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扎实推进农村家宴管理思考

扎实推进农村家宴管理思考

为预防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农民群众饮食安全,2007年12月份,薛城区依托农村“三网”建设,把农村家宴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围,对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工作的推进中,薛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先后印发了《薛城区关于加强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薛城区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办法》、《薛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薛城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依托镇、村监管网络,建立起以登记备案、卫生指导、厨师管理、应急处置为基础的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先后推广了张范镇、邹坞镇农村家宴管理经验,促使此项工作逐步在全区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开展农村家宴管理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惠民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规范运作。笔者认为,要促进这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应做到“四个结合”。

一、加强领导和上下联动相结合

领导重视支持是开展工作的关键。因此,在建立在领导重视的基础上,还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纳入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到常抓常议。要实行上下联动,积极构建区、镇街、村居三级工作网络,确保这项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形成领导重视、专业人员组织协调、群众参与支持的齐抓共管的格局。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家宴监管任务,在上级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落实农村家庭宴席管理的各项制度,协调指导农村宴席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和着眼长效相结合

(一)规范农村办宴行为。建立农村家庭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农民群众举办50人以上的家庭聚餐时,宴席举办者必须提前2天(特殊情况提前1天)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接到报告后,必须在当日上报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

(二)规范农村厨师管理。建立农村宴席厨师登记培训制度。凡从事操办农村家宴的流动厨师,必须到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登记备案,按食品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同时聘任其为农村家宴安全监督员,负责整个家宴的卫生及安全工作。厨师上岗后还要与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做到守法从业,诚信经营。要引导农村厨师成立农村家宴服务站(社),由散户运作向团队协作转变,发挥服务站(社)的集聚效应,引导其自律经营,走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之路,提高家宴服务质量。

(三)着眼长远,建立工作制度。坚持专项指导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是构建起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为主要内容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建立农村家宴信息排查、农村家庭聚餐申报备案、农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农村宴席厨师登记培训、农村宴席督查指导、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和农村家宴责任追究、农村家宴信息报送奖酬、农村厨师从业规范等系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保证这项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三、强化宣传和加强服务相结合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自我保护意识、饮食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从源头上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强化指导服务。要及时指派专业性强的监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向举办宴席方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食品储存、办宴场所卫生、食品操作卫生、餐饮具消毒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布署开展预防性的工作应急预案,确保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培训力度。要强化对村居食品药品信息员、农村厨师的教育培训力度,每年都要轮训一遍,提高业务素质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把其培养成为食品药品的信息员、食品卫生的监督员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员,夯实农村家庭聚餐监管的工作基础。

四、典型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

要注重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整体推进。筛选出基础好的镇街为示范点,组织人员定点指导,帮助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家宴监管,提升农村厨师从业素质和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家宴管理站自我发展、自我管理水平。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研讨会等形式加以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周边区域及全区农村家宴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