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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水资源管理工作报告

一、概述

(一)县情。地处北纬32°39′~33°11′,东经114°09′~114°35′。全县辖17个乡镇(街道),281个村(居)委会。县境东西宽40公里,南北长57公里,总面积1580平方公里,总人口83.7万。境内有河130条,其中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27条,分属小洪河和两大水系。小洪河水系主要流经县境东北部,流域面积约3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水系控制着县80.8%的面积,共1277平方公里。

宿鸭湖水库位于境西北部,距县城5公里,湖面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15公里,总面积167平方公里,设计水位57.75米,相应库容127200万立方米;校核水位58.87米,相应库容165600万立方米;兴利水位52.5米,相应库容20500万立方米。

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属湿润性大陆季风气候,气温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温差较大,光照充足。汛期降雨多集中于6~8月份,且强度大、范围广、易发生洪涝灾害,是全国有名的暴雨中心之一。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际、月际变化较大,历史上最大年降雨量是最小年降雨量的3倍以上,旱涝交错现象时有发生,洪涝、干旱是制约本地农业发展的主要灾害。

我县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3717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7262万立方米,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水资源量5431万立方米,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9001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585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占全国均值的1/3,是全省均值的1.27倍。

(二)水情。年度全县降水量717.3毫米,全区性降水过程有5次,降水量137.3毫米,6-9月降水472.4毫米,占全年降水的65.9%。全县地表水总量3.717亿立方米。

(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情况。2015年我县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4号)文件为主线,以落实“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完善“四项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为重点,细化分解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初步确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政策框架、水资源管理指标控制体系、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二、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是:2015年用水总量为13712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7049.4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2579.3立方米,生活及其他用水量为3723.27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三级;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达标。

(一)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县用水总量13712万立方米,其中农、林、渔业用水7049.43万立方米(农田灌溉5.411万立方米),占68%;工业(含建筑业)用水2579.3立方米,占15%;生活及其他用水量为3723.27万立方米,占17%。自评得分20分。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县工业用水量2579.3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2.893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13.92%。自评得分18分。

(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2015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5(年度计划0.605),自评得分16分。

(四)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我县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015年考核名录》共4个,其中3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75%。自评得分18分。目标完成情况总得分76分。

三、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2015年我县制定出台了《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完成了全县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任务。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自查评分80分。

(一)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完成全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持续执行全市的用水总量分配方案。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建立了取水许可电子台账,规范了取用水户档案管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积极推进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落实。

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持续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对我县2015年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水资源费征收额由2012年的不足50万增加到2015年100多万。

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2015年,我县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省政府12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对擅自凿井或取水的单位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对全县所有地下水取用水户下达2015年年度用水计划,逐一发放到各个用水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手中,要求其单位认真填好计划内容,并将按照《用水定额》对各个行业用水标准进行核定,对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情况考核。

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加大农业、工业、生活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在建设项目立项时,严格节水强制性标准,投入资金补贴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限制高耗水、高排放、低效率、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促进工业结构、工业布局合理调整,从总体上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流通环节,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在建筑工程报建时,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环节,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通过建设节水灌溉项目区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全县4个水功能区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92%。拟定了水功能区达标率评价考核方案,初步建立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的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的水生态修复,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四)有关保障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从2015年开始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到2015年底,部分水资源管理中心平台系统建设已完成,可进行联网试运行。

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将水资源费作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招商引资,加大了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文明工程和工业、农业节水工程建设。

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2015年相继出台了《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利用多种手段连年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

四、成效及经验

从近两年来看,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管理基础与能力建设进度加快,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得到强化,水患意识和节水观念进一步深化。同时,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水资源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感。

一是加强了水资源严格管理和水价杠杆的倒逼机制,加快了经济转型升级,一些高耗水、低产值企业遭淘汰,企业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加快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量水质监测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一系列比较有力的措施,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了最大的保障功能。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总体上,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是:管理水平还比较落后,水资源节约保护力度不够,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和农业、工业用水效率较低;水资源管理法制和规章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还未全面完成,用水总量管理、计划管理、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论证等还存在一定不足,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抓好四项整改举措:一是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考核工作为载体,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节约用水举措为重点,加快水生态文明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水生态文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针对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查漏补缺,夯实基础。重点是进一步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管理和“四项”制度,完善水资源管理规划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六、自评结果

根据市水利局等十局委印发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水利厅印发的《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规定要求,经过综合测评,我县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分80分,为良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