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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机维修市场治理方案

农业局农机维修市场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机维修市场治理规范专项活动的通知》(赣农机字[*]85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县农机维修市场,提高农机维修水平,结合全县农机化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机维修市场治理规范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农机化发展环境,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的;以贯彻《规定》和省局《通知》文件精神为契机;以抓好农机维修点等级技术检验的行业准入为重点;以《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为手段,从根本上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使我县农机维修服务质量和农机行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县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活动,使全县各农机修理网点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注重质量的服务意识,在全县农机维修行业形成一种比质量、比服务、比信誉的良好氛围和规范经营优质高效的农机维修市场环境,确保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四、工作重点

五、实施步骤

根据全县农机维修行业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2月15日至年3月15日,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定》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规定》以及开展整治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全县农机维修点全面摸底,掌握农机维修网点的数量和规模以及当前农机维修行业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3月15日至7月底,由县农机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专人,组成队伍,对全县的农机维修点和农机配件经营点全面开展等级技术检查,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对督查和督办过程中问题较为严重的农机维修点和农机经营点进行集中整治,对已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网点重新审核,审核合格的,根据现行标准,换发新证;对新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网点,审核合格的,核发新证;对持有工商执照,但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农机维修经营者,凡符合农机维修条件的经营者,按正常手续办理《合格证件》,否则,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的农机经营者,将按照《规定》和省局通知要求及《关于加强农机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崇府办发[*]29号)文件精神,进行严厉打击;对拒不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或不参加年度《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验的,将严格按照《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直至由工商管理部门吊扣工商执照;对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农机维修网点,督促其重新到农机部门申领《合格证》,方能有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8月上旬,县局对该专项活动进行工作总结,提炼典型,上报材料。并推荐优秀农机维修网点参加全省评比。

三、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规定》,对规范我县农机维修点管理,保证农机维修质量,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机安全生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农机维修市场治理规范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的支持,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崇仁县农机维修市场治理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机局局长担任,工商、农机抽调人员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县农机维修市场治理规范活动的开展。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要认真学习《规定》和省局《通知》的精神实质,增强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依法开展农机维修管理,不断提高农机维修市场水平。同时要通过媒体等加强有关农机维修法律法规宣传。

(三)规范程序,高效便民。为了更好地把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农机局设立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予以公开和解答。同时搞好行政许可工作咨询服务,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程序,文明执法,规范农机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和执法工作,为广大农机维修经营者提供规范、便捷和周到的服务。

(四)做好农机维修管理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

根据省局通知的要求,县农机局要切实把好农机维修职业资格准入关,对农机维修、销售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结合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机维修和零配件营销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机维修人员素质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机维修人员的要求。

(五)加强监督检查

根据赣农机字[*]85号文件精神,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坚决打击无证农机维修网点发生的坑农害民行为,维护农机维修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