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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开展服务教育方案

农业局开展服务教育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为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引导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思想

(一)目的意义。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加深,作为我市实体经济重要组成部份的农业龙头企业受到了较大的冲击,生产、销售和出口出现了回落,龙头企业发展遇到了多重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农业主管部门为龙头企业开展各种热情周到的服务,迫切需要在服务龙头企业上有更大作为。通过开展“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充分调动我市各级农业部门服务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龙头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与企业风雨同舟、同心同德,为企业出谋划策,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提供更周到更贴切的服务,形成企业发展平稳健康、服务环境持续优化的良好局面,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对实现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有着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国家扩大内需等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服务农业”精神,坚持以服务龙头企业为宗旨,以解决龙头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努力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龙头企业生产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的开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增加项目和资金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稳定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与农民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2009年,全市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年产值同比增长15%。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落实政策。深入农业龙头企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

(二)加强指导,推动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得到上级扶持和取得金融部门贷款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照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投资,扩大企业规模。引导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引进人才,开展精深加工,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领办专业合作社,推广良种良法,带领农民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打造品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四)强化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协助做好农业龙头企业用工招聘和培训工作,引导企业自主招收返乡农民工。二是主动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做好各种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包装、申报和跟踪服务工作,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建设。三是检查面向农业龙头企业的收费项目,堵截对龙头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龙头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运行环境。四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宣传,提高知名度。利用*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平台免费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作形象宣传。

四、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实行局领导挂钩联系服务。对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局领导结对挂钩联系服务。联系领导要带头开展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服务需求,通过现场服务、协调帮扶,从本职责范围,切实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相关职能科室开展专职服务。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职责开展相关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安排人员对应局领导进行联络服务,及时收集局领导联系情况并进行总结,总结上报整个服务工作情况。在服务过程中,对农业龙头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的服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知企情、解企忧、排企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帮不到的事情要向企业做好解释和说明,争取企业的理解。

(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农业局挂钩联系领导每个月至少到联系农业龙头企业实地调研1次。一是与龙头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进展、新经验、新问题;二是了解企业是否有被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了解企业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四是深入原料基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五是走访带动的农户了解增收情况。

(四)注意服务方式,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以良好的作风开展开展挂钩服务工作。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调用农业龙头企业车辆,不得在龙头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得接受龙头企业宴请和礼物,不得干预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实施步骤和总体安排

开展“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从2009年4月开始到2009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4月份)。一是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按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年”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的宣传;三是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12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本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致力于服务龙头企业,切实帮助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探索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2月份)。年底前将“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检查或抽查,形成全局“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市有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农业龙头企业、服务至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年”活动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农业龙头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实行服务农业龙头企业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在开展服务年活动中,要不定期对服务农业龙头企业的改善提高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服务龙头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久拖的问题没有汇报反馈也没有解决,服务质量差、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对不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涉企政策、规定,不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在服务龙头企业过程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局办公室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发现问题,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推动各项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三)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农业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深入农业龙头企业调查研究,深入了解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要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服务,真抓实干,切实为龙头企业解决一些难题,并摸索经验,逐步将专题活动转为经常性,最终建立起一整套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宣传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活动,并积极向我市宣传媒体投稿,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心系企业、服务至上”的服务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