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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招商引资储备库建构通知

农业招商引资储备库建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有效吸引域外资本、技术、人才等进入我市农业领域,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拓展产业链条,构建完善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项目储备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适度超前。紧紧围绕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2012〕26号),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需求,适度超前谋划项目,通过储备项目的实施,发展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禀赋,结合当地现有产业现状、容量、加工链条、档次、能力和发展规划,编制大规划,筛选大项目,通过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促进产业大发展。

(三)循序渐进,动态管理。对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既要落实好列入储备库项目的科研、环评等前期工作,又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调整充实完善项目库,确保项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

三、项目储备基本情况

经过县市区筛选上报和市直农口部门研究,粮食储备库建设等100个对全市或区域经济、行业的长期发展有较大影响、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骨干项目,总投资215.5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152.5亿元)。其中,粮食产业项目8个,棉纺产业项目5个,油脂产业项目5个,畜牧产业项目19个,中药材产业项目10个,蔬菜产业项目4个,林果花卉产业项目19个,食用菌产业项目1个,茶产业项目5个,柞蚕产业项目2个,水产品产业项目6个,生产经营服务项目3个,交易市场项目7个,其他项目6个。具体项目名称、基本情况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项目包装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有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的政策信息库、项目信息库、客商信息库,为编制项目、招商引资提供有效服务。对重大项目要编制有一定深度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做好环境评价和立项工作。做好项目的整理包装,实现项目管理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项目资料收集科学化。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帮助招商主体编制好项目、大项目、战略性项目,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的落实情况及时补充新项目。

(二)积极开展招商活动。要以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为平台,以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举办项目推介会、投资洽谈会和招商联谊会。选择农业发达地区、农产品加工先进地区,深入实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以活动促招商。积极组织重点龙头企业开展自主招商活动,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开发农产品,引导外地客商到我市收购、兼并、参股农业企业。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招商引资是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农口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项目招商责任制、重点项目督办制、绩效考核制,切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对重大项目要分级负责跟踪,逐月追踪问效,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要做好项目储备、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统计和情况上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