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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地质灾害整治方案

民政局深化地质灾害整治方案

一、目标要求

*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布置,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具体要求:发生地质灾害不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不发生险情和疫情,确保交通和通讯畅通,群众能安全转移,做到社会稳定、治安良好。

二、*乡地质概况

*乡属*地区,海拔位置较高,地势陡峭,地质结构复杂,垂直气候明显,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发生。我乡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地陷及垮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三、责任要求

*乡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负责全乡重大地质灾害的抢救任务。全乡共建8个应急抢险分队,由各村村主任任支队长,村副书记和民兵连长任副支队长,组成人员由社长、基干民兵和党员干部群众组成(名单附后),并负责该村的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工作,各村的抢险救灾队伍在发生灾情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

红岩一社掉*为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地带,该地区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监测以及抢险按照各地质灾害点应急方案严格执行,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小学按照《学校地质灾害点应急方案》严格执行,加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四、组织领导

*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熊菁同志任组长,副乡长贺华同志任副组长,组织员、宣传员兼党政办主任向勇、财务室会计姚中俊、农业服务站站长陈洪、水保站站长董正兵、中心小学校长付朝明、乡卫生院院长张永烈等同志为成员组成。各村建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由村社干部、地质灾害点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抢险工作。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各村及各相关部门的险情地段在汛期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建立险情巡查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及可疑地段要实行严格的巡查制度,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

(三)建立灾情速报制度。对地质灾害的可疑隐患及重大灾害事故要迅速上报,同时要落实抢险方案。

(四)建立灾害点监测制度。对各村出现的灾害点,要确定专人作为监测人,各村要确定5—10人、学校确定3—5人的监测信息员。

(五)建立安全撤离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隐患的灾害点,各村的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组织群众安全撤离,认真作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无财产和人员损失。

(六)后勤保障。要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通讯保障、车辆保障、抢险器材保障及医疗卫生保障,作到周密组织、充分准备、统一指挥、密切协同、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坚持“就近用兵,保障重点”的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