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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水利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同志们:

厅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6年工作,研究部署*7年全省水利系统、南水北调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厅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进行了专题研究,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振霖还要作重要讲话。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我们这次会议也非常重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在百忙中亲临会议,还要作重要讲话,会后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现在我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水利系统、南水北调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全省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通过进行责任分解、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等形式,坚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层层抓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厅系统及南水北调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厅党组与厅直单位和部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厅机关和部分厅直事业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南水北调工程现场建设机构与项目法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参建人员全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年底,厅党组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三院二公司、省南水北调工程等42个领导班子及157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检查考核,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129人,提出整改意见26条。镇江、宿迁、淮安等市水利局分别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将领导干部的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南通市水利局专门制作格式化的诺廉报告书,要求承诺人定期填报诺廉情况;无锡、苏州、泰州等市水利局以及省江都、秦淮河、总渠管理处严格考评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与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全省水利系统共有27人次主动上交礼金礼券100050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案件2人74250元;有62名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厅直秦淮河、淮沭新河、骆运等九大管理处继续落实《*省水利厅厅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和督查,严格公车使用手续,节约用车费近54万元。镇江、泰州等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或诫免谈话,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促进了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4件,涉案金额323万多元。已结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通过查办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驻厅纪检组积极配合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对厅直原通信计算机中心副主任冯永勤涉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审计、调查。在检察院决定对冯永勤不起诉移交我厅后,成立了专案组,对其有关违纪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基本查清了该单位*1年以来经济往来账目,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查实了违法违纪严重问题的事实,冯永勤等人将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应有惩处。冯永勤一案教训十分深刻,引起了全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巨大震动。结案后将在全厅处以上干部大会上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施教。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一年来,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及时调查处理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单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共接收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99件,已办结192件。其中驻厅纪检组收到信访举报信63件,转有关市水利(水务)局和厅直单位办理47件,要求报结果的31件,已报结果30件;自查14件,已全部查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6年3月,派驻纪检组会同省水源公司对省南水北调刘山解台站工程建设处刘山工程部建管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刘山站存在内部管理混乱、涂改发票多报费用、用人之风不正和费用支出不合理等问题,及时向徐州市水利局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和处理意见。徐州市水利局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调整了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加强了日常管理,严格了财务支出,节省建设管理费近40万元。

宿迁市水利局以及江都管理处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由领导同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盐城市水利局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开展“金桥工程”,实行领导成员包访责任制,定期对各单位存在的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有效控制和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无锡市水利局等单位经常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很好地维护了本系统的稳定和谐。

(三)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力度。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廉政合同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等形式,与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从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落实“四制”、招标投标和征地拆迁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较好地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据统计,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类工程执法监察747项,节约建设资金1亿多元。驻厅监察室联合宿迁、连云港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了对新沂河整治工程的监督检查,签订廉政合同81份,通过招投标共节约投资6000多万元。派驻纪检组对淮安四站及输水河道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资金使用情况和刘山工程部进行了审计和检查,对9批26个标段(涉及31个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监督,通过招投标节省投资4850多万元。南京、镇江、无锡、南通、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扬州、泰州等市以及江都、淮沭新河、总渠、三河闸管理处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根据部署,围绕本单位确定的工程建设、城市防洪等重点工程做了大量督查工作,对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南京和徐州市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成立了由监察室牵头组成的重点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盐城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财务、审计、基建、质监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在建的重点水利工程开展了廉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苏州、徐州、镇江、扬州等市水利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南通市水利监察部门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市场的实际,从评标、开标、标底确定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改进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建设管理中,又试行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施工人员的保证金制度,有效防止了借资质和非法转包;泰州市水利部门查处了一起串通投标的问题,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进一步加大纠风和专项督查工作。省厅组织了三个检查组,深入到13个市和13个县开展了“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专项督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无锡、连云港、盐城等市以及江都、总渠管理处等单位继续开展对河道“三乱”的督查,总渠、引江河、太湖管理处等单位加大对船闸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了船闸的电子收费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效防止了船闸收费中的吃拿卡要和腐败行为;驻厅监察室以及南京、苏州、常州、泰州、镇江、盐城等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分别联合相关部门,围绕防汛物资、防汛纪律、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骆运、三河闸、动力二处等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对单位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的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四)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和省南水北调工程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别成立领导机构,结合水利实际进行宣传动员、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分类处理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自觉性。特别是针对水利系统特点,将水利工程建设、水行政审批、执法、事业性收费、水资源开发利用、河道采砂、政府采购和水利综合经营等八个领域作为治理的重点。同时建立了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厅机关处室、厅直重点单位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共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136次,下发各类文件82件,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41场次,编发简报76期。有42个单位728人开展了自查自纠,共自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1105项、行政审批项目966项、行政执法项目14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项、水利综合经营项目756项、撤消?初步成效。

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和省委制度建设推进年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水利项目规划立项、行政审批与政务公开、水利资金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相继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加大了源头治理的力度。据统计,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共梳理各类制度366项,其中保留139项,废止5项,修订124项,新建98项。省厅在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新建制度12项;南水北调派驻纪检组通过与建设单位、项目部等有关单位协调,在省南水北调淮四建设处成功落实了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试点工作,有效地防止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了“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全省水利系统共举办党风廉政报告会、演讲会85场,6570余人次参加。组织廉政视听教育180多场次,10900余人参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14次,6380多人次接受了反面典型教育。全厅共征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片43种303盘,宣传教育书籍500余册。在建党八十五周年前夕,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振霖率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厅系统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110人到南京监狱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在厅系统召开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会上,厅长吕振霖又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一名清正廉洁好干部”为题,给党员干部集中上了一堂深刻的党课。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省厅和省南水北调工程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三进”活动。以“八荣八耻”教育为主要内容进机关活动中,开展了制作宣传板块、镇纸、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内容、工间操时间播放廉政歌曲和重大节日编发廉政短信给处以上干部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在进工地活动中,以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为主要内容,制作廉政教育宣传牌,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深入施工现场组织工程参建人员收看廉政教育片,制作镇纸,赠送反腐倡廉教育书籍等活动。在进家庭活动中,以营造家庭廉政氛围、倡导“廉内助”为中心,厅党组在春节前夕向领导干部家属发出了慰问信,教育家属要在廉洁自律方面加强监督和支持,做好“廉内助”。

(六)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45期,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其中驻厅纪检组组织20多人参加了中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培训班,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指导。6月份,根据部署,分别在无锡、南通和徐州市组织召开了苏南、苏中、苏北三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各市水利(务)局和厅直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交流。12月底又组织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负责人座谈会,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负责人和在宁部分厅直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共50余人总结交流了*6年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座谈,促进了各市和厅直单位水利纪检监察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积极组织全省水利纪检监察专职干部走出去。12月份,驻厅纪检组组织了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专职干部13人赴新加坡和香港进行了廉政考察,提交了专题考察报告,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水利系统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水利基本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多发易发;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深入基层调研,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不够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7年全省水利系统及南水北调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7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厅党组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水利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督促检查,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要继续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与改革中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把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按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工作日午间禁酒等规定。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化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利用近年来水利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继续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三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保证工程、资金和干部安全。继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水利系统崇廉尚洁的氛围。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或以变相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继续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厅直九大管理处要严格执行省厅关于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

(三)认真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尤其是大型重点基建工程建设中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采砂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治。

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完善规范水利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强化资质资格??效机制。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要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办案程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案件资源,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防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注重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村庄河塘疏浚等水利基本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决防止水利工程建设中增加或变相增加农民负担。认真贯彻省厅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规定,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水利工程征地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选择有条件的许可项目实行网上受理,着力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和水利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要规范水费及水资源费征收行为,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要巩固治理河道“三乱”的成果,切实做到船闸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三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开展水利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型灌区行风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以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认真整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以评议保建设,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水管单位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继续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驻厅监察室将按照厅党组的部署,继续配合驻部监察局做好对治淮工程的执法监察工作,有治淮任务的各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对所辖范围内治淮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派驻南水北调工程纪检组也要按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的监督检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和县乡河道疏浚等工作,有选择地确定一、二个项目开展执法监察。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察暂行规定》,积极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招投标工作纪律,对不施行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串通投标、非法挂靠的,要按照招投标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中的“双合同制”和水利工程建设中行贿犯罪行为查询与处理规定,坚决依法查处非法转包、违规分包、行贿受贿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系统,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水利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严肃查处涉及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督。今年,省厅将成立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对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的“三个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开展防汛物资、防汛纪律、水行政执法、水行政法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完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四个方面的执法职权,推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

(六)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清理水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审批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7年是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年。要按照省委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从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督查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水平。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要在去年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回顾总结,确定今年的制度建设重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培养选拔的方式方法,继续完善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用制和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力度,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加强干部监督,认真实施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防止考察失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水利财务统一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厅直单位工程经费、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全面清理厅直单位的各类帐外帐、小金库,从源头上堵塞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要认真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完善和落实水土保持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各地水资源费征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力求通过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七)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整体水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党政领导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党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以律已,以身作则,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驻厅纪检组将结合巡视工作,有重点地对有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底,省厅将由厅领导带队,有重点地对有关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各市水利局、厅直各单位领导也要亲自带队,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限期整改。

(八)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的漏洞。

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积极推行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充分发挥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九)严格教育管理,努力加强水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省水利系统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改进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碰硬,坚决同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战线上来,为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好纪检片会和年会,加强工作的沟通和交流。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今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继续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由中纪委、省纪委、水利部纪检组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各单位也要根据情况,确定自己的培训对象和范围,主动和所在地纪委(监察局)联系,派员参加所在地纪委(监察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水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水利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要求。

同志们,*7年的水利工作任务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