设置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各个岗位,并逐个完善制订岗位职责,按岗位职责与在职员工签订聘任合同,并进行平时和年度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与晋升、奖惩、聘用、工资待遇等挂钩。

(二)建立和完善了奖金分配制度。根据教职工的职务、工作量和工作成果拉开差距发放,实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打破了学校内部奖金发放的平均主义。在学校的常规管理和目标管理上,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职责范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使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同奖金挂钩。明确考核要求的职务津贴发放办法,完善有激励导向作用的教职工津贴发放办法,奖优罚劣,奖金分配向教学第一线倾斜。实行奖金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挂钩,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