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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范文第1篇

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体会

领导是一门科学。做好领导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努力掌握领导活动的客观规律和基本方法,解决同志提出的桥或船也就是工作方法的问题。当前,面对党的十五大和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跨世纪宏伟目标;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面对蓬勃发展、千头万绪、十分繁重、艰巨而又光荣的首都各项工作;面对建国50周年大庆圆满成功之后,广大干部群众空前高涨的信心、热情和期望,进一步学习领导科学,改进领导方法,提高领导艺术,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关于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问题,党的三代领导人和一系列重要文献都有很多论述。特别是同志,在指引和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生涯中,曾多次就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谆谆教导全党同志。1943年,同志曾亲自为中国共产党中央起草了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同志在总结讲话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专门讲述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1958年初,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同志收集了许多同志的意见,又亲手写了《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这一采列重要思想和观点,在我们党的长期领导工作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奠定了党的领导科学理论的基石,时至今日重温起来仍然倍感亲切。通过对同志一些重要历史文献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结合北京的工作实际,我想着重谈谈以下七个问题。

一、关于地方党委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明确地方党委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探讨党委会工作方法的前提。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志就强调了建立党委制的重要,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建国后,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党委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实行全面领导的重大责任,包括对本地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的主张成为本地区的法规或政令;向同级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在本地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工作;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由此可见,地方党委在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是本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它所担负的是总决策、总负责、总协调、总指挥的角色,任务繁巨,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因此,作为一级地方党委,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在本地区范围内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做得实,充分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把好方向。最主要就是把好政治方向。党委必须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想问题和办事情,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得到准确、全面的贯彻执行。同时,作为一级地方党委,还必须善于把握时代脉搏,认清时展潮流;善于准确地判断形势,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动向;要有战略眼光和雄心壮志。这样才能把本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纳入正确的轨道,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抓好大事。从工作程序上讲,大事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组织实施,等等。从工作方面来说,比如大力发展首都经济、搞好四个服务、抓好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等等都可以说是关涉全局的战略性大事。还可以分出若干第二层次的问题,比如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脏乱和交通拥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提高市民素质、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都丝毫不能放松。除此之外,北京作为首都,各种重大政治、社会活动频繁,这些也都是需要认真筹备、确保安全的大事。从一定意义上讲,首都无小事,我们在北京市工作的同志,都应当感到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

三是安排人事。同志讲,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可见,安排好重要人事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关系重大。根据干部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市委要集中精力抓好局以上干部和区县局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然后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严格执行干部推荐和任免程序,重要人事问题要在组织考察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由市委集体讨论决定。对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及主要群众团体,同级党委要负责考察、推荐重要领导干部人选,然后按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命。要坚持党管干部,不仅管好干部的选拔、任命,而且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领导干部为民掌权、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统筹协调。地方党委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必须加强统一协调,把各党组、各位副书记分管的方面联络起来,整合起来,统一步调,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来说,就是对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由党委的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人大党组要贯彻党委集体讨论的决议,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共同意愿;政府党组要贯彻党委的决议,把党的主张变为具体的政策和可操作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政协党组要贯彻党委的决议,通过政协把党的主张变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共识。党委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组织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各种工作关系,但不能包揽和代替人大、政协特别是政府的日常具体工作;而人大、政府、政协也必须自觉服从党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要加强联系沟通,使确定的各方面的任务成为各方面的共识,共同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委的重大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党组、各方面的工作都要从大局出发,纳入全局范围,从全局的高度考虑工作计划、措施;相互之间要加强联系,各尽其责,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二、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遵循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一大创造,与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有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个人的实践和认识是有限的,对于国情、市情,革命和建设的规律等一系列复杂事物和复杂过程的认识、判断和决策,必须依靠集体、依靠群众、依靠社会才能完成。因此,党的领导制度必须实行集体领导,采取民主集中制,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最科学、最有效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贯彻好民主集中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体现,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坚持集体领导,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坚持集体领导,就是凡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旦形成集体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绝不能背着组织另搞一套。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有利于充分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缺了这一条,再好的决定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什么事也办不好。正如列宁同志指出的: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实行集体领导都要最明确地规定每个人对一定事情所负的责任,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邓小平同志也强调:集体领导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实行个人分工负责,首先要求班子成员在紧紧围绕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不管分管哪一方面的工作,都要敢于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独立负责。其次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关系。要防止互相掣肘、各自为政、削弱和摆脱集体领导的倾向,不能片面强调分管工作的重要而影响全局工作。每个成员都要积极主动地向集体通报自己分管工作的情况,并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和支持。

二是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的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的辩证统一。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二者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群众基础,没有广泛的民主,集中就无从谈起,也就失去了实际内容;集中是民主的深化和保证,没有集中,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方向,也不可能保证实现。民主和集中的正确结合,生动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经验证明:党内民主需要集中指导;而高度集中如果离开民主的制约,将变得十分危险。贯彻民主集中制,首先要在集中的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要本着团结的精神开展健康的批评,鼓励下级党员群众来讨论领导机关的决议,允许大家提意见,包括不同的意见。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只有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和商量过的意见,才能比较充分地反映和体现出正确的意见。其次,还要切实保障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要维护全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权威。对北京市而言,就要切实维护市委的权威,保障市委对全市的领导核心地位。对于党组织的决议,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只有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统一全党的思想,集中全党的智慧,动员一切力量,更快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是党委书记要当好班长.在党委一班人中,书记的作用很重要。同志说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书记如果不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不去研究怎样把会议开好,就很难把这一班人指挥好。如果这一班人动作不整齐,就休想带领千百万人去作战,去建设.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书记也必须服从大家的决定,决不能压制别人,更不能凌架于集体之上。书记要在会前出安民告示,让大家都知道要讨论或决定什么问题,并早做准备。在会上要造成便于讨论的气氛,并且注意听取大家的意见,争取做到集思广益,避免做出仓促的表决或者生硬的结论。书记还应该善于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做到彼此能够互相谅解,以便调动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使大家都能主动做到从全局的角度参与决策,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真正形成班子集体领导的整体合力,保证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三、关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问题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工作路线,也是一个基本的领导和工作方法。同志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这个方法,按照同志的解释,就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出真知,一切正确的认识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广泛实践。一切理论认识、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都必须、也只能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并在实践中得到完善和发展。同时,也只有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政策才能够化为物质力量,实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才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够拥有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前进的不竭的力量源泉。

从当前首都的工作来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领导方法也很有现实意义。比如前一段时期,我们提出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一层意思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为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城市建设资金投向哪里?选择什么项目?把解决什么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决定这些问题的根本依据之一就是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再从城市建设的目标和指导思想来看,也同样如此。要把北京城建设成什么样?标准可能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着力建设一个与发展首都经济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适宜人生存、生活、工作和发展的大环境。以人为本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要广泛依靠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作为我们搞好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根本力量。建设首都这样一座拥有1000多万常住人口和几百万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如果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那就失去了最稳固的基础,就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由此,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必须认真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再比如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常讲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怎样依靠?根本的方法也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如何正确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和工作方法呢?关键有三点:

一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这是实践上述领导方法的前提。特别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在改革开放、各种利益关系调整变化的新形势下,更需要深化这个认识。我们只有在思想上真心实意地为了群众,才能在行动上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才能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几十年来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的法宝。刘少奇同志也曾经明确指出一切为了群众,否则,革命就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自始至终地、无条件地坚持这一点。

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领导方法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方面。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尊重群众,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及时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从而推动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是要一切依靠群众。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我们党的一切事业,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党的一切政策和主张都来自群众,又靠群众去贯彻和实现,并且通过群众的实践使它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离开了群众的支持,我们将寸步难行。因此,要完整地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还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凡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在实施前都要向群众反复宣传,求得群众的理解,获得群众的支持,化为群众的行动。这样,我们的事业就有了强大的后盾,就可以攻克任何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四、关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是一个重要的思想方法、认识方法,也是我们党的一个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对于市委这一级党委来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把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北京的具体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我们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首都特点的发展路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理论是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并反过来指导实践;实践是理论发展的源泉、动力和终极目的,也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理论与实践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不可分离。离开了实践,理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了科学理论,实践就是盲目的,就有可能迷失方向。因此,任何重大社会事业的成功,无不以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前提。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以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党的两代领导集体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两次认识上的飞跃,极大地促进了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充分展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巨大威力。相反,只讲理论的教条主义和只重实践的经验主义都曾给中国革命和建设造成过严重的损害。正如同志指出的,什么时候理论和实际结合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当前,在跨世纪的征途中,在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关键时刻,能不能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显得更为重要。市委作为一级地方党委,能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得好不好,不仅是对我们领导水平、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的一次检验,也直接关系到首都各项事业的成败。

怎样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首先,必须努力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科学的理论。理论是管全局、管规律、管发展趋势的,又是管思想、管信念、管灵魂的。只有全面、系统地掌握了科学理论,特别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这几年来,我们在理论学习上下了很大功夫,成效是明显的。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系统性还不够强,对许多理论的理解和把握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比如说现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现代市场经济的丰富内涵是什么?它与社会主义制度怎样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结合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如何有效结合起来?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究竟应该如何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什么会出现通货紧缩趋势该如何应对?再如可持续发展理论,这个理论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来的?它的丰富内涵是什么?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以及它们与经济发展之间深刻、广泛的内在联系是什么?还有中央提出在当前要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那么产业结构的演化规律是什么?等等。对于诸如此类的一些理论问题,我们往往知之不多、知之不全、知之不深。所以,理论学习上还要再下功夫。

第二,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把握市情,做到胸中有数.掌握了理论就好比有了箭,但还必须找到确切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客观实际。同志提出的党委会工作方法12条中,有一条叫做胸中有数,就是要求我们对实际情况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和把握,不仅要有定性的、概念上的认识,而且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做到胸中有数,就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对现实问题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一个时期以来,市委在加强调查研究,促进科学决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市情的理解和把握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这方面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我们对许多事关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还若明若暗,胸中无数。比如,发挥首都的科技智力优势,那么首都的科技智力资源总量究竟有多少?结构如何?分布如何?有多少是北京市能够支配的?有多少是能够转化或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多年来首都的科技成果墙内开花,墙外结果的现象很多,到底是什么原因?主要是工作问题,还是政策问题?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首都经济的核心和希望所在,我们一直在大力倡导,也明确了五大支柱,但是具体到每一支柱内部,我们到底有哪些产品?有哪些技术储备和后劲?在全国范围内相比,处于什么位置?再说国有企业改革,全市国有资产的质量、结构、运营情况到底如何?我们的一些主要企业、主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究竟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有多少是规范运作的,有多少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多少是翻牌的?再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增加并日趋尖锐,症结到底在哪里?领导和群众在对这些矛盾的认识上有哪些不同?等等。因此,今后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力求对市情有更清晰的把握,做到胸中有数。

第三,必须善于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同志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我们在掌握了理论,并了解了实际之后,最关键、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就是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我们提出了首都经济这个概念,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发展的思路、方向和重点,很快就得到了全市上下的赞同和认可,这可以算是一个结合的成果。再如,我们依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结合北京的环境状况,制定了治理大气污染的一系列紧急措施,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以及广大市民的支持和拥护。但也要看到,这方面还远远不够。比如,如何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首都的实际相结合,制定出首都未来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如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首都的改革开放实际相结合,加快构建北京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如何把十五大提出的所有制理论与首都经济的所有制状况相结合,开创首都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如何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与首都的科技智力资源状况相结合,逐步走出一条有利于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新路子;如何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论与首都的地位、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出建设首善之区的有效途径,等等,许多问题还都没有很好地解决。

五、关于学会弹钢琴的问题

同志曾明确要求党委会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弹钢琴.大家都知道,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同时,十个指头的动作要有节奏,要互相配合。引申到工作中,就是党委既要抓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弹钢琴不仅是一种必要的领导方法,更是一种高超的领导艺术,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所以必须全面地看问题,切忌片面性。同时,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解决问题必须要善于从各种矛盾、各种联系中准确地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换言之,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统筹全局、兼顾方方面面;同时又要集中精力抓关键,积聚力量攻重点。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陷入繁琐的事务主义之中。

学会弹钢琴,关键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树立联系的观点、系统的观点和全局意识。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都是由其内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的要素按一定的方式所组成,并同其周围环境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着的统一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系统中各要素的关系、不同层次系统之间的关系、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实现系统整体的最佳功能;要求我们必须客观而不是主观地、联系而不是孤立地、全面而不是片面地认识矛盾,从全局上、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整体,从左右联系、上下贯通和纵横对比中把握问题的实质。比如北京作为一个特大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它由在其辖区内的人口、资本、资源以及信息等各种要素构成,这些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决定了这个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同时这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它同周边地区、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着人员、物质和信息等交流。如何才能使这个系统健康、有序地运转,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所以,我们在安排工作时,要尽量把制约和影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所有因素,放在一个棋盘上通盘考虑,要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首都的各种优势都尽可能地得到发挥。

第二,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处理好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是由对立面构成的统一体,对立的双方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联系并由此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正确地认识事物,推动工作,就必须坚持两点论。邓小平同志反复指出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和惩治腐败等等,都是强调要坚持两点论。市委担负着对中央负责和对北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实现全面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比如,既要坚持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同时又要始终坚持搞好四个服务既要增强经济实力,积累财富,又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既要加快改革,扩大开放,又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点论。当然,强调两手抓,并不否认要突出重点,狠抓中心工作。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矛盾之中总有主要和次要之分,矛盾双方总有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之分,这就是重点论。所以,在特定的时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辅以别的第二位、第三位的工作。北京作为首都,尽管大事很多,但长期看,仍然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党的基本路线,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更不能换一个中心。当然,这并不排斥我们在特定情况下,集中精力完成某项重大任务,如集中力量办好国庆庆典等。

第三,要善于把握时机。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有其客观规律的,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所以,学会弹钢琴还必须动态地把握好事物运动的过程,准确地掌握推动全局发展的秩序和节奏。比如,我们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要力求把握最佳时机,确保其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另一方面,机遇易失不易得,时乎时乎不再来,所以必须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比如,近一年多来,我们抓住迎接建国50周年的大好契机,大力创建良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城市文明环境,使首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这就是抓住机遇并充分利用好机遇的结果。面向21世纪,首都的改革和发展将面临着诸多挑战,也面临着各种机遇,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善于把握时机和有利条件,从而把首都的各项事业加快推向前进。

六、关于抓紧抓实的问题

同志指出:党委对主要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紧。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紧既是一种要求,同时也可以说是我们推动工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在世纪交替的关键时期,各项大政方针已定,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紧抓落实。如何把工作抓紧、抓实呢?

一是统一思想和步调,加大工作力度。工作任务明确之后,必须通过宣传发动,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使广大干部群众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同时还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这样,工作就肯定进度快、质量高、完成得比较出色。比如,筹备建国50周年庆典,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从年初开始,我们不断强调要抓紧抓紧再抓紧,落实落实再落实,全市上下同心同德,步调一致,通力合作,顽强拼搏,从而使国庆庆典圆满成功,万无一失。

二是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这也就是现代领导科学所讲的目标管理,即把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有条不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向前推进,直至完成。这几年,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首都稳定、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都建立了责任制,效果是明显的。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两年我们为什么痛下决心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就是因为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通过街道层面的改革,现在局面已经有所好转。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责任制是抓紧抓好工作的重要一环。

三是抓关键环节、抓薄弱环节。任何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不论工作头绪多么繁多,特定时期总有一个或几个问题是最突出的,把这些最突出的问题抓住了,就抓住了关键环节,走活一子,带活全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很有体会。比如城市建设,我们抓住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关键环节,近两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了一些重点工程,有效地缓解了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状况。相反,有些问题的出现,则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工作没有抓住或抓好关键环节,比如FLG的泛滥和猖獗,就反映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政治思想工作仍显薄弱,抓得还不紧。另外,部分企业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有些企业没能及时抓住抓好市场这个关键环节。

四是典型带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把首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城市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和方法可以照搬,许多工作需要探索和试验。因此,实行点上突破,总结出成功的经验,用典型来带动全局就是一个抓紧抓好工作的好办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很多工作、很多重大改革都是这么抓的,事实证明,这种办法积极稳妥,实在而又易于操作。

五是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这个方法,同志在时期曾大力倡导并作过详细的论述。他说,我们共产党人无论进行何项工作,有两个方法是必须采用的,一是一般和个别相结合,二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这一思想对于指导当前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比如,我们提出要大力发展首都经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搞好四个服务创一流、建首善等,几乎每一个重要方面、重要领域都有响亮的口号。这也是从实践中、从发展趋势和需要中总结出来的,是切合实际、具有指导意义的。但我们的领导工作绝不能停留于此,必须深入到农村、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去详细了解情况,研究发展过程,进行个别的具体的指导,并通过解剖麻雀来指导面上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抓紧、抓实、抓出更大的成效。

七、关于团结的问题

团结就是力量.作为一级地方党委,重要职责之一,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之一就是要善于把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动员、组织起来。特别是北京作为首都,更要注意调动和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争取党政军群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举全市之力、集各方之智,才能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怎样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自身要搞好团结。党委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核心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就谈不上广泛地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班子自身的团结,平时班子成员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交流,坦诚相对,求同存异,打消顾虑,消除隔阂,以取得共同的语言,杜绝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有了问题就开会讨论,及时解决,不要拖。班子成员之间,班长与委员之间要能互相谅解,互相支援,增进友谊,这些对于加强班子自身的团结都是极为重要的。

二是要知人善任,凝聚一批骨干。各级党委要广泛团结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必须有一批领导骨干,光靠班子的几个人是不行的。同志指出,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党委领导核心要凝聚一批领导骨干,就要知人善任。班子主要领导应当保持宽广的胸怀,以理服人,宽以待人,知人所长,用人所长;要善于充分调动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信任他们,依靠他们,支持他们,为他们工作创造条件。还应当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凝聚起一批积极分子和骨干力量,并通过他们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我们事业的成功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三是对上要多请示、多汇报,对下要多通气、多征求意见。北京是全国的首都,做好北京的工作,既需要我们自身不断地努力,也离不开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和方方面面的支持、关心和帮助。所以,对于北京市的各级党政领导来说,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上级各部门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要从善如流,眼睛向下,不耻下问,善于倾听来自下面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专家,问下级,问群众,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要坚持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集思广益,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把首都的各项事业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

四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良好的榜样能够极大影响和感染人,团结和凝聚周围的人。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品德、作风等各个方面为广大干部群众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会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才能增强领导者的威信,增强领导机关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大团结、大协作精神的发扬。现在,北京毕竟还是一座发展中城市,与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相比,与先进兄弟省市相比,特别是与中央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高,不少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生活困难,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奋发图强,开拓进取,领导和团结广大群众携手前进,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五是要办实事。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从事的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宏伟事业。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实事求是,要处处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要让群众时时刻刻感受到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大有希望的,是和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只有这样,群众才能自觉地投入到我们的事业中来。有了群众的支持,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比如城市建设与管理,我们突出抓了环境脏乱、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的整治,这些工作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群众能从这些事业中得到好处和实惠,因而就能衷心拥护我们。办实事,让群众受益,这是我们广泛团结群众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范文第2篇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治国方略的根本转变和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要转变和创新,必然要求在领导方式上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实现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探索“领导”与“法治”的最佳结合,形成一种法治领导的全新领导方式,这是一个历史的选择。目前,全国不少地方,已由党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就是这种结合的极其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本文试就这种“领导”与“法治”的结合谈点肤浅看法。 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民主进程的推进,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员、组织、协调、培育都需要执政党去领导,整个政治社会化的过程,都需要执政党去引导。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但党的领导要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要求。党对人大的领导,就表现为中国共产党主导人大的工作,在人大处于支配地位。在内容上,党在人大的领导,不是由党代会选举产生,而是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即: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其中,由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经过人民选举成为人民代表并进而成为人大常委会的成员后,就在合法性的意义上把党的领导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有机地统一起来了。党要通过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而不光是利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党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张变成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长期稳定和切实贯彻实施。党要把领导和管理区分开来,依照法定程序把该由政府办的事交由政府办,把该由司法机关办的事交由司法机关办,把干部推荐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从而把党的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上。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处理好“党的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确保人大在党委领导下依法作为,行使好各项法定职权。而地方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就能比较有效地解决和处理好这些关系,更能实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更能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李鹏委员长今年2月19日在四川视察时,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后讲:“各级党委要善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现在有的省委书记兼任省人大主任,也有一些市、县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主任。中央对这个问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既是为了便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也是为了提高人大的政治地位,赋予人大更重要的职责。”实践会越来越有力地证明,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有益处。 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和地位。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政权组织形式来实现的。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同进,也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的历史任务,作为地方一把手的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新时期,要把党的领导同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形式紧密地结合起来,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地方国家政权的领导,在发挥党总揽全局的同时,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当然,有的同志担心,党委书记是当地的主心骨,什么大事都要抓,遇到工作忙时,无暇顾及人大工作,会出现时间和精力上的矛盾。今年3月,******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讲话时指出:“各级党委都要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帮助人大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对同级党委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现在,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兼任了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些同志务必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拿出足够精力做人大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搞好。”从我省的情况看,有的市、县委书记任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由于直接参与人大工作,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作方法、时间安排上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有的逢会就讲民主法制建设,大会均讲人大工作。李鹏委员长今年2月来川时讲:“各级党委都应该学会运用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和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来加强我们的工作。所以一方面是人大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接受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各级党委要学会善于运用人大这个权力机关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以及集体行使职权的运行方式,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与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地方党委书记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我省有的县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邀请主持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召开的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吸收人大同级干部参加,县委还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批复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报告,并指导抓好落实。 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有利于树立党委、人大“一盘棋”思想,使党的主张更快更准地变成国家意志,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各级党委、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党的目标任务是完全一致的。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可以更快更准确地将党的主张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可以通过人大更好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我省不少县市(区),在工作中,坚持凡关系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应该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县委都依照法定程序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保障人大常委会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如有的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冬换届以来,有的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立足发展,认真组织省、市、县级人大代表分别对本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乡镇企业发展和管理情况,推进城镇化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增收减负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有利于党委更直接便捷地了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和工作情况,使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是统一的。党组织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并通过法定程序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通过依法行使任免权,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既贯彻了党委意图,又体现了人民的权力,同时也帮党委把了用人关。另一方面,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可以更好的处理好干部任“前”与任“后”的关系,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我省不少县(市、区)在认真做好任前工作的基础上,就任后监督工作进行了认真探索实践,在坚持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对任命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工作评议,评选了“十佳人民公仆”、“优秀法官”;对县政府副县长、“两院”负责人、县政府序列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等活动,从而使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对被任命干部科学完善、运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干部队伍建设。 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强化宗旨观念,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最重要的是为群众办实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代表大会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了解社情民意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地方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后,可以通过参加“三会”,进行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个案监督、走访代表等活动,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可以使党委更直接地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状况,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贴近与人民的感情,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可以使人民群众加深对人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去冬换届以来,我省不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了主任、副主任分工联系代表和半年走访一次代表制度,继续实行了主任、副主任分工督办代表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承办单位负责人当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制度,真正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落到了实处。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范文第3篇

一、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形式。人大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和党委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要想做好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使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团结教育人大常委会全体班子成员,摆正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在大事大非面前维护党委的领导,按照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愿组织开展工作。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对各项工作实施领导的具体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及时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去,通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党员的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策,实现党的意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委总揽全局。

2.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党的各项主张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人大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决议。

3.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汇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前,要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同级党委的意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凡拟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都应事先报经同级党委审查同意。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要及时了解和领会同级党委的决策意图,时时把握同级党委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自觉与同级党委保持一致,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同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人大的各项工作,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的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形成合力。

二、强化全局意识,围绕中心想问题做工作

大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强不强,是衡量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治素质是否过硬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主任应胸怀全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要把人大工作定位在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尺度之下,自觉地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记“发展才是硬道理”,找准民主法制建设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同时,对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要做到了解、理解、支持和帮助。无论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常委会一些重大活动方面,还是在开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调查研究等方面,都要围绕中心、突出中心、服务中心,全面有效地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宗旨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人大常委会主任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切实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人大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人大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过程中,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了解民情,掌握民意,代表民心,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以便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四、强化素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搞好自身建设,增强整体功能,是各级人大机关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因此,人大常委会主任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摆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把理想信念、根本宗旨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一要强化职责观念。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状态,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二要强化大局观念。无论是听取、审议有关工作还是视察检查提出意见建议,都要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三要强化公仆观念。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在能力建设方面,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紧紧把握党的中心工作,以指导自己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方向。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在作风建设方面,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察民情、解民意、帮民困、解民忧。同时,要发扬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好作风,增强整体观念、纪律观念和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法律意识强、工作业务精、履职水平高、组织纪律严、思想作风正的干部队伍,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范文第4篇

《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以来,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地方党委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地方党委领导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

1996年4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加强和改善地方党委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中央明确要求抓紧修订该条例。根据中央部署,2015年3月,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等单位启动条例修订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加强地方党委工作的重要论述,对31个省区市地方党委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调研,前往8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委调研座谈,专访了44位省市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召开了10多场专题座谈会。《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送31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委大范围征求意见,多数省区市党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讨论修改。之后,将修改后的《条例》稿送中央书记处有关领导征求意见。2015年11月12日、12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条例》。可以说,《条例》修订过程体现了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精准立规要求,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有机结合起来。

《条例》修订的原则

《条例》修订,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体现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一目标,更好发挥地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创新地方党委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在严格遵守规定、保留原条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基础上,总结吸收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删去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四是力求简洁明了。重点确立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规则,对确有必要且能做到的作出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的主要亮点

经过修订,由原条例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将原条例的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条例》主要有以下亮点。

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地方党委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条例》明确提出,地方党委既要全面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又要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健全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条例》体现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地方党委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明确了地方党委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内容;充实地方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实现对“五位一体”领导全覆盖;体现地方党委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规定地方党委要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同时又要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规范了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委员、候补委员配备结构是否合理、增退机制是否顺畅,直接关系到地方党委整体功能。为此,《条例》对委员、候补委员配备作出全面规定。统一配备结构,规定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应当具有代表性,符合党龄、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要求,并对人选结构首次作出规定。完善增补机制,明确委员出缺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补选,确有必要时上一级党委可以任免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创设退出机制,针对委员、候补委员能进不能出,“新陈代谢”不畅问题,首次建立委员、候补委员辞职、免职、自动终止制度,明确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辞去或者由所在的党的地方委员会按程序免去其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受到以上党纪处分的,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规定了常委会委员名额。原条例对常委会委员配备未作规定,实践中每次换届要求也往往不相一致,导致各地区配备不相统一。《条例》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对省市县3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分别作出规定,即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把县级职数和市级职数统一规定为9至11人,有利于体现县级党委直接面对群众、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与目前县级党委领导职数实际配备情况也相吻合。同时,《条例》还首次对书记、副书记名额作了规定。

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一些地方提出,专职副书记职责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不相统一,专职副书记“专职不专、实职虚设”问题突出。据此,《条例》对专职副书记岗位职责作了规定,即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针对全会、常委会职责界限不够明确,常委会容易代替全会作出决定,全会作用弱化的问题,《条例》突出强化全会的决策作用,对全会和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作了细化,特别是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同时,《条例》还强化了全会的监督职能,比如规定全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学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洋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最、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