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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访有效机制思考

集体访有效机制思考

“集体访”往往伴随着“越级访”和“重复访”,是群众信访中最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案件。从调查中分析,当前,集体访不仅有所增多,而且具有一些不良特性。如组织上具有严密性,有组织牵头者,资金筹集者,幕后策划者,联络协调者,运输调度者,分工明确,计划周密。活动上具有择机性,往往选择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时进行上访活动,以引起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领导的重视。行为上具有违法性,干扰正常机关工作秩序,干扰重要活动开展和重大会议的召开,甚至去堵塞公路、铁路交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心里上具有崇上性,认为找的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解决问题就会越快,因此,直接去京赴省进行越级上访。

集体上访不仅影响党委、政府和领导的正常工作,也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效应。而且,一旦处理不当,还会引发恶性事件。因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预防、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事件,促进社会和谐。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机制。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每位领导要根据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好应该做的工作,解决好应该解决的问题,落实好应该落实的责任。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确定具体的领导,进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要把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要建立领导办信访制度,实行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一办到底。在出现集体访时必须快速到达一线,亲临现场、亲自处理。要建立领导信访调研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建立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惩腐、维权、整风、减负、治乱等一系列信访实际工作中的阻力和困难。

2、建立健全预测预防机制。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问题发现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群众稳定在基层,谨防集体访酿成群体性事件。一是要建立健全信访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功能。对集体访要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处置。要规范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做到全面情况定期反映,通过对一定时期来信来访的全面分析,掌握信访的变化情况和规律;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通过把若干来信来访反映的具有一定发展趋势的问题加以综合反映,观察一定时期违纪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倾向,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重要问题专题反映,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不安定因素等问题,作为专题来反映,以便领导决策,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处理解决。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对刚出现的某种违纪或不正之风的现象及时反映,以便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或萌芽状态,防止违纪或不正之风发展蔓延。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下访”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干部下访,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变层层转办为直接查办,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杜绝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健全过错追究制。对群众反映具有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顶拖不办、弄虚作假而导致集体上访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集体上访反应迟缓或敷衍了事,无所作为,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因打压和报复信访群众而酿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特别要把预防和解决群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三访”问题的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实行“三访”问题“一票否决”。要明确奖惩,对出现“三访”问题的单位不能评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给予诫免,不能评优。

4、建立健全教育疏导机制。集体上访处理不当将会酿成群体性事件,因此,处理集体上访必须谨慎、稳妥。首先,要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要做到以诚相待,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的群众。领导要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协调,直接与来访群众对话,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疏导群众的情绪,进行“消气”、“灭火”,防止事态扩大。其次,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注意语言表达。防止言词不当,方法简单,而激化矛盾。要选用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说教能力、问题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做事稳重又有耐心的干部,去一线处理集体上访事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仔细听、认真记、耐心解释。第三,要进行法规政策宣传,把处置集体上访事件的过程变成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过程,清除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错觉,正面引导群众依法依纪逐级有序信访,规范和维护群众上访秩序。使无序非正常的集体上访成为有序正常的代表上访。

5、建立健全保障权利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严肃执法执纪与保障权利并重的信访处置机制,做到既要保障检举人、被控告人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被检举人、被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如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则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该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处理解决到位;如果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反映的问题是正当的合理的,需要解决的,则积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逐步完善,并监督其处理解决到位,防止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对群众反映的属严重违法违纪,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纪律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快速反应,严力查处,决不姑息纵容。对于群众上访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的,不能解决的,则协同有关部门向群众讲清道理,耐心说服,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别有用心、扇动群众以上访为幌子借机闹事的要予以训诫,不听劝告和警告的违规违法人员要依法处置,以儆效尤。特别对借机利用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秩序、干扰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的敌对分子,要坚决打击,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