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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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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情况汇报

近年来,特别是*年以来,我县干部监督工作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为重点,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将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干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精神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出台后,我们认真进行了学习、传达和贯彻。去年3月份在全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集中学习月活动;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干部监督工作特约信息员进行了分类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意见》精神,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这些措施,使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全面了解《意见》精神,为干部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抓好学习、宣传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推动《意见》的贯彻和落实。一是去年初,结合干部考核工作,对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问题突出的都及时向县委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了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结合“解放思想、优化环境”讨论和整治活动,我县于6月份在全县县乡机关全面开展了一次思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县委组织部对46个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进行了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三是实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于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年,对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审计结论进行了充分运用。今年3月又对14名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正职进行了离任审计,在去年上半年县直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中,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待岗。

二、依照《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进一步改进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规范考核程序,努力保证选拔任用干部的准确性。在每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中,不走捷径,不变通程序,严格按照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听取县分管领导和综合部门意见等步骤进行,并将考察材料用微机打印,存入软盘。二是明确考察方式,有效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客观性。在坚持年终考核的基础上,注意加强对重点班子进行经常性了解和跟踪考核,特别是加强对干部在落实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如在全县的植树造林,产业结构调整,兴修水利等中心工作中,县委都派出考察组深入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三是坚持研究和审批程序,充分体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性,在研究和审批干部程序方面,县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县委组织部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在使用考核结果方面。每次都是以县委书记办公会或部长办公会的形式,直接听取考核组的汇报,在全面衡量,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任用意见。四是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年轻干部中公开选拔了10名公职化村党支部书记;采取笔试、面试,答辩的方式,保留了15名农民身份的村党支部书记;在全县范周内公开选拔了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经贸委、监察局、人事局、建设局、审计局、统计局等9个单位的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选拔效果方面,由于坚持了以上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克服,通过自查,县委任免的干部没有出现《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现象,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年12月7日,市委《干部任用条例》检查组一行4人,对我县*年以来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情况反馈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坚持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自查和督查

为了保证《干部任用条例》落到实处,县委出台了《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规范组工干部的言行。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和县直机构改革人事安排中,制定了严明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七不准”要求。为确保县委、人大、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县委于*年8月23日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县级班子顺利换届的通知》,9月13日转发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有关文件。12月11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政治纪律的通知》。由于纪律严明,思想工作比较得力,我县各项选举均一次成功,较好地保证了市委和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近年来,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都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检查。去年以五组干[*l21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在市委检查组检查后,又组成了3个考核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党委、党组结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由于县委要求严格,组织纪律严明,督查措施有力,*年全县没有一例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任免事项。

四、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结合农组热线的值班,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专人负责群众来访来电的登记、办理和反馈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接受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19件,全部办理完毕,受到来访群众的好评,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件,也都能及时办理并按要求上报。如在县领导班子换届中,对市委组织部批转的人民来信,我们都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结果。

五、准确掌握、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年在乡镇党委,人大换届和县直机构改革中,我们组织了考察组对乡镇、县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察。部长办公会议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按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每一个班子,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问题严重的,配合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年度,共有11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六、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一是坚持谈话制度,给干部一个提醒。几年来,县委始终坚持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变动、职务调整、退休时必谈;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工作中遇到挫折时必谈;对于部考核、考察或对领导班子考核后必谈;发现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时必谈;领导班子内出现不团结苗头或领导干部之间出现思想隔阂时必谈;发现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或群众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家庭出现重大事情时必谈;干部向组织提出谈话要求时必谈。二是坚持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做到实事求是,给干部一个清白。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县委组织部都及时发给回复组织函询通知书,要求被函询的干部要在接到函询通知书后1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如实向组织作出说明,必要时,县委组织都还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去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先后对4名科级党政正职干部进行了函询,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坚持诫勉制度,做到客观公正,给干部一次机会。四是建立干部谈心制度。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县委组织部领导采取主动约谈等方式与县管干部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七、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

为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我们注意加强与执纪执法、信访部门的协调与协作。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即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织、纪检、政法、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干部监督工作对策和思路。在每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要求考核组必须征求执纪执法、信访等综合部门的意见。对拟提拔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之前,必须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进行审核把关,这一制度受到省市纪委的高度评价。

八、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在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我们把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回访复查活动,县派驻乡镇、村的督查组,指导组,切实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坚持住户访民,并当作一项重要制度长期坚持,使“干部长期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组织报告团,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原五河县东刘集镇派出所所长陈先家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中,开展了学习浙江军分区范匡夫活动。同时,运用胡长清等典型案例警示大家,用我县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大家,使全县广大干部思想觉悟,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九、积极做好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工作

去年以来,我们始终以政策和事实为依据,认真审理干部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其它历史遗留问题,努力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年度,接待老干部70多人次,对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时予以解决。

十、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加大调研力度。为了探索一条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年上半年,我部成立以副部长王辉任组长的4名同志组成的专门课题调研组,对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明确标准、制定措施,使干部“能下”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调研文章,使我县在拓展干部能下渠道,健全干部能下的评价体系等方面向前推进一个层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领导班子正职和掌管人、财、物的部门领导的监督,注意在日常工作、关键时期了解他们的表现情况,并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家庭圈”有关情况。在县直机构改革和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中,我们又增加了干部考察调查问卷、家庭走访,对在考察中,一些不便了解、群众不愿谈的有关问题,采取调查问卷形式,进行了解,采取家庭走访等形式进行了解其“家庭圈”等方面情况,以便全面掌握情况,更好的实施事前监督,使干部健康成长。

十一、高度重视干部监督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使干部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委聘请了8名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县级离退休老同志任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患员。县委组织部经常召开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息员会议,特别是在乡镇换届,县直机构改革、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等重大人事调整时,都及时召开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息员会议,了解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工作。*年,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监督工作人员进行了4次系统的政治业务培训,特别是注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都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培训。同时,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文档制度,专档保存,专人负责,使干部信息传递更加快捷方便。过去,由于经费紧张,干部监督科一直没有电话,去年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设立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十二、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县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干部监督科,转变了工作职能,配备了得力的工作人员。*年底,干部监督科长到城关镇挂任党委副书记,并兼顾监督科工作,今年又充实了一名副科级干部,专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各乡镇组织委员和县直政工科股长都是干部监督工作人员,从而健全了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组织网络.组织部各科室也都紧密配合,通过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受理来信来访等渠道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问题的信息,都及时反馈给干部监督科,全县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助联动的工作格局。

我们在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加强党内监督,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利,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教育,增强监督意识

要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抓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摆正位置,勇于接受监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乐于接受监督。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程序

一是实行定期评议制度。领导干部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以委任制为主。这种制度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但是有的领导干部上任后,不能很好地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一味地对上负责,因此,有必要实行由上级党组织召集下级党组织成员,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并投信任票,对没有获得半数票以上票的坚决从领导岗位换下来。实行这种制度,就有利于上级和下级一起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有利于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

二是实行定期交流制度。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过长,社会关系就较多,一些非正常的社会关系就会成为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现在我们虽然已实行了交流制度,但不够完善,还必须对交流任职的年限、横向交流还是纵向交流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是实行不定期巡视制度。这种制度在省、市已取得较好效果,也应该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普遍推行,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是实行上级直接领导对下级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制。如果下级领导干部因监督失控,出现严重问题时,也要追究上级有关领导人的连带责任。

五是开展党内廉政监督员与同级党政领导干部“结对子”监督活动。请一些党性强、作风好、坚持原则的离退休老领导担任党内廉政建设监督员,与现任领导“结对子”,实施跟踪监督。

三、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健全保障机制

一要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民主生活会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依靠集体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促进领导班子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在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方面都有着其他途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解决好民主不够,集中过多的现象,特别是要解决好一把手权利过于集中的问题。使班子成员敢于对领导干部监督,同时要敢于监督的干部得到正确的对待。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充分行使对领导干部监督权的保障机制。

四、强化纪检监察职能,树立监督权威

一要理顺监督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对领导干部监督落实难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实行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垂直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纵向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干部任免、报告工作、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权力和工作程序,以树立和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

二要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等基础性法律和法规。有针对性地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将《党章》、《准则》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办法具体化,以便于监督检查。

三要精简队伍。把那些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乐于奉献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五、强化重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突出“三个重点”,确保监督实效。以找准监督突破口为重点,对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政策法规的滞后点、“人、财、物”使用点、监督系统的乏力点等加强监督制约,以执行党纪政纪为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权力运行这个核心为重点,紧紧抓住这根“中枢神经”,强化党纪、政纪和法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纪委组织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在工作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存在着单独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甚至存在缺乏配合、你战我看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要求,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