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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方案

创卫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单位卫生工作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强化单位卫生管理。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有食堂的单位要做到食堂管理规范,设施设置合理。

3.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辖区政府分配的创卫任务。

(二)健康教育工作

1.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栏、板报、简报等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各单位设立1块健康教育专栏,办公房两层以上的单位每一层设立2张创卫张贴画。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各单位至少组织1次健康知识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科普知识答卷活动,干部职工参加率不低于95%,确保干部职工相关知识培训率、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

3.开展健康教育进家户活动。各单位至少要组织1/3以上干部职工分包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单位与包户人员签定责任书,建立被包户居民档案。包户人员应保证每周1次与居民共同学习,帮助居民提高健康知识,改善居住环境,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每次学习结束,还要对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逐项登记,被包户居民签字后存档。

4.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单位门口、办公(会议)室、食堂、活动室、绿化带、车库、厕所等场所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利用板报、简报、宣传栏广泛开展控烟教育等,实现全面达标。

(三)创建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实现档案材料标准“五统一”,即:统一时间(一般资料从20*年起,能反映创卫历程的材料从*年9月份起);统一人员(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档案(工作室、档案室、档案盒、资料装订);统一样式;统一行动。实行资料整理达标的单位要逐级申报验收,20*年8月底前达到验收标准。

二、工作目标

20*年4月底前,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卫生工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年5月底前,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健康教育项目及重点人群卫生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年8月底前,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完成创建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并申报验收合格。

三、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2月29日)

按照要求召开创卫工作会议,进行充分广泛的宣传发动。调整充实创卫组织机构,制定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联络员,并将名单及方案最迟在3月15日前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1日-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达标。

(三)自查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创建活动总结,在本阶段结束前3日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迎接检查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本阶段各级创卫组织将组成检查达标组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综合达标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一次性考核达标。

四、几点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宏伟,前景诱人,任务艰巨,必须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来认真对待。要实行创卫工作周安排、周督查制度,把有关创卫的指示和精神落实好,把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好。要认真对待各级创卫组织和市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严禁因工作不力影响粮食部门创卫工作进程和迎接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为确保粮食部门创卫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国文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行利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国胜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创卫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加强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制定完备的工作方案,配备适当的人员,拨付一定的经费,做到有计划,有目标,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保证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立领导创卫联系点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和惯例分包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分包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督导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等。

(四)建立创建工作台帐,继续实行销号制度。各单位按照《*市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制度》要求建立台帐。要严格台帐管理,实行销号制度。各单位将本单位台帐销号完毕后,按照要求申请有关部门验收。

(五)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单位从3月1日起,每周五将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报市局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