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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学校发展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秋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为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学校可能出现的流感疫情暴发流行,进一步做好甲流防控工作,根据省区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学校的自备水和饮用水设施,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鉴于当前的形势,学校传染性防控要以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为重点,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布置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使全体教职员工明确形势任务,知晓防控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课报告和教室定期开窗通风等工作;开学后第一堂课统一对学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到位,增强学生的防护意识。利用开学典礼对全校师生进行防控宣传。加强与学校家长的沟通,争取学生和家长配合学校落实防控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学校集体活动。

三、加强与上级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由卫生老师负责,班主任积极协助,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争取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四、成立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甲流防控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行政、各位班主任老师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甲流防控工作的制定,检查指导师生甲流防控工作情况,积极与上级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并落实。

五、其他要求:

1.晨检:把好两道关(校门口和教室门口),值日教师、值日行政及卫生老师按时到达校门,班主任老师在教室内,询问、观察学生有无出现发烧、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如学生有相关症状,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报卫生室。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对班级感冒发烧情况严重的班级,要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2.上报:各班主任每天上午8:30前,将有关学生因病未到的学生名单上报卫生室庞老师处。一旦出现三人及以上流感情况,应把情况及时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区教育科和区防疫站)。对学生因病缺课,要求班主任和卫生老师学生生病医治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防护:近期一般不组织大型的集会或到人群集聚区的活动。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

4.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尤其是主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今后我市劳动保障科学发展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思路和措施。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召开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局党组扩大会议,对报告进行充分讨论,继续修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要写出各自的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党员的分析检查报告在局各科室、单位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讨论交流。

3、组织群众评议。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组织局内干部职工、系统内基层干部职工、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有:局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并将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吸纳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从2009年7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主要任务是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整改。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出成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的责任。全体党员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积极提出服务*崛起大局、破解劳动保障科学发展难题、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全面建设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也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查找出来的、群众愿望最迫切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对一些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切实加强交流沟通,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争取尽快解决。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解决突出问题过程中,要结合分工和从职责职能出发,明确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抓好落实。要采取适当方式,把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解决问题的进展和结果等情况向群众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已经掌握的基本情况和我局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使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3、完善体制机制。从促进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促进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切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充分运用调研和讨论成果,加快推进我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完善进程,扎实做好与国家劳动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尽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劳动保障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由市委指导检查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各科室、单位要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提炼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汝天彬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材料组、宣传组、督察组,负责日常工作。局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负总责,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负全责。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做到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实践活动安排,尽快拟定开展调研、采取行动和办好实事的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二)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做到带头学习宣讲、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检查指导、带头开展实践、带头撰写报告、带头落实整改,发挥领导带头的表率作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及时报道和反映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集中组织宣传我局开展活动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局域网和《颍州晚报》上开辟专栏,及时有关信息,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征求意见和评议等活动。编印《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交流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系,既不能脱离劳动保障工作孤立地搞学习实践活动,也不能因工作繁忙而忽视学习实践活动,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实践,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劳动保障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上来,用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促进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同时抓好局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政风建设及各项劳动保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五)加强指导督查,务求取得实效。主动加强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指导检查组在我局的指导检查工作。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和纠正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定动作要落实,自选动作富有特色,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六)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局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