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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城市知识产权试点方案

民政局加强城市知识产权试点方案

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1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促进地方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指导方针,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基础,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以引导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市场主体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和贸易的衔接,全面提高我市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期间,全市力争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达到30%,到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总量累计达到1500件;国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有所突破。全市拥有国家驰名商标、安徽著名商标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比试点前增加20%以上。引导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20家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

(二)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园区专利试点工作,培育15家以上的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并推动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

(三)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市、县(区)党校领导干部学习和举办高层次专题报告会的内容,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工作者、科技人员等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知识、具有较强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市、县(区)要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作为考核各级负责人的重要指标。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三是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四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性文件,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市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案件,形成多部门联合查处假冒、冒充专利案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调处高效工作方式。各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行动,形成查处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的合力。

(六)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市知识产权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协调机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并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初步建立知识产权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方针,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落实企业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在从事专利工作中,充分运用专利文献,找准研发方向,并能合理利用已失效的国内外专利,低成本高效率地确定研发课题。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应对竞争对手提起的侵权纠纷,保护合法权益。集中企业资源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商标和品牌的评选活动。

(二)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携带专利技术入住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我市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发挥我市在电缆、化工和磁性材料等产业优势,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消化、吸收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大资金投入和市场开发,重点抓好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实施和转化,并及时推广应用。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成果的许可或转让,组织知识产权拥有者与企业家和投资者洽谈,促进非职务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创建市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建立能反映我市知识产权现状、能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网站广泛链接、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及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信息平台。建成*专利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专利文献、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和网上技术市场,开发现有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为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信息咨询、发展*经济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撑。

(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包括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交易、诉讼等服务内容的中介机构。重视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着重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知识产权人和律师。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突出“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集中强化宣传教育效果。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全社会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报道运用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的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六)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围绕提高自主创造能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科技等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应管理办法,在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鼓励科技创新、吸收人才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完善鼓励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扶持政策,继续健全并落实鼓励企事业单位争创国家驰名商标和安徽著名商标的政策和鼓励争创中国名牌、安徽名牌和*市名牌的政策。

(七)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工商、版权、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活动,加强商品流通和生产领域的市场监管;及时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与外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跨地区行政执法机制。

(八)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在完善市专利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的同时,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向各县区延伸,并理顺关系,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夯实知识产权的工作基础。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知识产权有关事宜;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及时有效打击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努力创建统分结合、密切配合、行政与司法并举、整体联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协调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各部门加强配合,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领导。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发改委、经委、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司法、财政、人事、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人才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市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考核力度,开展督导检查。定期检查各项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印发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考核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合考评和创建科技进步县区活动重要内容。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并对各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指导。

(三)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为保证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用于资助我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明创造。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初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专利技术实施投资体系。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

(四)加强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整体水平。在国家和省里支持和指导下,组织试点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