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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紧急会发言

安全生产紧急会发言

同志们:

这次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5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通报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全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任务,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各区(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各区(市)安监局、经贸局、煤炭局、贸易办、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薛城区“5.20”火灾事故的有关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二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五是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下面,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8起,经济损失28.9万元;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2起,死亡5人;采石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石膏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这些事故的发生,集中反映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严肃对待,抓安全生产手段不硬、态度不坚决、履职不到位。二是教训吸取,举一反三不够。个别镇(街道)和部门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没有发生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没有发生在自己的管辖行业内,不能从安全事故中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三是措施不力,严查严管不够。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在具体监管过程中,方法简单、手段单一,工作前瞻性不强,对形势预测不足,工作流于形式的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少,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措施未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四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一些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技能。部分镇(街道)和部门对基层基础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不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是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不够。一些相关部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配合较好,但平时工作中配合较差,个别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为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安监局的事、是镇(街道)的事,工作中相互推诿,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没有真正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六是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规程。没有组织开展有效的安全技能培训,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指令置若罔闻,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为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主管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及安全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成员的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从即日起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活动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主要以消防安全、煤矿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学校安全、供电安全等十个方面为重点。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一)消防安全方面。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重点整治饭店、商场、超市、市场、宾馆、中小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杜绝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安消防部门特别要严把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凡未经消防验收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同时,由区林业局具体负责,加强林业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林区,严禁在山林吸烟、动火,并组织专门的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严阵以待,把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煤矿安全方面。由区煤炭局牵头负责,以“一通三防”和查处超能力生产为重点,强化“双基”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防水害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用工管理和顶板、机电、运输等薄弱环节的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使全区煤矿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已责令关闭的小煤矿按时按要求关闭,确保整顿矿井不经验收合格,不准生产。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会同区交通局和区农机总公司等部门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路面的监控力度,严查超载、超速、疲劳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制造和改装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港航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整治。通过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改善交通安全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为重点。突出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通过检查和整治,确保烟花爆竹运储经营业户不发生重大爆炸伤亡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会同经贸、贸易、质监等部门,认真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的企业;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泄露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通过检查和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六)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由区建材局牵头负责,以膏矿和各类采石场为重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安全等级管理,重点解决膏矿超层越界、威胁邻矿安全和被停产整顿膏矿不经验收违法生产问题,要以质量标准化工作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注重水患、放炮和提升运输系统薄弱环节的治理,落实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制度,对于已形成的采空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人工放顶。要以“三化”为标准,有效整治和规范露天采石场,对于不分层、不分台阶、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行为,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要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浅孔排爆破和机械化装岩等新技术、新装备,全面提升采石场安全生产条件。

(七)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由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负责,对全区现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等设备组织拉网式检查,并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的普查整治工作,凡隐患严重、不及时整改的,一律停止运行。

(八)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一方面对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并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对建筑施工现场,要加强防护监督和防坠落管理;对深基坑边坡支护、改造工程拆除的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另一方面,会同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针对燃气市场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无资质经营、违章操作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全区各类投入运行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经营、储存、储配环节的站、库、网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坚决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未经检测、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钢瓶,一律不准在市场上流通;对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液化气送气车辆,坚决不准驶入城区。

(九)电力安全方面。由区供电局牵头负责,重点检查电网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统一调度情况,确保供电特别是城市供电的平稳和安全。同时,供电部门严禁向被勒令停产的单位供电。

(十)学校安全方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会同区建设、公安、质监、药监、卫生、文体等相关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尚未整改完毕的危房进行检查把关,确保校舍和师生学习教育环境安全。要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药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检查和整改的重点,按照规定清理校舍周边的非法网吧、图书市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内部,要加强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楼梯、护栏,列入整改计划,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除上述十个重点领域外,各镇(街道)各部门都要针对影响本镇(街道)、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采取过硬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镇(街道)、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的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部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靠上抓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狠抓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要将落实贯穿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格执法,狠抓隐患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依法取缔关闭;一时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严密防范措施,及时进行监督复查;对长期得不到整改,又没有监控措施的重大隐患,要下决心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取缔关闭,确保所有隐患都得到及时消除或有效监控。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各镇(街道)、主管部门要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本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度的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我们下发了《关于印发〈**区**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两个文件。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的具体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与我们这次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并抓好落实。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已经作了具体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吸取教训,高度警惕防范,狠抓措施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坚定信心,痛下决心,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平安**”、“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