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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人大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中生办拟定写实施方案下发到各镇区落实执行。为落实市人大提出的议案,全力推进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大三中全会及*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珠江*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促进全镇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于今年4月初投入使用,争取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进水COD浓度不低于220mg/L。继续推进生活污水扩建和二期工程,确保实现“*”期间总量控制目标和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农业、宣传、国土、环保、规划、建设、水利、物价、纪检监察等单位组成的专责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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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分工。

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时限,各司其职,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推进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良好的服务。

财政所:统筹安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节约开支,专款专用,同时要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如补贴资金、免息借款、税收扶持及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等,及时向上申请。

规划管理所:设计布局现有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科学论证和全面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二期选址和管网收集范围,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实施新建工业区、厂企和住宅小区雨污分流制度,确保污水厂投产建设后进水浓度达到方案目标要求。

建设管理所: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和收集管网建设,做好管网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2009年4月前一期工程进水动行,完成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立项、设计审批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招投标等工作,并做好二期主体工程和收集系统的建设。

国土分局: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土地的利用规划,以及项目用地预审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协调相关部门优先解决污水处理项目用地指标。

环保分局: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指导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日常排污行为管理进行严格监控,协助解决污泥的处理工作。

物价管理所:全面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启动污水处理费提价至0.9元/吨,确保2009年6月1日实施。

宣传办:广泛开展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和要求,利用电视公益广告、专题报道、报纸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主动缴纳污水处理费,提高污水处理费收缴率。

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特事特办。

农业办:协助政府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征地工作,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实行责任制。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重要依据。对提前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单位,优先考虑列入年度考核先进或优秀,对工作拖延、推诿,抓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没有按期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建成后不正常运营、收费不到位、擅自停止运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实行定期汇报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每月23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项目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报送专责小组办公室,由专责小组汇总后报市办理议案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计划

议案办理按照市有关要求,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具体计划如下:

(一)生活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在2009年5月底前全部通过市环保验收;力争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扩建工程的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09年底前二期工程实现过半。

(二)2010年底前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期投入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各项指标达到方案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