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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积极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积极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近几年来,在政府法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委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始终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作为规范和监督抽象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几年来,我委党委十分重视委机关干部群众依法行政的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学习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通过学习,大家增强了法制观念,认识到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化,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则是政府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委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现在我委领导、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都很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真正把它摆上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二、建章立制,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

为了规范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委在总结前几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基础上,于*年4月出台了《市建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我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做到规范性文件出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经委法制机构审核,二是必须经过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三是必须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不得实施,四是后,30日内必须报送市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得以有章可循。

*年我们对委机关制发的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我委法制机构审查,确认符合规定的19件,占审查文件总数的52.8%;自行修订7件、自行废止(撤销)或停止执行10件,占审查文件总数的47.2%。*年、*年出台的12件规范性文件,经我委法制机构严格把关,全部按规定报备,经市法制办备案审查,每件都准予备案,备案率达到100%。

三、严把制定关,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了把我委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做好,规范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保证行政决策合法、适当,维护法制统一原则,根据《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委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认真把握了以下几个环节:

1、严格立项,层层把关。每年年初由机关各职能处室经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建议,我委法制机构审查汇总,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计划草案经分管法制工作的主任审核后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由主任签署后实施。在制定立项计划时,主要考虑制定的必要性,对确实需要且在管理和服务上有帮助的,才予以立项,对可有可无、时机不成熟时的,就暂缓制定。

2、组织力量,认真调研。制定一件好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是关键。我委为了制定好规范性文件,指派思想好、素质强、业务精的人员参加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有的还到兄弟部门进行考察调研,按时交出草稿。如我委在制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管理试行办法》过程中,先后征求了18个相关部门、20家施工企业、15家招投标机构和5家开发单位的意见,并组织了施工企业、招投标机构和开发单位代表,召开了2次座谈会,还派人到外地进行考察调研,初稿出来后又请市法制办的同志帮助把关,经过收集意见、反复修改和审核把关,使该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实施。

3、加强审核,确保质量。规范性文件起草后,为了提高文件质量,我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如邀请法律顾问和专家参加讨论,请上级法制工作部门的领导进行把关,明确委法制工作机构作为审核的责任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把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精神;二是核对是否超越权限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三是是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是否符合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要求;五是是否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经过多方面的审核把关,保证了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具有较高质量。

4、保障权益,讲求实效。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如:针对在建筑行业比较突出的问题——就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委*年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5、把握原则,开拓创新。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有开拓精神,要有前瞻性,要促使观念更新,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变,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政府管理应侧重于对市场的监管。为了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委先后出台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管理试行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的通知》、《关于对勘察设计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了对被许可人从事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四、夯实基础,加强部门法制机构的建设。

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顺利开展,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委加强了法制机构的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确定、人员确定、职责确定、创造必要条件。今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的建设,我委在本部门法制机构原有4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申请招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公务员,以充实我委法制机构的力量。同时,还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培训,强化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人员素质,有效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我委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我们还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虚心向其他部门学习,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水平,继续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为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