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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加强安全治理发言

煤矿加强安全治理发言

同志们: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即将到来、全市正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之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对抓好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对近年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打基础、促发展、抓安全、创和谐,在推动全市煤炭工业跃上新台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支撑点的同时,着力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格局,狠抓勘探和规划、技术改造、人员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强力实施煤矿建设投入体制、采煤方法、支护方式“三项改革”,强化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狠抓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特员持证上岗、驻矿监管、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煤矿维简费和安全费提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等专项活动,“从严监管、依法治安”,铁腕整治煤矿安全,全市煤矿安全条件明显提升、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努力,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呈现了“三增、两降”的势头。“三增”即:原煤产量、产值、税费大幅度增长。20*年原煤产量1365万吨,是20*年的2.75倍;产值42.76亿元,是20*年的近8倍;实现税费3.61亿元,是20*年的6倍。“两降”即:煤矿数量和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煤矿数量由20*年前的1500多个减少为20*年底的301对矿井;20*年以来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1.26、16.5、12.5、8.18、5.21、5.2。

二、正视现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煤矿安全关系安全生产大局,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市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加之全市煤矿均系小煤窑改造而来,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安全投入严重欠帐,安全管理十分薄弱,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国、全省相比差距较大。20*年我市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5.2,全国为1.182,比我市低4个点;全省为2.018,比我市低3个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40起、死亡341人。仅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6起、死亡28人(含2起非法煤窑事故),分别占全省的44.4%和50%。特别是20*年以来,每年都发生1起重大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二是瓦斯事故频繁发生,仍然是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20*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瓦斯事故54起、死亡12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22.5%和36.4%;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7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17起、死亡90人的64.7%、85.6%;特别是镇*狮子山煤矿“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县水洞坪煤矿“3·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镇*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3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认真分析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要求,一些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今后,随着我市煤矿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瓦斯的涌出量必然不断增大;随着矿井生产规模的不断提升,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也将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瓦斯仍将是影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三是今年以来个别县区事故多发、频发,一些事故十分典型、教训深刻。今年1—8月,绥江县共生产原煤55.21万吨,仅占全市的7.3%,但截止目前,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了全市总数的36.4%、21.6%;事故死亡人数比行业下达3人的全年控制指标超出了5人。镇*发生茶山煤矿“5·15”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严重影响了全市安全生产大局;“5·15”事故发生后,又相继于7月20日、9月5日发生了2起事故、死亡3人,今年以来镇*共发生了5起事故、死亡15人,行业下达19人的全年控制目标仅剩4人,煤矿安全生产严重反弹。*县在多数煤矿停产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的情况下,6月20日至28日短短几天时间发生了3起事故、死亡4人。彝良县在镇*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发生后仅两天,发生了文家沟煤矿“5·17”瓦斯事故,造成2死6伤的重大损失。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4人,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这几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市推行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教训十分深刻。上述情况,充分暴露出一些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上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好煤矿安全问题,将无法向组织和人民交待。

四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和部门抓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仍然没有统一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仍然没有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来严肃认真对待。一些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透、认识不足,还是简单看待安全生产问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把安全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稳定问题、民生问题和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严格、不具体,管理不细、不严,甚至无视政府监管,擅自违规建设、违规组织生产,“三违”、“三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

五是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推进迟缓。近年来我们强力实施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基础工作,但推进效果不好,影响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快速提升。

六是监管措施不扎实,作风漂浮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但仍然事故不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投入、基础等方面外,主要是个别县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抓措施落实、抓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存在空白和盲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依法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真正“管住”煤矿、管好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22起、死亡37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煤矿事故死亡控制目标仅剩13人。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的情况下,煤矿企业高产超产的愿望比较强烈,今年后几个月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切实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做到把煤矿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安全措施细而又细、监管力度强而又强、整治手段严而又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运行平稳,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9月3日至4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消除瓦斯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三是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把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四是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严防在资源重组和改扩建过程中发生事故;五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和重点环节加强检查督查,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改技改煤矿和安全基础薄弱的煤矿,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六是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会议还对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其他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后几个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实现年初下达的煤矿安全控制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8月份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六个从严”的要求,及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掀起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热潮,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个别县区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作流于一般化,县领导至今没有下到煤矿开展督查,整项工作声势不大、效果不好;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彻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没有真正管住煤矿;一些煤矿企业无视“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的重要性,仍然我行我素,甚至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特别是8月25日至9月6日短短10天时间,昭阳区季家老林煤矿一号井发生1起瓦斯事故、死亡4人,镇*梨子埂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绥江县凉水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充分暴露出这些县区抓“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圆满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1.进一步解决好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是市政府针对全市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采取的重大措施。是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把“利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抓好“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主动、积极地做好此项工作。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领导带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立即行动,带队深入煤矿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在此再次重申,“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期间,市政府将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3.进一步强化监管、从严执法。要充分运用“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这把“利剑”,斩断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市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从严”的要求,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绝不能手软。

4.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灭事故源头。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隐患“100%排查、100%治理”的要求,坚持每天一次小排查、十天一次大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自6月份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已有260个煤矿企业向所在县区政府递交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占全市煤矿企业总数的86.96%。各县区政府要在各煤矿企业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取得实效。一是对至今未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企业,各县区政府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促使煤矿业主提高认识,尽快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二是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70号)的规定,对7月1日以后发生事故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停产整顿。今后,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必须坚决关闭事故矿井。

(三)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瓦斯不治,矿无宁日”,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治理瓦斯,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瓦斯治理摆在生命工程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25号)精神,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要求,全力推进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取得治理新成效。

1.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是瓦斯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制度,设立瓦斯治理专门管理机构,按标准配齐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专业防突队;要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规定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确保人、财、物及时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确保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明确一名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明确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治理技术上负全责,抓好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的正确使用;要全面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煤矿井下24小时不间断有矿领导带班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落实;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员持证培训,强制进行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煤矿“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因此,必须把改造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系统作为防治瓦斯的首要工作和治本之策来抓。所有煤矿必须进一步加强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稳定、可靠,坚决杜绝串联通风、循环通风和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要建立煤矿通风系统审查制度,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煤矿通风系统实测图纸交换制度,构建起对煤矿通风系统实施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市级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区按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促进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3.加大投入、严格标准,确保瓦斯监控有效。目前全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已实现应装尽装,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安装瓦斯抽放系统,但多数矿井都运行不正常。各县区要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建设能正常发挥作用的瓦斯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对设施陈旧、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搞好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的规定,按重大安全隐患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会操作、能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三是要加快瓦斯远程监控联网进度。目前,全市仅镇*、*县、绥江县完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仅镇*、*县的48个煤矿实现了四级联网。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力度推进瓦斯远程监控联网建设工作。年底前,其他4个重点产煤县区的县级监控平台必须建成,并实现与市级联网。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矿、县、市、省四级联网。

4.建立有效制度,严格瓦斯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技术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抓好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与落实,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考虑防治瓦斯需要编制的文件,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组织实施。要严格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管理制度,把规范、制度落实到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5.扎实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要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9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煤矿瓦斯鉴定工作,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二是要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按照《*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期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加大力度开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瓦斯高、突矿井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市煤炭工业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诊断治理工作的指导,统一组织瓦斯治理专家组为煤矿企业提供“会诊”和治理方案编制等服务工作。对不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律作“整改无效、达标无望”处理,纳入整顿关闭矿井的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四是要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要整合全市范围内的煤炭技术人才资源,会诊和解决煤矿企业治理瓦斯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市煤炭工业局要继续积极加强与重庆煤科院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其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服务。

6.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大量事实证明,低瓦斯矿井如果不加强瓦斯防治管理,往往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严格执行瓦检员跟班检查瓦斯、“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不出丝毫问题。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低瓦斯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督促各煤矿企业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切实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四)加大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是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矿井安全保障水平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45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但是,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总体进展缓慢,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和有关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整合主体煤矿企业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和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拖延整合关闭两种不良倾向。妥善处理好开采导致地质灾害问题、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问题、整合工作中干扰因素的排除问题和煤矿企业的上访问题,加快推进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关闭、采矿权变更、地质勘查和改扩建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对列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矿井,要监督其遵守整合程序,不得边整合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要落实好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

(五)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管住煤矿,必须强化抓落实的力度,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提高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因此,各县区要采取断然措施,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惩“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二是要紧紧盯住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合技改矿井和安全基础薄弱矿井,对系统不完善、监控不正常、抽采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煤矿限期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三是加强对整合关闭煤矿和限期关闭煤矿的监管,严防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对无视监管突击生产的,要坚决提前实施关闭。

(六)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国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措施,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从9月15日到25日,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行平稳;要做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迅速行动、抓好自查,突出重点、严查隐患,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具体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严把安全生产关,不放过任何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责令停止一切井下作业,待条件具备后再组织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企业必须坚决责令停止一切井下作业,确保万无一失。凡是在国庆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企业,将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派驻安全监管员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妥善处置。在此基础上,也要切实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加强国庆节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防节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反弹。

同志们,瓦斯治理工作任务艰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和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