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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方案市

物价局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方案市

为探索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新路子,让价格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根据省物价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价[*]3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粤价[*]107号)以及全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粤价[*]307号文提出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试点,逐步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为*年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农产品价格信息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省、市、县联网和覆盖部分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保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时完成,成立由莫益霞局长任组长,范景基副局长、黎新球副局长、梁志荣副局长、凌伟明调研员、蔡立宏助理调研员为副组长,各县(市、区)物价局长及市局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工作内容

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是一项多环节组成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汇总、信息分析、信息等四个环节。

1、信息采集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定“三农价格信息”内容分农资价格、粮油价格、水果价格、蔬菜价格、肉禽蛋价格、水产品价格等六个信息板块。(信息板块内容可按省的具体要求做)。信息板块分项目和种类收购价、批发价、零售价。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根据省监测目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各县(市、区)农产品价格采价目录。按照农产品价格采价目录,确定农产品价格采价品种,选定采价点。采价点选定后,聘请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采价员,由所属县(市、区)物价局发给农产品价格信息采价员聘书,具体负责农产品价格的采集工作。采价点采价员要尽量分散到全市各地。

2、信息汇总

每个采价员要到其负责的采价点进行实地采价,在规定的时间(每周二、五上午10:00前)将采集到的农产品价格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所属县(市、区)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在当天上午11:00前上报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在下午3:00前上网和将主要的价格信息报送电视台、电台和报社进行。

3、信息分析

在收集到各采价点报上来的农产品价格后,要及时做好各类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汇总工作,并要定期对各类农产品价格进行统计、比较分析,计算升降幅度,作出分析结果,预测价格走势,定期编发一篇分析价格走势的简报。

4、信息

通过采集、汇总、分析信息,要逐步建立“网、栏、台、报、话”的信息体系。网是要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栏是在每个镇都要设置农产品价格信息栏,台是要将农产品价格信息报送本地电视台和电台及报社,报是要编发《农产品价格信息简报》,话是要设立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热线电话。实现农民在电视上可看,在电台上可听,在网上可查,在公布栏上可阅,在电话上可询的全方位立体信息体系。

五、工作步骤

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分试点建设、检查总结、全面展开三个阶段来开展。

1、试点建设阶段(*年7-11月)。选定阳东县作为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试点县。在这一阶段,阳东县物价局要成立机构,健全制度,确定监测品种,建立全县完整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体系,使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的价格信息数据库。其它县(市、区)物价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检查总结阶段(*年12月)。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试点县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试点县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任务的完成。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巩固工作成效,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3、全面展开阶段(*年)。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其他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使全市的价格信息服务系统能触及全市农村的每一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乡镇、村、农产品生产、加工、收购企业,达到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共享。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是顺民心、合民意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认真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认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的意识。

2、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并在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成立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领导机构,物价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县物价局要向市物价局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物价局要向省物价局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抓好试点。由于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存在面广、线长、实施动态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前进,这就要求我们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分布推进。

4、加强合作。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合作,建立与有关涉农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封锁,实现资源共享。

以上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反映,以尽快采取措施解决,保证我市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