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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整治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整治方案

一、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计划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廿里镇、双桥乡开展。通过对已发生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集中处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机制。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4月20日)

主要任务:一是搞好调研。着手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制订《农村土地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二是建立组织。区政府和相关乡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切实加强试点工作领导,统筹谋划试点工作。三是资料准备。由区国土局负责收集整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并汇编成册。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1日-4月28日)

主要任务:一是宣传发动。试点乡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区农村村民建房的有关政策,形成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声势,为试点工作营造氛围。二是调查摸底。各试点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农民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将清查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6月15日)

1、自查自纠(5月1日-5月15日)。违法占地建房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区有关政策规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自纠到位。

2、重点处理(5月16日-5月31日)。对占用基本农田的、顶风违建的、党员干部带头或是参与违法的、一户多宅的四类重点对象进行从严查处。

3、全面整治(6月1日-6月15日)。以乡镇为主,区国土、规划、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处理工作,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一是认真检查所有违法案件是否均已作出处理;二是检查已作出处理的案件是否执行到位;三是检查是否存在从轻处理或处理不当的情形;四是对集中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建立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试点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市党委、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我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目前农村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的抬头和蔓延,严重影响了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损害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坚决遏制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歪风,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违法占地建房处理工作。为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工作,有必要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全区实际、切实可行的土地管理工作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土地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试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安排,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协作,整合力量。区国土、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乡镇的业务指导,全力支持配合试点乡镇开展工作,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有益尝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