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安监局工作报告

安监局工作报告

一、概述

区安全监管局严格执行制定的《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原则、信息更新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工作,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结合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组织业务科室认真梳理业务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服务事项等内容,为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为基层办事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奠定了基础。三是分工明确到位,落实各科室职责。按照机关内部工作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分解落实到各科室,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及科室职责分工范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时限要求。四是充分利用媒体,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除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制作印刷品等渠道公开信息外,在广播电台“安监之声”栏目播出,图文频道继续每天滚动播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要求和我单位职能,我局公开的项目有: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审批以外事项)、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8项共10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制作印刷品等渠道公开信息,在广播电台“安监之声”栏目每月播出,图文频道每天滚动播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及时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区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内容发生变化(包括:废止新增、变更等)时,存在信息所涉及的科室反馈更新信息不及时的可能性。

对此,严格执行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各科室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日内反馈给办公室,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后,时限要求内上报区政府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