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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管理的一种机制。它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那些德才兼备,务实创新,廉洁奉公、符合干部四化要求,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优秀人才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同时,把那些才德平平,政绩不佳、存在问题、发挥不了作用的干部调整出领导岗位。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让干部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上岗或下岗。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必然选择。

一、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够克服狭隘的用人渠道,为选贤任能开辟新路,让真正的“千里马”得以脱颖而出。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平均,把“求全责备、平衡照顾、论资排辈”为做干部使用公平原则供奉,助长了干部“排队”上岗的弊端,只要四平八稳不犯错误,凭着“胡子”就能捞一官半职,就能一辈子“吃皇粮”,终生享受国家的“俸禄”。使极少数人对竞争、下岗、待业等现象不理解,认为不公平。另一方面又将“机会均等”错误地加以批判,画地为牢,局限于干部队伍这个小圈子选人用人,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优秀人才均被排斥在外,致使整个社会缺乏竞争和激励机制,导致既不公平又低效率的恶性循环。实行“能上能下”它能破除论资排辈的老框框,打破行业界限、消除地区差别,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树立录用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使干部在同一起跑线上,彼此平等竞争,凭德才、实绩,公开决定胜负,通过公开竞选上岗,这样可激发干部增强开拓进取精神,促使干部加强市场经济的学习,迫使干部干出实绩。

2、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够革除干部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打破干部队伍的消极平衡状态。目前,我们的干部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干部的调配和任用上,主要靠组织人事部门这只“有形的手”起作用,单向选择,统分统配,干部只上不下,一纸任命定终身,即使在一个地方搞糟了,干不下去了,还可异地为官,甚至升迁,致使一些干部缺乏压力,缺乏基本的自主创造的动力;干群间隔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干部属部门单位所有,流动难。有的单位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出不去,一方面是人才浪废,一方面是人才奇缺,很大程度上“人不能尽其才,才不能尽其用。”是龙也成了困龙,是虎也成了懒虎。实行“能上能下”制度,能够增加在职干部的“压力感”和“危机感”,激发他们奋发向上地工作热情。

3、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够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难免出现一些拉关系,走后门,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并蔓延到用人工作中,出现了任人唯亲,唯顺是从的用人观和崇尚亲戚关系,培植裙带势力的现象。在部分人思想上,只挑选那些向个人套近乎的人,而不是德才兼备的人,在少数干部中形成了“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的思想意向,“要官”“跑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所谓“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横向移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出现了“辛辛苦苦干事的不如搞花花点子作假的;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干工作的不如油腔滑调的”等等“草欺禾、莠挤良”般的不公平现象。

4、能促进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事管理体制:一是能够有效地激化干部队伍的学习热情、形成学理论、学市场经济知识、专业文化知识的风气,形成脚踏实地干事业的风气,焕发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提高整体素质,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一支合格的干部人才队伍,让那些“太平官”、“维持部长”寝食不安,(下来的干部也是一个学习,实践、提高的过程)。二是能够激励人们奋发进取,追求真才实学,人才竞争是能力的角逐,智慧的较量,它使人清楚的认识到,竞争场上是凭学识能力和才华取胜,参与竞争者,必须有真才实学,这对治疗只图虚名不求实效的“文凭热”是一剂有效的良药,同时实行“能上能下”人才竞争,对人才评价比较公正、客观。凭人的感情、印象、关系等选拔人才的心理状况就会淡化乃至消除。也可以解除竞争者的所谓“是否听话”、“爱出风头”等顾虑,使人才潜在的智慧淋漓尽臻的发挥出来,实现人的最高社会价值。鼓励人们的创新意识。

5、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一种人才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经济的竞争必然引起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拥有第一生产力,谁就拥有市场。过去干部人事管理中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竞争,缺少活力。人才发现靠有限的几个伯乐相马,干部升降由组织定夺,而且选人的视野窄,用人的随意性大,这不但形不成大批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而且往往使真正优秀的人才被搁置和埋没。改革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创造一种机会均等的竞争环境,使有真才实学的人在竞争中冒尖,使缺德少才的庸人在竞争中淘汰,最大限度地发掘人才,是市场经济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必须突出重点。

干部能上能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顺应历史的潮流我们必须认认真真抓好这项工作,在实践中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1、从思想教育着眼,淡化旧“官念”。

时代在发展,观念要更新,作为领导阶层的“官念”更应更新,才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才不至被时代所抛弃,要更新“官念”,我们认为要促进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①摒除人才与单位单一选择的旧观念,树立组织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新观念。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干部的安排主要是组织上的事,个人意愿的成分不多,单位和个人能够双向选择的机会不多。倘若一个干部自己选择单位,便被认为是不服从组织的行为,倘若一个干部较多考虑地方的具体情况,则往往会被认为不能与上面保持一致。因此,照抄照搬,一切按“红头文件”办事的干部便被认为是好干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与单位双向选择,干部可以把组织需要和个人意愿较好地结合在一起,人事部门也可以把党管干部和市场选干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由干一行爱一行变为爱一行干一行。实现把“党叫干啥就干啥向适合干啥就干啥”的转变。诸如:有的干部做党政工作不适应,但说不定是搞经济工作的一把好手,有些干部在这个部门不行,说不定到另一个部门非常适合。个人选单位的行为将是一种有利于人尽其才的正常人才流动。领导干部不适合那项,允许自动辞职“跳糟”。在工作中,文件上没有规定不许干的事,都可以闯,可以试,对了的就坚持,错了的就改正。这样的干部才是具有开拓精神的干部。

②破除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旧观念。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新观念。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干部能稳住局面,本单位不出问题,本人不犯错误就是好干部。“没有功劳有苦劳”常常成为评判干部的潜在力的标准。而凭资历吃饭、靠年功升级则是干部毫无激励意义的晋升机制。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干部的评判将会是效益取向,凭实绩论短长,以效益论奖赏,无功便是过。市场是铁面无私的主考官,一个干部的德才如何,将会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得到检验。那种政绩微微的干部,将被淘汰。

③破除唯上、唯书的旧观念,树立唯实的新观念。

在计划经济体制上,各项工作任务都是由上级层层下达,下一级必须对上一级负责,因此对上负责的干部一般来说就是好干部。更由于干部的升降由上级领导决定,导致一些干部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有的是“跑官”、“要官”,跨越官阶跑,乡跑县、县跑市、市跑省,关键时刻,只要上级接到上级的一个电话或一张条子,官事大吉。市场经济体制则要求干部不仅对上负责,而且要对群众负责,对市场负责,产品负责。你所领导的企业产品得到了市场的承认,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你所领导单位,各项工作均名列前茅,获得了一致好评,群众才会承认你,领导也才会承认你;否则,你必然被市场所淘汰。

④破除官民有贵贱的旧观念,树立岗位面前人人平等的新观念。

要摒弃当官高人一等,单纯把捞到一官半职作为人生唯一追求目标的旧观念,树立社会主义公民只有岗位不同,没有贵贱之分的新观念,树立只有到最能发挥自己才干,使自己的能量得到充分释放的岗位才有意义的新观念。成功的千万条,不必单单行此道。

⑤破除当官只有上不能降的旧观念,树立“能上能下”的新观念。

有的人认为,当官只能升,不能降。衙门口只能进、不能出,当官只能提拔,才是成长进步,其实干部能上能下,能官能民,当干部光荣,不当干部同样光荣,不任在哪个岗位上只要学有所成,作有所为、智有所长、绩有所增都是成长进步。时下,常常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些任免文件中,付职领导干部的任命通知后面加上一个括号,内注“保留正职”或“享受原待遇。”既为付职,何以保留正职,享受原待遇?本人认为,这是一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变态表现形式。任什么职务,负什么样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工作的需要,也是领导干部责、权、利有机结合和具体体现。因此,领导干部如职级和待遇,只能按其中工作位置,职责和贡献大小来确定。任付职保留或享受正职待遇,本身是与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相悖的,不仅变相地形成了领导职务终身制,而且还不利于形成真正的竞争机制。

2、从确定标准着眼,规范竞争规则。

正确运用晋升降职激励手段,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人们自觉的实现单位的共同目标奋斗,这是搞好领导工作,提高领导绩效的有效方法。

①、确定任职目标,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组织部门对待下属的晋升降职要杜绝封官许愿,亲亲疏疏、滥升乱降的现象,但也不必把升降神秘化。应该把升与降作为人们的任职目标提出来,让人们了解他们各自通过努力有可能晋升某个职位,或不努力有可能降职到某个职位或别的行业。这样,人们对各自任职目标和前途心中有数,能够自觉地、积极地围绕实现其任职目标努力。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即组织部门在指明领导者晋升目标时,只能指出他有可能通过努力晋升到某个职位,而不能担保或许诺他晋升该职位。

②确定任职条件,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确定任职条件,是将人们任职目标具体化措施。组织部门指出下属有可能晋升或降职担任某个职位时,必须明确每个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是什么,人们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获得晋升,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降职。晋升降职的条件主要是每个职位需要其任职人员具备的政治品质,思想作风,政策水平、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工作年限和工作实绩等等条件。凡具备比现任职位更高的职位所需的上述各项任职资格的,而不具备现任职位所需的上述各项任职资格者就应该降职。组织部门明确下属晋升降职条件时,应尽可能具体化,尽量对下属现职和更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作定性和定量说明,这样,人们明确了晋升降职条件,就会更加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创造晋升条件,在升降面前就会处置泰然,不会有较多的喜与忧。值得注意的一点,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自己的认识是非常有限的,尽管“吾日三省吾身”,也难以正确全面地认识自己。比如,有的人素质不高,没什么本领,但却自高自大,自命不凡,总以为自己比别人高出一等,应该比别人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或者晋升更高职位,否则,就认为是领导不了解他,不重视他,没有给他们公正待遇等等;有的人素质并不低,但生性自卑,总以为自己不如别人,与晋升高位无缘。因此,只埋头工作,或者失去进取精神,甚至变得自暴自弃。这是领导工作应切忌注意的情况。为此,上级除了帮助下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工作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和自我反省能力以外,还必须善于“知人”即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下级德才素质、工作成绩和思想状况,掌握其长处和短处、优点和缺点等等。“知人”的目的在于帮人,提出领导和群众对他的评价和意见,帮助他了解自己晋升职位已具备了哪些条件和存在哪些差距,帮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把握适当时机,明确“能上能下”的时间,晋升降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与实施。升降是否及时密切联系,一般来说,两者之间成正比例关系,施行升降越及时,升降工作越顺利,反之亦然。当下级德才素质有很大提高,又有相当的工作实绩,确定完全达到更高职位的任职资格时,应让其得到及时晋升,当下级德才素质没有提高或者有所下降,或犯有一些错误,群众意见较大时,确定已不符合现在的任职资格时,就应让其马上降职或调到别处。这样,人们就可以更清楚认识到,职位的升降,既不是靠逢迎拍马,拉关系,找后台来决定,也不是决定于领导者的个人意见,而是决定于自己的德才素质高低和工作实绩大小。因此,人们就会在职位的升降上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为获晋升避免降职不断优化自己的个体素质和创造更多的工作实绩。

3、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疏通“下”的渠道。

组织工作者在实践中深感知人难、善任难,善免更难。这是影响正确公平观形成的棘手问题,“能上能下”核心问题就是“下”的问题。如何攻克这个“难”中之“难”,主要是要运用《公务员法》这根准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增加“下”的渠道。

①一是健全干部交流机制,要通过上下交换地方、左右交换单位、彼此交换分工等形式,为干部提供创业的新天地。特别是对长期在执法部门、经济杠杆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有计划地定期交流。从而让他们摆脱“关系网”,跳出“小天地”,放手干事业。要积极试用党政主要领导任届限制,即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期不能超过两届,要积极提携新秀。古人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现代社会日新月异,人才辈出,可以说:“江山月有人才出,各领风骚约几年”。

②鼓励干部“上山下乡”。2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待业青年的出路问题。目前的“上山下乡”主要是鼓励领导干部分流办实体,领办山水资源的开发,上山开发丘岗农业,发展优质林果。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下乡”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集约化经营。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过硬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促进机关干部分流。要鼓励有水平、有能力的人员下岗创办或领办实业,到企业挂职锻炼、到农村包村包组创业,“上山下乡”办实体。

③鼓励干部“下村任职”。

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显身手,大有作为,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是我们党一支十分庞大的干部队伍,鼓励国家干部“下村任职”,加入到这个行列中去,一方面可以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可以锻炼我们干部,增长才干,再则可认加强基层力量,促进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④鼓励干部“轮换下岗”

换岗是指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单位继续实行对本单位内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换岗。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应安排30%左右的人员轮流离开现有岗位,自谋职业,每一轮轮岗时间可为3年。被安排轮岗的干部职工由单位每月发给150元的生活费。

⑤鼓励干部“离职学习”。

要健全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对凡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和凡拟向上呈报的处级领导干部,除都要先进党校学习政治外,还要按照拟任职务的要求进行市场经济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同时,对在职的科、处级领导干部要每两年离岗轮训两个月以上,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搞好知识更新。其次,要健全一般干部培训制度,凡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一般干部都要进党校接受基本的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同时,要采取单位出资选送和个人筹资上学相结合的方法,采取离岗、半离岗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保证凡35岁以下的干部在2000年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

⑥鼓励干部退岗。

允许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公务法》规定的范围内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由单位一次性发给几万元补助费,买断工龄,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现定退岗人员不得再在本区域内重新录用或调入行政事业单位。另外,提倡内退制:对男满57岁,女满52岁的机关干部,本人愿意退休地要进行鼓励;对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内退后从事第二职业的,要给予支持。同时对已到离退体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疏通自然减员渠道。

⑦实行干部试用制度:可以规定以后提拔的科级干部一律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不享受该职务的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过相应程序考核,胜任的正式启用;不胜任的解除试用期,按原职安排相应工作。

⑧、实行干部聘任制:通过“兵”选“官”、“官”选“兵”,这种双向选择的办法能彻底破除干部终身制的旧格局,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官能民的新格局。通过解聘或录用、新聘和续聘,能有效地改善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干部组合。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