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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开展规划发展方案

工业开展规划发展方案

一、方案

(一)园区建设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

工作目标:在建和新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工业项目落地实现无障碍施工。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完成目前在建的东、中、西部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东、中、西部工业区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按青委办〔20*〕13号文件确定的“三十工程”进度要求如期完成。

2、开工建设48个已供地未开工项目和前两年已签约未落地的19个项目,厂房建好后及时督促企业安装设备早日投产。①相关乡镇要帮助、督促已供地未开工的48个项目原则上要在2011年年底前建设好厂房并投入生产,其中:*镇6个,*管委会13个,船寮镇25个,*镇2个,鹤城镇、山口镇各1个。②相关乡镇要加快前两年已签约未落地的19个项目的供地和落地建设进度,并争取在2012年底前投产。预计上述67个项目到2014年底前能新增产值80亿元。

3、完成新增5000亩土地所在工业园区的“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后五年选商引资实行“零”距离供地。①县规划建设局对新建工业园区要按照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要求做好规划工作。②落实专项资金,按规划做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工作,重点抓好*、*武垟、*、船寮陈合等区块防洪堤、陈篆至*和船寮至*左岸的公路设施建设,争取在2013年前完工。③有关乡镇和供电、通讯、供水、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及时完成已征地工业园区的“三通一平”和配套项目建设。

(二)空间拓展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工作目标:用一年多时间完成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拓展5000亩工业用地规划空间;按上级每年下达1000至1200亩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五年完成5000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报批工作。

工作内容和要求:

1、规划工业产业园区。县经贸局牵头做好全县工业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按形成产业集聚的要求,选择工业用地区块。

2、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县国土资源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落实专人,到实地调查,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工业用地空间拓展提供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在2010年12月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落实5000亩工业用地规划,后续发展再增加工业用地规划。

3、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在年度用地指标上重点向工业企业倾斜,同时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使用省留用地指标。①20*年报批*外洋工业用地450亩,完成已批准992亩土地的征地政策处理工作(*沙埠300亩、*42亩、*150亩、*186亩、*314亩);②2010年报批工业用地810亩,其中*530亩,*上叶洋130亩,*150亩;③2011年至2013年报批农转用和土地征收2750亩,其中*镇*200亩,船寮镇赤岩520亩,*镇*200亩、*130亩,*镇*洋100亩、*700亩,*镇*150亩,祯埠陈篆300亩,*镇*450亩;④2010年底前完成1442亩土地的供地工作,2011年6月底前完成810亩供地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完成2750亩供地工作。

4、加快开展开发区整合和园区前期项目工作。通过就近整合和异地整合,利用围垦滩涂、开发低丘缓坡等形式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重点抓好园区的选址、项目规划、立项,河滩地和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①县经贸局、县建设局及时提出工业区选址、开发意见;②工业区块用地涉及到河滩地、林地的报批,由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及时完成报批工作;③交通局、水利局重点抓好*、祯埠陈篆、*武垟、*、船寮陈合等区块的防洪堤、桥梁和道路的规划与报批工作。县发改局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交通、防洪等工程立项。

5、及时完成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和供地工作。相关乡镇必须在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后三个月内完成征地政策处理工作,县国土局在征地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供地工作。

6、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优先安排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企业用地。

各相关单位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计划情况。

(三)选商引资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工作目标:到2013年前新引进项目总投资50亿元,招商项目形成产值达130亿。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整合招商资源。在县经贸局建立招商机构,负责全县日常招商工作,重点工业乡镇要设立招商办,负责招商项目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县编办、财政局负责落实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

2、加快项目库建设。经贸、发改、旅游、农业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业、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搜集,重新编制投资指南,要求在20*年12月前完成不少于50个项目的投资指南编制。

3、合理产业布局。实施开发区整合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县经贸局要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开发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①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及压延、服务外包等产业,2014年要形成80亿产值。②*、*等区块要引进精铸阀门产业,打造阀门之都,2014年要形成15亿元产值。③船寮、*、*等区块要积极引进五金电器、金属加工压延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2014年要形成35亿元产值。

4、拓展招商范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不断拓展招商范围,加大央企和省属企业的引进力度,引进超亿元的大项目至少10个。①坚持招大商。组建招商小分队,面向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招商活动,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龙头。②适时在温州等地举办一些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温州等地的机械电器、五金制造等项目;③每年4月份派人参加义博会,重点引进金华地区的五金制品项目,每年5月组织人员参加海交会,重点引进台资项目,每年6月组团参加宁波的浙洽会,重点引进外资、侨资等项目。

(四)转型升级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实现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企业新增产值70亿元。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实现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化:①县经贸局、环保局每年确定重点节能减排责任单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②县环保局、经贸局要及时关停小炼油作坊,完成粘土砖和环境污染的整治任务。③县环保局要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整治。④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⑤县供电局对高耗能铸造行业实行谐波治理。

2、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县科技局、经贸局要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10项,实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5项,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5项。①加大对三辰电器、绿水分离等企业的国债项目扶持,加快PTA成套专用离心机、矿山通风控制成套系统开发,要求在2012年完成。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新技术产品。③规模以上企业的新产品产值比率在10%以上。④引进培育钼、叶腊石深加工项目。

3、实施品牌战略。县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强对意尔康、青山钢管、青山钢铁等企业的品牌培育,使之成为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到2014年前,完成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只,省著名商标8只,中国名牌2个、浙江名牌8个。

(五)优化环境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纪委。

工作目标:到2014年,通过实施优化环境系列行动,促进发展环境大转变、企业项目大推进、工业经济大发展。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开展清费减负清查活动。县纠风办通过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清理工作,规范审批事项,明确收费标准,查处涉企“四乱”行为。严禁各种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2、开展机关服务效能提升活动。县效能办、审批中心及相关涉工部门通过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归并,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窗口化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模式和项目审批服务,并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审批。努力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制度。由县效能办牵头,加强干部作风检查,组织纪委特邀监督员开展机关效能暗访活动,对暗访查到的人和事要及时给予爆光和处理。由县效能办牵头,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深入园区和企业,对企业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涉工部门到企业一线调查摸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发展环境测评活动。每年全县工业经济大会召开前,由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对涉企服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扩大评议活动的影响力,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开展金融服务企业活动。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担保方式,开展企业动产抵押、股权和商标权质押、保证担保及部分信用贷款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加强银企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落实金融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至2次银企对接洽谈会,实现银企互利双赢,促进*经济发展。

5、对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实施做出特别贡献的企业给予重奖。①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功勋奖。在实施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期间,产值超亿元和当年税收净额3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的产值和税收比上年分别增长20%以上,按产值和税收各50%的权重,评出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100万元。②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新星奖。在实施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期间,凡当年招商引资引进的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以熟地挂牌出让的,一年半内投产的或土地以生地挂牌出让的,两年内就投产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③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投产奖。对20*年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凡在20*年已建好厂房未投产、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年8月底前安装好设备投产,且连续正常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若20*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不足20万元的,以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给予全额奖励。20*、2010年新投产的符合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且工业用地在10亩以上,20*、2010年度亩均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税总计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核准后,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已享受“一厂一策”企业不再享受该投产奖。

二、建立组织机构

县里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涉工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业“五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工业“五五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

每年的6月和12月份,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督查方案到有关部门、乡镇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使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取得实效。县考核办要将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导向作用推进工业“五五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

本实施方案由县经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