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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任务完成督查通报

民政任务完成督查通报

各县、区民政局,市开发区商贸园社会事业科,局机关各科室:

近日,我们对各县、区民政局及市开发区商贸园社会事业科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今年1—10月份完成的总体情况良好,部分任务已提前或超额完成,部分任务正在按计划顺利实施,但也有部分任务还有些滞后。为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今年,各县区民政局、市开发区商贸园社会事业科及局机关各科室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省厅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存在着差距,其中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一是部分目标任务政策不明晰、具体落实上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二是部分工程类目标任务前期准备工作较多、启动较晚;三是个别目标任务推进力度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四是受5.12汶川大地震影响,抗震救灾及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成了今年民政工作的重头戏,极大地影响了今年其他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度。

(二)个性问题

巴州区:农村人均医疗救助水平(含资助参合)达到75元,完成比例93.8%;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完成比例50%,新增床位130张,完成比例37.7%;完成火化任务484具,完成比例67.2%;完成信息上报40条,完成比例80%;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10条,完成比例33.3%。

平昌县:新建、改扩建敬老院正在建设之中,年底完工;完成火化任务18具,完成比例72%。

南江县:新增床位270个,完成比例90%,集中供养率达25%,完成86%;完成火化任务124具,完成比例82.67%。

通江县:完成火化任务10具,完成比例40%。

市开发区商贸园社会事业科: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达92元,完成比例97.9%;新建、改扩建敬老院的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待审批同意后建设;完成火化任务53具,完成任务的66.3%;完成信息上报20条,完成比例66.7%;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10条,完成比例50%。

二、工作要求

省民政厅将于11月中旬奔赴各市州、县(区)进行目标任务督查,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办法进行。希望各县区民政部门、各科室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自加压力,倒排工期,统筹安排,力争通过有效的措施,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系到民生、民权、民利等民本大事,目标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目前形势,各单位要把行政效能建设和严格落实“三问”实施办法有机地应用到推动全局工作之中,落实到完成目标任务之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加强领导,再添措施。抓工作落实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最终要落实在行动上。各县区民政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分管领导和所有科、股室,要对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找准差距,合理调整工作布局,适时转移阶段性工作重点,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盯住进度,一个指标一个指标地抓好落实。对于按照计划、正在顺利进行的工作,应把好质量关和进度关,争取早日完成;对于因客观原因等进展缓慢的工作,应落实专班,明确专人,努力加强内外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于因措施不当、思想不重视、工作力度不大等原因而影响正常进度的,将通过督查、督导、通报批评甚至组织处理等各种手段加以改进,并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督查,确保资金发放对象的准确和安全。凡发放到个人的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各县区民政局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按照“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要求,严把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发放等各个环节,确保严格管理,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