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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况发言

安全生产情况发言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下半年以来在全省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目标,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今年1至9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6334起,死亡4186人,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8.6%。发生较大以上事故57起,死亡251人,同比分别下降3.4%和23.5%。今年“十一”黄金周和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我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省安监局、公安厅和中小企业办负责的烟花爆竹安全;民航山东安监办负责的民航安全;省林业局负责的森林防火安全,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的渔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0.9%。省煤炭局和山东煤监局负责的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9.6%。山东海事局负责的海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省公安厅、交通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9%。省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和建材协会负责的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9.1%。济南铁路局负责的铁路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4.4%。

省公安厅负责的消防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5人,上升166.7%。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环保局、质监局、石化办和济南铁路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6.3%。省建设厅等部门负责的建筑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1.8%。省农机办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

(二)各市事故情况

全省17个市中,滨州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4%,泰安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7%,没有达到下降2%的事故控制指标进度要求。其他15个市的事故死亡人数均达到了事故控制指标进度要求。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一是各行业较大事故情况。1至9月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行业领域有:民航、铁路、林业、农业机械、渔业及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的行业领域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同比增加的行业领域有:道路交通事故增加3起,建筑事故增加2起,火灾事故3起(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二是各市较大事故情况。1至9月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市有:东营、泰安、日照3个市。事故起数同比下降的市有:青岛、枣庄、潍坊、济宁、威海、德州6个市。烟台市同比持平;同比上升的有:淄博、滨州分别增加4起,济南、菏泽分别增加3起,临沂增加2起,莱芜增加1起。

分析今年以来的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全省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1至9月份,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440起、死亡人数减少957人,下降幅度分别高出全国4个和9个百分点。全省绝大部分市和行业的事故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说明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效果明显。二是安全生产形势波动性较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有时还比较集中。上半年形势比较平稳,但是进入三季度,先后发生了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和魏桥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事故。9月份一个月,全省发生了7起较大事故(5起道路交通事故、1起建筑事故、1起火灾事故),同比上升75%。充分表现出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事故易发、突发、偶发的特点和规律,也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三是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8月17日,山东华源矿业公司发生了1起因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造成172人遇难。暴露出我们在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方面还存在若干薄弱环节和不足。近几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自然灾害严重,防范灾害事故的任务越来越重。

二、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情况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省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6月份开始,经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改、政府督查、省安委会督查、国务院督查5个阶段,排查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8月份以来,围绕“十一”黄金周前后的安全稳定和确保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针对我省“8.17”、“8.19”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省政府确定从8月21日到10月22日,在全省开展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大检查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我省共有22.4万家企业参加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各类事故隐患30.1万处,已整改28.9万处,整改率达96.3%。其中,排大隐患2648处,已整改2132处。

(一)认真部署,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5月30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王军民副省长亲自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为抓好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8月2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姜大明省长亲自对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抓好落实。济南、青岛、德州等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明确大检点。枣庄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大检查活动。烟台、聊城等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大检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深入推进各项检查工作。省直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本行业、本系统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姜大明代省长提出的“六个不放过”要求(不放过每一个水库、湖泊,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桥洞、涵闸,每一道城市防汛的泄洪行洪渠道、供水燃气管线,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每一个企业和关键部位),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深入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王军民副省长亲自带领经贸、安监、煤炭、化工、海事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深入到泰安、枣庄、烟台、聊城等市的矿区、企业、码头等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潍坊市政府由主要领导带队到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安监、监察和安全专家“三位一体”的安全执法检查。泰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3个由市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和33个检查组,对全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日照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49家非煤矿山企业注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证件不齐的企业一律停止供应炸药。济宁市成立了各行业督查组,对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部督查。滨州市政府聘请了19名省级专家,对化工、焦化、冶金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安监部门集中开展了以化肥、氯碱、炼油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59775处。公安部门开展了以路面秩序整顿、危险路段排查整改、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为重点的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将督察员全部派驻到各市开展包片督察。省建设厅组织7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各级建设部门开展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省煤炭局组织专家对全省受地表水害威胁的33对矿井进行了检查,对20对采深度开采和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山东煤监局加强了对关闭矿井的回撤安全监察,对没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8对煤矿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环保局开展环境安全集中检查。省旅游局围绕黄金周旅游安全,加强了旅游安全检查。省海洋与渔业厅开展了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省国资委加强了对省管企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山东海事局开展了防泄漏、防碰撞专项整治活动。济南电监办组织开展了小火电排查治理工作。省人事、药监、通信管理、人防、供销、机械、中小企业办等部门和省黄金、电力、济钢、莱钢、兖矿、淄矿、新矿、肥矿、枣矿、齐鲁石化、水电十三局、鲁中冶金、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等单位,都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安全整治检查活动,并按要求及时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治本之策,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9月以来,王军民副省长主持召开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在深刻剖析近期发生的各类较大、重大事故原因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8个方面、52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措施,并形成了省政府第42号《会议纪要》。截止10月20日,省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国土、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质监等部门,按照省政府第42号《会议纪要》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政策、标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省气象局加强了与省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实现了气象网与政府网的链接,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并与省电视台、广播电台签署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输和协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全生产网站建立了“重要天气预报及预防”专栏,与省气象台同步播报全省17个市未来24小时天气情况,并在接到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预报后的第一时间,立即下发预警预防的紧急通知。二是深刻汲取“8.17”事故灾难教训,加强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省安监局、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作特别暂行规定》,要求当汛期本区域降水达到50毫米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井工开采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企业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烟台市对86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的水害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8处与矿井联通的塌陷区和废弃井进行了充填和封堵,对受水库、河流等威胁的17个矿井采取了截流、疏导等可靠措施。济南市对受地表水威胁的4处煤矿,采取了清挖河道、铺设河床等措施。潍坊市对受河流、水库威胁的矿山重新进行安全环境评价。临沂市对苍山、平邑县境内的危险采空区进行重点治理,并对苍山县境内地下石膏矿与江苏矿区贯通的地点实施了封堵。三是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较大火灾事故和4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和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组织力量,对全省29万个“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淄博市政府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消除建筑施工隐患。建设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暂停其参加新开工项目的投标资格,依法暂扣、吊销了43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在建和试生产项目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评估整改。为深刻汲取德州平原“7.11”爆炸事故和滨州邹平“8.19”重大事故教训,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企业在建和试生产项目安全评估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组织9个危险化学品和8个有色冶金督查组,对各地的评估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从全省调度汇总的情况看,我省695个危险化学品在建和试生产项目中,有374个项目手续不完备。全省46个有色冶金在建和试生产项目中,有32个项目手续不完备。按照王军民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对上述手续不完备的在建和试生产项目,向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停止建设和试生产活动,限期补办手续,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依法关闭。

(五)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整改督办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省政府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我省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凡是在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安全问题由省政府安委会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由地方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签收,并负责督促落实。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查处。10月12日,王军民副省长亲自签发了第1号《整改指令》。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我省督查工作时提出的16项安全隐患和问题,济南、枣庄、德州等市政府和安监、公安、教育等部门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威海、淄博市政府和交通、海事、公安、国防科工办等部门认真对待国务院安委会水上交通督查组和民用爆破器材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对两个督查组提出的6项隐患和问题(水上交通3项、民用爆破器材3项)已基本整改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严格的隐患督办制度。省质监局针对145家气瓶充装单位存在超期未换证、19条在用压力管道和2702台压力容器超期未检验的问题,分别向各市质监局下发了《隐患设备整改督办通知书》,目前,已有36家充装站被强制拆除或停产、84家充装站停止了充装。东营市政府加大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督促整改了垦利县化肥厂等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总之,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排查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地改善了我省安全生产状况。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覆盖面不高,个别地区、行业和重点企业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甚至边排查边发生事故。为此,省政府确定对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以及多次发生事故的地区、行业和重点企业要进行“补课”,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留死角和空档。据统计,9月份开展隐患排查“补课”以来,全省有12.8万企业参加了隐患排查治理,新排查隐患9.61万处,提高了隐患排查治理覆盖率,消除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收到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上王军民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第四季度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和冬季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