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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交流

政府职能转变交流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科学审视、合理确定不同层级的政府职能。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首先应该承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是有它自己的“追求”的,它追求地方收入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确定政府职能、设计政府间关系,这是一个基础。其次,各级政府的行政资源是不同的,它的能力也是不相同的。由于不同层级政府的资源、能力不同,老百姓对它们的诉求是不同的。由此,不同层级的政府,必须根据各级政府的行政资源、可能具有的能力和人民的诉求,合理确定不同层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应该管什么,能够管什么,让它管什么。把不同的事务划归不同层级的政府,每一层级政府都只管理公共事务中的某一部份而不是公共事务的全部。哪些是市级政府的管理事务,哪些是区县政府的管理事务,哪些是乡镇政府管理的事务,哪些是三级政府共同管理的事务。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的职能,才能知道政府职能怎么转变,也才能理顺政府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才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的效能。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每一层级政府的管理范围清晰确定之后,它就应该拥有管理范围内的全部管理权力,并为之建立完整的决策执行组织机构,承担全部的责任。由于政府职能不同,管理权限和责任不同;由于各地基础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同,工作重点不同,因此,政府的组织机构体系就应该有所不同,要求上下对应的“蜂窝煤”结构是不合理的。不同层级的政府,各管其事,各有其权,各负其责。从纵向看,每一级政府的主管事务都是完整的,它的权力是完整的,责任是全部的;共管或者协管事务的边界、权力和责任是清晰的。从横向看,每一级政府管理的事务只是公共事务中的若干种类,它是不完整的,它的权力和责任是有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政府放权,并不是权力向下级政府放得越多越好。属于本级政府的管理事务和权限,要坚决管住、管好;属于下级政府的管理事务和权限,要坚决、全部、彻底放给下级政府;属于上下级政府共管的事务和权限,要明晰管理边界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