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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新教育方案

民政局创新教育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发展作贡献”活动

1.活动主题: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发展作贡献。

2.活动对象: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3.活动内容:开展读书学习、建言献策实践活动。

4.时间安排:4—12月。

5.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共谋发展、携手创业”活动

1.活动主题:共谋发展、携手创业。

2.活动目标:2008年培育打造1000个创业老板,引导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3000名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3.实施步骤:(1)4月1日-30日,出台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帐,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及内设机构并挂牌,相关工作人员到位工作。(2)5月1日-11月30日,深入宣传引导,建立项目储备,举办项目推介,开展创业培训,实施融资贷款,推进跟踪服务、组织创业论坛。

4.时间安排:4—11月。

5.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三)“创业致富、示范先行”活动

1.活动主题:宏扬创业致富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更多创业能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活动对象:全区农业农村战线的农民、企业业主、外来投资者等。

3.活动内容:在全区开展“农村创业致富能人”评选活动,评选20名广大农业战线中的“农村创业致富能人”。

4.时间安排:6—10月。

5.责任单位:区农办。

(四)“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

1.活动主题: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活动内容:围绕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突出科技惠民及民生和科技支撑两大主线,针对不同群体需求,体现部门行业特点,突出发明创造,科技创新,公众参与,共建共享。重点发挥学校主阵地、发挥社区、发挥宣传媒体“三大作用”;以青少年科技教育、实施节能环保全民科技行动、科技奥运和绿色奥运活动“三个重点”;抓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激情奥运、阳光校园”主题教育、科技下乡活动“三大活动”等三个方面开展活动。

3.时间安排:2月—10月。

4.责任单位:区教委。

(五)“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活动

1.活动主题: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

2.活动步骤:(1)启动阶段(6月1日—15日):卫生、交通、旅游、公安、邮政、工商申报创建青年文明号;团区委召开青年文明号工作推进会暨“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活动启动仪式;(2)创建阶段(6月16日—12月30日):集中启动一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3)展示阶段(9月1日—30日):各创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活动,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的阶段成效。

3.时间安排:6—12月。

4.责任单位:团区委。

(六)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四讲四比”活动

1.活动主题: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

2.活动形式:由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开展。3.时间安排:4—12月。

4.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七)开展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优秀机关、让公众满意“三优一满意”活动

1.活动主题: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优秀机关、让公众满意。

2.活动形式:由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开展。

3.时间安排:4—12月。

4.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八)“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就业创业”活动

1.活动主题: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就业创业。

2.活动对象:全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新经济组织,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包括外来投资者、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自谋职业者)。

3.活动内容及保障措施:(1)由工商局牵头召开座谈会,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磋商,达成共识。(2)每月召开1—2次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互通信息,开展审批“一条龙”服务。(3)建立长效机制,为全区干部群众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4.时间安排:4—12月。

5.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九)“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活动

1.活动主题:管理创新、制度创新。

2.活动对象: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活动内容:(1)在全区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活动。(2)在全区事业单位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方法创新”活动。(3)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技能比赛、成果展示”评选活动。

4.时间安排:4—11月。

5.责任单位:区人事局。

(十)“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活动

1.活动主题: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

2.活动对象: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活动内容:(1)开展2008青年人才经委系统子论坛活动。(2)开展“科技周”和“科技下企业”活动。(3)开展项目规划、项目咨询与监理、技术推广与援助、信息化培训、软件选型等服务活动,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体系。(4)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技术交流对接、技术专题讲座、技术沙龙、产学研联谊、技术培训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5)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五小科技活动”。(6)开展企业干部职工管理及科技知识培训教育活动。

4.时间安排:4—10月。

5.责任单位:区经委。

(十一)“振兴*突出贡献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二)“创业明星、创新能手、创造成果”活动

1.活动主题:创业明星、创新能手、创造成果。

2.活动对象:全区各行各业人员。

3.活动形式:以现场展示、报告会等形式,推出在创业、创新、创造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

4.时间安排:7—10月。

5.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三)“效能明星”评选活动

1.活动主题:评选效能明星。

2.评选方式:各级各部门推荐1-2名在机关效能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人员报区纪委、区监察局,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评选出10名“效能明星”。

3.时间安排:12月。

4.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十四)“树新区形象、展巾帼风采”评选活动

1.活动主题:树新区形象、展巾帼风采。

2.活动内容:(1)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十大魅力女村官”、“十大农民女状元”评选活动;在城镇妇女中开展“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十佳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2)举办*区巾帼“四十佳”表彰大会。(3)编印巾帼“四十佳”小册子进行宣传。

3.时间安排:5—6月。

4.责任单位:区妇联。

(十五)*“效能宣传日”活动

1.活动主题:简政放权、精细高效、治庸问责。

2.活动地点:鼓楼广场。

3.活动单位:全区各级各部门。在鼓楼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建委、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供电公司、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公安局、区经委等。

4.活动形式:*效能千人签名活动、廉政效能书画展示活动、群众咨询活动、发放《*效能手册》活动等。

5.时间安排:6月6日。

6.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十六)“技术能手、时代先锋”职业技能大赛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十七)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

1.活动主题:争当先进、再创辉煌。

2.活动形式: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分期分批在全区开展巡回演讲。

3.时间安排:7—10月。

4.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八)“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成果展

1.活动主题:“解放思想、扩大开放”30年巡礼。

2.活动地点:*鼓楼广场。

3.展示内容:*改革30年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包括“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等)。

4.活动形式:分内容分板块,以图片展板形式进行展示。

5.时间安排:12月。

6.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先进典型大巡礼”活动在区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人员,落实活动经费,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开展活动,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迅速行动,确保“先进典型大巡礼”活动有序推进。

(三)搞好结合,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大巡礼”活动为载体,做好给合文章,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多方联动,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发挥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简报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的整体联动功能,加强协调配合,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展示“先进典型大巡礼”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