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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解放思想学习宣讲方案

政府解放思想学习宣讲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粤发[*]22号)和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宣

讲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为更好地在全市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主题学习宣讲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宣讲团

市宣讲团由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市委领导、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讲师团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为:

*

二、下发《*市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以市委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明确开展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意义、目的、步骤和要求;以市委宣传部的名义

下发《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宣讲活动的通知》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宣讲宣传活动

1、市委中心组、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分别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主题召开一次学习会。邀请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领导作专题辅导。(1月28日-31日)

2、市委中心组各成员要到分管的下属单位、挂点联系的镇或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写出一份2000-3000字的研讨文章。(4月初-5月底)

3、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专题学习辅导一次以上。(1月28日-4月底)

4、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宣讲团要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1月28日-4月底)

5、电视台、电台等宣传媒体要开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专题栏目,开展宣传报道,宣传典型经验,推进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式逻辑文化阵地进行宣传,形成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的学习宣讲活动,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把学习宣讲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全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宣讲活动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