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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动员讲话

行政审批动员讲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和年审年检项目各50%以上”的工作任务,和本届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的今年上半年完成这一任务的时限要求,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一会儿,韩省长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迅速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做好这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具体意见。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这次放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是改善行政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统筹经济发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5年,根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省分两次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876项,占当时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0%。实践证明,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阻碍经济发展的行政束缚,增强了县(市)政府调控经济、配置资源的能力,激发和释放了发展活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实力的壮大。**6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实现2281亿元,增长19%,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5个百分点;**7年达到2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了50%,实现了重大突破。

当前,我省正处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阶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企业、市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市场主体的日益活跃,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下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破除障碍,提高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有利于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制度和方式,促进政府把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改革过程。国务院从**1年开始分4批取消和调整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后,**8年又对92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这也要求我们在前两次放权的基础上,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要减少行政审批和年检年审项目各50%以上,这是在全面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的形势,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精心组织,高质量做好放权工作

这次放权是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的郑重承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到真放权、放实权、快放权。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这次放权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全省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全面清理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和下放一切阻碍发展的审批权限,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次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在前两次已下放的876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再减少、下放(包括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0%以上。二是减少年审年检项目50%以上。包括目前保留的所有涉及年审年检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三是巩固和发展**5年放权工作成果。全面清理检查已下放的876项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对没有放到位的,督促全面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十一届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上述三项任务都要在今年6月10日前完成。

(二)明确基本原则。

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很好地把握以下五条原则。

一是实权真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切实做到凡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与现阶段我省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审批权限,都要下放,该取消的则取消。

二是促进发展。要着眼于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和能力,凡是县(市)政府能够自主决定、自行审批的权限,该下放的下放,可委托的委托,能授权的授权。应由哪级政府管理的审批项目,交由本级政府负责。

三是强化服务。对社会实施直接管理的行政审批权限,都要尽可能完全下放给县(市),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省直部门要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下放权限的监管。四是责权利统一。凡属下放的权限,连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权同时下放,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五是依法推进。这次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总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推进。

(三)明确放权标准。

在遵循上述工作原则的基础上,这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要把握以下五条标准。

一是《行政许可法》要求不准设立行政审批的事项,要予以取消。其中,属国家部委设立、现在尚未明确取消的,可采取“暂停执行”的方式处理。

二是基层审批对象强烈要求,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不能由市(州)、县(市)审批的权限,要全面下放。

三是对制定年代久远,已经过时或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权限,采取“取消”或“暂停”的方式处理。

四是凡属外省已经取消、下放或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我省根据需要也要取消、下放或调整管理方式。我省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取消。

五是国家继续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凡可以在县(市)审批的,原则上下放到基层政府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行政机关实施的,可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到市(州)和县(市)。

(四)明确实施方式和步骤。

这次放权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清理上报。时间从3月1日到3月31日。省直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包括非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按照本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年审年检项目各50%的要求,对现行行政审批和年检年审项目提出拟取消和放权方案及目录,于3月31日前上报省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前两次已下放的审批项目进行一次梳理,没有落实的要落实到位。前两次已下放但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审批项目,不计入本次放权基数。

第二阶段,审查核实。时间从4月1日到4月20日。省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放权方案和目录进行审查核实。对没有达到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年审项目各50%要求的,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按要求放到位;对协调阻力大的,责成监察和督查部门督促限期清理和按要求上报。省放权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形成拟减少及下放的权限目录,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三阶段,规范实施。时间从4月21日到6月10日。依照相关规定对拟减少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将最终确定的保留项目按照最简化、便捷的要求规范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运行和监管长效机制。对下放的审批权限,原主管部门要负责规范监管,加强指导,确保承接部门能够正常审批,杜绝权限转移中出现行政和监管“真空”。凡属下放的审批项目,必须直接进入同级政府的政务大厅,透明运行。对已取消和暂停执行的,严禁相关部门再执行。这次放权工作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指派专门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放权任务的完成

为推进这次放权工作,省政府成立了放权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法制办、编办、省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协调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协调推进组、督查落实组三个工作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选派一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感强的处级干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集中办公,并保证抽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脱钩,抽调人员要在今天16∶30前报名,3月3日8∶30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这次放权中承担着大量的具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做好各方面工作。要与各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协调沟通,严格审核把关,为省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放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总体要求、原则标准、阶段步骤和具体安排,扎扎实实、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部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任务。同时,进一步研究行政审批权限大幅度减少后,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各市(州)和县(市)政府也要参照省里放权工作的部署要求,配合好省政府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并开展好本级的放权工作。

同志们,做好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圆满完成这次放权任务,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