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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汇报

水利局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汇报

市安办:

根据市安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在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泸市安办〔*〕4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我市的在建设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督查工作,现将开展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局及时以泸市水函〔*〕270号文将此次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转发了各县区水利局,要求充分认识本次督查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各县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制定具体的督查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范围,细化督查内容,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法和要求,确保此次专项督查活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促使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有效遏制在建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在认真抓好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重点抓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地方小水电、龙爪河引水工程等在建工程的督查。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我局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各县区对在建的病险水库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从检查情况看,在建工程都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进场前均签定了《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头,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标语,通过督查,在建的病险水库均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2、在建地方水电工程。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的在建水电工程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填发了整改通知书,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整改未经验收合格前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目前已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5处(其中重大隐患3处),现已落实整改措施。

3、龙爪河引水工程。该工程是一处中型水利工程,是我市古蔺县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该工程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论是大坝开山取石及浆砌、渠道隧洞施工、还是配套水电站建设工程均与施工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每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施工现场塔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制定和落实了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通过排查,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小问题予以及时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督查,在建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没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施工人员有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的现象。二是安全生产制度内容不较完善且较陈旧,特别是工程施工安全预案内容不够完善,个别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监管部门虽然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督查,但偶尔存在空挡的情况。

下步工作打算:目前正值冬春修黄金季节,大量水利工程开工在即,同时为拉动内需,部分项目需保质量、抢工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更高。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抓好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促进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全面贯彻落实,注重要求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安全预案从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角度予以完善。三是监管部门加大对在建工程监督检查的次数和范围,力求安全生产不留空挡。通过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督查活动,使水利系统不断加强和规范了安全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的制度,同时督促各项目业主制定出更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落实和完善,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