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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后提高执政能力思考

党委换届后提高执政能力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乡镇党委作为发展城乡经济、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直接指挥者和党与群众、政策与实践之间重要的“焊接点”,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市乡镇数量历经数次行政区划调整,已由“十五”计划初期的20个减为目前的10个,但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都有了大幅增长,可以说,“十一五”期间,*经济能否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发展的情况,而乡镇的发展,又与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有着直接的联系。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对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看,乡镇党委在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的方式和方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够”:

1、总揽作用不够突出。乡镇长期形成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以党代政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党委与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上也无明显的区分,党委看似什么都管,工作头绪多,总揽作用不够突出。政府职能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2、重大决策不够民主。尽管各镇都制定了各种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但在实践中,党委在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职能安排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越位、缺位的问题。乡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人决策、少数人决定的现象,甚至出现为了近期利益和局部利益分割和肢解行政权力,导致决策随意性和片面性的情况,而有的分管领导往往都为自己的“领地”说话,很少从全局考虑。

3、依法行政不够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行政程序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比较落后,行政透明度与行政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和“文山会海”现象还比较严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情况还时有存在。

4、党内监督不够有力。监督方式单一,缺乏全过程监督,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够有力,往往是事后出了问题才进行监察处理,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时才查办。

出现上述种种现象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

1、从领导干部自身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导致改进和完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的主动性不高。尽管各镇党委都有做好工作的主观愿望,但对执政方式和领导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关心,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凭经验办事,凭感情办事,凭兴趣办事。有些领导干部对集体领导制度缺乏认识,有的把“班长”个人的意见等同于集中。

2、从领导体制来看,党的组织结构特别是党的工作部门的权力、职责配置还不尽科学,职能交叉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同样是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纪检、组织和宣传等部门都有职能,实际工作中往往会产生矛盾。

3、从党内民主来看,存在着决策中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两种极端性问题。当前,在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中,既有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又有集体议而不决的问题,个人说了算的情况比较多;既有民主不够的问题,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民主不够的情况比较多。有的对上搞分散主义,要求放权,对下搞“垄断”,要求集权;还存在对重大经济问题和其他问题能够较好地坚持集体讨论,对重要干部任用却有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4、从制度建设来看,一些制度和规定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导致决策中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情况,如有些党委制订的议事规则,内容界定上比较笼统,模棱两可,党委与政府、班子成员个体决策事项与集体决策事项和书记办公会议与党委会议之间的议事范围界定不够明确;有些制度没有监督保证措施,对处理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缺乏可靠的依据,影响了制度的严格执行。

乡镇既将面临新一轮机构改革,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更多地由行政命令转向服务,如何在这一转型中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的战斗力,使其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要求的坚强领导集体,我们认为应当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1、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乡镇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

一是理论武装要突出针对性。结合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乡镇干部对学习的认识。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保持清醒头脑,明确发展方向,把乡镇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讲政治、有专长、懂法律的优秀团队。要创新“学”的方式,采取学与教相结合、请进来讲与走出去看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安于现状、盲目排外、视野狭窄的问题。

二是培养锻炼要突出实践性。强化培训、锻炼、交流三项措施,加快提升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素质,有计划地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压担磨练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乡镇党委和领导干部应着力提高五种能力:一是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增强创造性工作的能力;二是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弥补市场机制不足,增强加快发展的能力;三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增强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发挥镇党委核心作用,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五是加强领导,改善领导,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是干部配置要突出系统性。乡镇干部配置中,要按照梯次配备、专业配套、气质互补、能职相称的整体要求配优配强干部的同时,坚持上下结合,在激励中发挥效能。建立用实绩说话、凭能力上岗,让有能力的干部在平等竞争中胜出,同时制订不胜任干部调整办法,对表现不佳的干部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激励干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要坚持近远结合,领导班子建设的近期和中远期需要相衔接,建立动态的多层次的后备干部培养方案,增强后备队伍活力。

2、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建设以科学化为目标的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是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党委要统筹部署工作,以充分发挥党委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坚持归口负责,对一些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由党委提出总体要求,牵头推动,在贯彻实施中按照一项工作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让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以提高职能部门的指挥协调作用,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乡镇党委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完善以尊重民意为基础的干部任用机制。要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通过建立干部人事工作重大事项定期通报制度,畅通群众知情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等情况。要完善民主推荐制度。科学规范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比例,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参与推荐的方式,让群众在更大范围推荐干部。要落实干部推荐责任制,建立干部考察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干部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察责任制。

二是规范以集中民智为保障的议事决策机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的议事职能、范围和表决方式,加大党委会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力度,落实责任追究的办法。要改善党内重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建立执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

3、以人为本,形成运转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乡镇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乡镇干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正常晋升机制,不断改进乡镇领导考察选拔机制,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的竞争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激发班子的活力。

二是建立乡镇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工作监督。要强化对乡镇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监督,从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机制入手,着力于对干部的“全程”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乡镇干部监督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