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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方案

安监局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杜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和谐平安校园为目标,从安全教育与宣传入手,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建筑安全有效监管机制

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建设(房管)、安监、*、卫生、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任务,建立切实有效的学校建筑安全的监管机制。

(二)协调配合,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市教育局要会同建设、安监、*、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排查责任,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生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风险勘察。同时,要结合当前的季节特点,排查学校饮食卫生和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重点检查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学校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学生冬季用电和校园及周边的森林防火情况。同时,结合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对铁路移交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铁路移交学校的危房状况。并对全市学校建筑抗震能力进行摸底,为今后校舍抗震设防决策提供依据。

学校内部的排查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大中专院校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学校作为校内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制订自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好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册,建立台帐,实行销号。

(三)齐抓共管,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教育、建设、安监等部门要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和治理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1.加强对校内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领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

2.加强对学校及周边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的督促检查。对排查出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督促企业整改治理,通过下达整改指令、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的不得复产复工;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听取当地教育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3.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学校及周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主动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有关企业在附近学校师生上下班(课)、举办活动等时段,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增强安全隐患意识

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已开展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周边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把有关内容纳入中小学生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践演练,使广大师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避险技能。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学校工作奖惩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安全宣传与教育的主导作用和优势,开辟专题专栏,以丰富多彩的形式,适时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及时报道学校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科普宣传与教育。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教育,把对周边学校的安全保护纳入企业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为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周内将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组成检查组,对市直所有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对各县(市、区)、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派出业务技术骨干,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