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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措施

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措施

为了巩固县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的管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长效管理。

(一)组建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和县政府的要求,加快城管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此解决城市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交叉、相互扯皮等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二)出台《县城市管理导则》。对城区市容市貌按地区和道路类别分类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标准。

(三)加大市容秩序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大责任落实督查;二是进一步加大固定摊点、流动摊点规范摆放管理,杜绝店外经营、占道摊点摆放,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四)强化道路卫生保洁。一是继续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实行精细保洁,确保道路干净卫生;二是继续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五)规范广告亮化管理。按绿色环保、节能、安全、提升品味的原则,严格审批户外广告,进一步推进美化、亮化建设,对违章户外广告坚决依法拆除。

(六)加大渣土管理力度。一是继续加强渣土源头管理,;二是继续与交巡警大队联合执法,严查违章运送渣土车辆,

确保不发生道路抛撒事件,重抓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等有抛撒隐患的场地道路抛撒源头管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等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八)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做好重大工作事项督查督办。二是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群众来信来访回复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查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