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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会议发言

民政局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会议发言

同志们:

20*年*市8个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692人,救助人数约占全省总救助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同志们的努力下,一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未出现投诉和事故差错。*市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20*年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年的救助管理工作。刚才,各地汇报了去年一年来救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打算,都讲得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年救助管理工作的回顾

新的救助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的共同努力,顺利实现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关爱性救助管理的平稳过渡,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践,积极探索,结合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救助管理工作任务,20*年到我市8个救助管理站自愿求助的共有8098人(其中市属救助站6975人),实际救助7692人(市属救助站6580人),其中男性6080人,女性1612人;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1555人(占总数的20.2%),60岁以上老年人602人(占总数的7.8%),青壮年5535人(占总数的72%);本省的817人(占总数的10.6%),外省的人6852(占总数的89%),地址不明的23人(占总数0.4%)。全市已安置身源不清的受助人员18人。年底留救助站的受助人员共83人(*站82人,桐庐站1人)。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顺应形势,抓好三个转变。

1、组织体制的转变。在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前夕,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贯彻新《办法》专题会议,对全市的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各区、县(市)也相应成立了协调小组,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硬件设施的转变。《收容遣送条例》废止前夕,为了彻底清除收容遣送的痕迹,政府投入资金对*市救助管理站、萧山区救助管理站进行站容站貌改造,拆除站内原有的监所痕迹,购置了关爱性的生活设置,确保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求,有二区、五县(市)完成挂牌工作,余杭区、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原没有救助站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千方百计租、腾房屋落实场所,并投入一定资金进行改造装修,富阳市在近期确定场所,着手进行改造装修,做好正常的救助管理工作。

3、思想作风的转变。在新《办法》实施过程中,各救助站在主管部门重视关心下,对救助站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新建的各救助站都到*市救助站、萧山救助站学习交流,按新《办法》要求,重新制订《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救助站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举办了全市救助管理业务培训班,设计印制各项救助工作业务表册,为实现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奠定基础。

(二)探索创新,实施“六大举措”。

新《办法》实施之初,*市区流浪乞讨人员一度大量增加,甚至出现在红绿灯交叉口拦车强讨强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市政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救助管理工作新路子,实施六大举措。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我局编印了5000份宣传画报和550份宣传资料,分发张贴到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同时通过社区黑板报等方式,宣传《办法》的内容,使市民理解实施救助管理的意义。同时,组织救助站工作人员、志愿救助劝导服务队等上街宣传、告知、引导,向社会各界宣传正确看待流浪乞讨现象,教育市民不要盲目施舍。

2、划定重点区域。为了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我市从20*年10月16日起,对市区延安路、解放路、庆春路等20条重点道路和西湖风景区、武林广场等11个主要场所作出限制乞讨的规定,明确对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或强讨强要和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现象加强执法管理力度,依法予以处理。

3、组建联合帮扶小分队。市区组建了由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城管办等部门组成的7支联合救助管理帮扶小分队,对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离,并引导护送去救助站。为了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利益,实施保护性救助和帮扶性救助,即对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和智障的乞讨人员,视作自愿求助对象,实施保护性救助,直接护送到市救助管理站。对老年人及成年残疾的乞讨人员,实施告知、劝离、护送相结合的帮扶性救助。

4、建立“三制”制度。为了规范管理,我们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建立了例会制、检查制和通报制等3项制度。市救助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各部门通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后及时调整方法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检查制主要是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时检查在救助管理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7支帮扶小分队反馈,检查情况实行一日一报。通报制是指及时把检查等重要活动情况向市领导通报。“三制”制度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5、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救助管理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我们多次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程序化、规范化。公安、城管办、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告知、引导、护送求助人员到救助站;民政部门对求助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应助尽助;卫生部门对患病的危重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财政部门保证救助管理工作的经费落实,做到按需列支。20*年8月,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城管办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更有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6、组建志愿救助劝导服务队和设立引导牌。为了加强宣传、告知、救助力度,20*年9月市民政局和团市委联合成立了“*市志愿救助劝导服务队”,共117名志愿者报名参加“志愿救助”活动。至年底,劝导服务队共劝导294人。实施“市民义务劝导员”上街开展面对面救助活动,向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告知、劝离、发放救助卡,发现一个劝导一个,救助一个,配合七支帮扶小分队进行帮扶性救助,这一活动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赞誉。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们在车站、码头等20余个公共场所和地段安装了61块引导牌,引导牌上印有救助条件、救助站的地址及求助电话,达到告知乞讨人员求助途径和提高市民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管理站求助的目的。主要场所流浪乞讨人员增加的趋势得到遏制,市民盲目施舍行为有所减少,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通过一系列举措,市区的救助管理工作初见成效,市领导肯定,市民满意。

萧山区参照老城区的做法,开展了“救助管理年”活动,解决了救助管理中的不少问题,其中定点医院等问题在“救助管理年”中解决。老城区和萧山区的做法说明,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是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关键,民政部门和救助站积极探索新路子,主动努力地工作是抓好救助管理的根本。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够高。要克服两种思想,一是不作为,缩手缩脚不敢管,怕多管多事情;二是难作为,想做点事但无法可依,怕管理方法不当出事情。

(二)硬件不到位。少数救助站的人员、场地、经费等还不落实,影响了救助管理工作的展开。

(三)关系不够顺。部分地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存在着民政局一家唱“独脚戏”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根据民政部关于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要求,20*年我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围绕城乡救助工作一体化、全市救助体系网络化这一目标,具体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端正执政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关爱弱势群体。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总理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一周年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救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观念,努力实践,积极探索,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首先要理顺市本级与区(县、市)级站关系,要有大*的观念,发挥市救助管理站作为中心站的作用。对各区(县、市)站出现暂时不能解决的少数个别疑难问题,市级站能够解决的,应该给予帮助解决。全市的救助管理工作要相互帮助,统筹发展。同时要理顺区(县、市)内各部门之间的管理体系关系。根据《办法》和《细则》,该公安部门管的,由公安部门去管;该卫生、城管部门管的,由卫生、城管部门管;该民政部门管的,民政部门应该认真做好工作,并主动积极地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市区由民政、公安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工作意见,各地可参照执行,以利于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设施。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和各部门的支持,尽可能多地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对个别区(县、市)救助站人员不够到位,资金不能保障,场地尚未落实等问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下予以解决,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四)进一步落实举措。刚才总结*市区的“六大举措”是行之有效的,各地可以借鉴。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和地理位置不同,不作统一要求,但划定限讨区、设置引导牌、组建志愿劝导服务队这三点可以作为各区(县、市)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各地设置的引导牌要因地制宜,能设几块就几块,不定数量,市里尽可能给予补助。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的是困难而又复杂的弱势群体,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都十分关注。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管理办法》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才能使人民群众正确对待流浪乞讨现象,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站求助。民政部门要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责任性,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救助管理的职能落到实处。

目前是冬季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工作,严防受助对象冻死在路上的情况发生。

同志们,在过去一年里,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大家要继续坚定信心,再接再厉,使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