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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职能城乡环境整治通知

民政职能城乡环境整治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秩序,为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建设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统一领导,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得力、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市局成立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邹仁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剑烈同志、机关党委书记杨家聪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协调工作,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在业务工作范围内履职尽责;各县区局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使职能科室办事更高效、运作更协调、行为更规范、执法更统一。

二、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天力宾馆内部的环境整治工作由天力宾馆自行负责,局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对于环境整治不得力、环境保持不好的现象,及时向天力宾馆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与天力宾馆门前和民政局住宅楼小区门市部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其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安全和谐。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创建美好和谐环境教育活动,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全面落实环境整治责任和安全责任,对在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面整治江南江北的门头牌匾,提高二、三类道路规范率。配合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劝阻强讨硬要行为,对重点场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做好劝离、引导、护送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组织、唆使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操纵者。加强与市规划、建设、市政、市容、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的联系,建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就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发现、沟通、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有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综合协调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的总体效能。

五、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发动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派出所落实社区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争创“无发案小区”活动,为巴城居民创造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建设与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每年度开展检查评比,对一年无刑事发案的小区予以授牌,对管理该小区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分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