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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3篇

工作报告3篇

第一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抽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廉租住房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2010年,我县开始建设廉租房,现已建成的30套廉租房,2012年建成260套,2013年建成470套,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具体分配及日常的管理由县城建局下属单位房管所具体负责管理,每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根据县政府批转的《县城镇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建成的廉租住房按文件规定进行了审核,分配按海北州政府批转的《西海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租住分配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了执行,租金按办【2012】227号文件执行,保障面积为户均35平方米,35平方米以外的住房面积,每月按5元/㎡的标准收取租金,作为廉租住房房配套设施的维修等费用,具体费用支出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第405号和【2013】166号文件执行。

(二)廉租住房动态管理现状

对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经社区初步审核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户,由县城建局、民政局、三角城社区等部门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对于已登记的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赡养人、扶养或抚养人的城镇孤老、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单亲家庭等困难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条件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县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经再次审核后,管理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管理机关取消其资格。一是廉租住房入住对象准入与退出机制。凡属县域城镇常住户口并居住五年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福利分房的家庭,可申请租赁廉租住房。无稳定生活来源和无依靠的孤、老、病、残特殊困难家庭或下岗、待岗等无业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居民,没有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二是根据《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省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性文件,落实廉租住房“自愿购买、租售并举、有限产权”政策。我县分别制定了《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租住分配及管理办法》。按照“入住对象必须签订1年(含)以上的廉租房租赁合同并缴纳超出保障建筑面积的房租;并与部分自愿购房家庭户签订了出售合同,并交纳50%的购房款;实行产权共有。廉租房出售五年后,可上市交易,但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剩余50%房款。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县质监站在今年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针对突出问题,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严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关。一是在施工企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关,在开展自查工作时,严格审查其质量安全机构是否健全,质量安全体系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的投入是否满足生产需要,企业的质量安全等专职技术人员是否配备合理,制度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通过大力推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施工企业约谈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及主管领导总负责,质监站监督员包干项目等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使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隐患进一步消除。二是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全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责令整改和边整改边施工相结合的方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的要求施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以达到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参建的各方主体都已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设计全部审查合格。三是在宣传工作方面,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宣传建筑安全生产入手,加大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多角度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出动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及安全宣传挂图。

三、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在住房保障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把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过程中把廉政建设的思想内容贯穿于其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勤政廉政宣传月活动,参加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观摩会,认真学习相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配合县纪委开展建设项目中突出问题的检查工作,落实责任,提高警惕,促进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保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并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签订工程廉政责任书。

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我局已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已录入。

第二篇 州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建设标准化学校为目标,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实际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要求,制定《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职工调配方案》,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进行整合、调配。现将我县中小学教职工调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核定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机编〔2005〕16号)精神,我县教职工核定编制为255人,其中专任教师编制234人,职工编制21人。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教职工296人,其中专任教师275人(包括特岗教师11人),职工21人,专任教师超编41人。另外,我县296名专任教师中有16名教师被借调到外单位(中学5人,小学11人),现实际在岗专任教师259人。

二、布局调整后教师需求

根据《省民族寄宿制中小学管理规程》(民2004第12号文),小学平均班额35—40人,初中平均班额40—50人。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按照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在校学生保持在2400名左右,每班40名计算,需设60个教学班;县民族寄宿制中学在校生保持在1200名左右,每班50名计算,需设24个教学班。按照标准化办学配置教师,小学需148教师,其中7名管理人员;中学需101名教师,其中7名管理人员,两校合计共需249人,按现有教师核算实际富余教师26人(包括借调到外单位的16人)。

三、存在的问题

1、从我县教职工队伍现状看,教职工总量较多,但专任教师紧缺,尤其我县实施少语、英语、汉语“三语”教学,现有教师队伍仅能满足两校实际教学需要,向外抽调十分困难。

2、按照标准化办学要求,中小学均要实行“小班化”教学,教学班级设置较多,富余教师相应变少。

3、根据我县各专业学科教师的结构和比例,小学音、体、美、英和初中理化生、英语等专业教师紧缺,富余教师大部分为少语专业教师,需进行转岗培训后才能上岗。

四、采取的措施

1、近期,我县将充分考虑调整后两校专任教师紧缺的实际困难,将借调到外单位的教师全部调回学校,安排到教育教学一线。

2、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富余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充实到教学一线。

五、建议

1、抽调教师时,应充分考虑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建议从全体教职工中抽调25人为宜,其中高中教师11人,小学教师6人,职工8人,从而减轻我县专任教师紧缺压力。

2、我县中小学英语、理化生等专业教师十分紧缺。因此,应考虑我县实际,尽可能不抽调我县中小学英语等紧缺专业教师。

3、按照师跟生走的原则,建议以抽调高中教师为主,其他教师和职工适量抽调,在保证我县基本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配合做好全州教师抽调工作。

4、以全州布局调整为契机,在抽调教师的过程中能否解决我县特岗教师无编制的问题,这样既解决我县财政压力,又解决了特岗教师的待遇。

第三篇 州民政局:自2014年以来,县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理念,大力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镇建设总体布局,在县城全面建设生活居住、生态涵养、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科研体育服务等五个功能区。其中,我县把全方位、高起点推动民政福利事业发展作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重中之重,按照县乡实际和今后5到10年的发展需求,在省民政厅同意和支持下,将2011年下达投资175万元的甘子河敬老院、2014年下达的投资216万元的金滩敬老院、投资340万元的县社会福利院三个项目整合为县民政福利中心。同时将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与县民政福利中心共同规划为县民政福利社会事业发展区,努力推进以敬老、养老、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托养、残疾人之家、救灾物资储备等六大模板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推动社会福利事业跨越发展、统筹发展,为把县打造成为全省牧区民政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县社会福利中心与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相接,以一幢三层楼房为主体,辅助建设内容为铺地广场、停车场、绿化区域、门禁系统、围墙(栏)、院区道路及健身康复、娱乐等设施。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一幢框架结构平房,辅以地坪、围墙、大门等建筑。发展区建筑总面积7534平方米,其中民政社会福利中心设计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床位数175张;救灾物资储备库654平方米。将县社会福利院、乡级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整合扩规为县社会福利中心,虽然前期投入资金量增大,但从长远发展看,符合我县民政福利事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克服牧区民政福利工作点多面广等不利因素,资源整合共享,大幅度缩减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集中展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取得的成效。

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4年8月中旬开工,目前工程建设按照计划施工,整合项目资金731万元已全部到位,主体已封顶验收,室内外装饰、水、电、暖等工程正在建设当中,有望实现年内入住、运营,但由于福利中心规模扩大,设施水平提升,目前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主要有:

一是三个项目整合建设后,由于公共面积增加,实际面积达3620平方米,较原来的3380平方米增加240平方米,需追加土建投资60万元;

二是因在福利中心增设了儿童福利功能,设计床位20张,每张床位按30平米计,新增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需追加投资160万元;

三是因在福利中心增设流浪乞讨救助床位5张,面积100平方米,需追加土建投资28万元;

四是原设计土基深为3.6米,但由于实际开挖地质条件变动,实际开挖5.2米,造成开挖、筑基、回填等基础工程量增大,已发生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增加,需追加投资133万元;

五是县福利中心项目是2014年8月份完成设计并施工,当时保温层按B类设计,但2014年12月我省修订了新的标准,质监部门要求福利中心项目按照A类施工,保温层由原8公分增至12公分,需追加建设资金20万元;

六是室外工程投资费用需249万元,设备购置费用需90万元,需追加投资339万元。

以上合计需追加建设资金740万元。以上情况特告。恳请州民政局向上级部门反映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并协调解决追加资金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