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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

1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清理整治工作

由县公安局负责,工商局、文广局配合,规范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批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要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对学校周边5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电子音像店进行全面检查,依法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实行专人负责,台帐管理。

2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由卫生局负责,食药监局、工商局配合,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摊点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彻底清理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取缔非法经营流动摊点的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2由卫生局负责,食药监局、教育局配合,对庄浪一中、职教中心、二中学生食堂进行全面检查,主要侧重于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作以及销售环节的卫生状况;食堂的基本卫生设施;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堂卫生责任制度的落实等方面情况。对证件不齐全的食堂坚决整改,严格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

1由公安局负责,深入校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做好学校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管制工作,城区学校放学期间,每校门口要安排2-4名交警进行交通疏导。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果断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由住建局负责,完善城区11所学校交通安全设施(需增设人行横道线9条,人行横道提示标线11条,人行横道标志22块,限速标志22块,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标志牌22块,注意儿童警示牌14块,禁止停车标志22块,交通安全宣传橱窗11套)

3由交运局负责,完善公路沿线77所学校交通安全设施(需增设人行横道线71条,人行横道提示标线75条,人行横道标志154块,限速标志154块,前方学校、减速慢行标志牌138块,注意儿童警告标志牌112块,禁止停车标志154块,设置减速带154条,交通安全宣传橱窗65套)

4校园及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治理工作

1由安监局负责,住建局、环保局配合,依法拆除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学校周边建设工地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地管理,严禁乱堆、乱放、乱建,防止学生进入施工工地玩耍,全面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并减少对校园的噪音干扰。

2由教育局负责,高度重视不安全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一律停用,并严格按照一拆、二改、三加固”排危思路,通过撤并、办复式班、安置活动板房等有效措施,将师生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决不允许在危房中上课。

5校园安全及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由教育局负责,彻底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要严格督促整改。对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要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得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局要对集中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整治结果于9月底前书面报送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