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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加强法律教育方案

水利局加强法律教育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和谐龙江建设进程,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黑依治办[20*]23号)精神和省直机关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熟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水法》、《防洪法》等与水利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厅机关将为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购买一本。厅直各单位按照厅机关党委的文件要求,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

机关教育对象分两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要,编辑本行业的《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通用法律教育的学习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各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要保证3次,争取每个季度1次。

(二)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笔记本,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它工作人员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3千字。

(三)充分利用单位局域网和即将开通的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四)组织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参加城市“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五)积极做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安排,积极组织好普法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等活动。厅机关要将“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厅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将“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之中。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六)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按照全省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开展评选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要求,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七)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我厅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至6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厅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委法治办组织的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省厅机关党委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各单位的“法律进机关”活动,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和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制定“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07年起,省水利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厅机关党委负责;水利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厅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厅直各单位也要相应归口负责。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单位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五)营造声势,扩大效果。要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集中时间,开展舆论宣传活动,以网络、宣传板等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我厅“法律进机关”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普法和依法治省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法治单位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和谐龙江建设的步伐。

(六)各单位要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水利厅机关党委。

七、领导机构

省水利厅成立“法律进机关”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处、人事教育劳资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