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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树木绿地认养活动方案

林业局树木绿地认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镇的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提高广大群众义务植树的意识,积极响应市绿委等部门向社会发出“*有我一棵树,*有我一片绿”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倡议,根据镇委、镇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树木绿地认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该活动的开展,调动人们热爱家园,重视环保的热情;增强群众“爱护绿化,从我做起”的意识和参与植树绿化的积极性。

二、活动原则

(一)以自愿参与为原则。除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安排各镇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市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负责人带头认养,树立带头模范外,其余均采用自愿参与为原则进行认养。

(二)以长效管理为原则。建立树木绿地认养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启动仪式结束后,日后认养工作得到持续、有序开展,各认养树木绿地得到妥善的养护管理。

三、认养范围

全镇及各村的树木、绿地,重点是*公园内绿化苗木及各村的古树名木。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树木绿地认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邓柱洪同志任组长,农业办主任莫锦柱、财政分局局长王锦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德荣任副组长,成员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农业办、团委、宣传办、文广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由张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认养办法、认养活动启动方案及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做好认养手续的办理、标识牌的制作,后期镇级树木绿地认养的组织协调;负责树木绿地认养后苗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2、由财政分局负责该活动资金的管理和审计、认养专项(启动仪式、标识牌制作等)费用支出;

3、由农业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树木、绿地的认养活动,推进及做好村级相关认养工作指导和保障工作等;

4、由团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由宣传办负责本活动的宣传,策划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相关宣传媒体,保证宣传效果。

五、专项活动内容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在开展常规的单位、个人的树木绿地认养活动的基础上,将开展以下方式的专项认养活动:

(一)举行中国镇树木绿地认养活动启动仪式

为推进树木绿地认养活动,扩大群众影响,对树木绿地认养活动进行大力的宣传,起到良好的开头作用,3月12日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前,在*公园举行中国镇树木绿地认养活动启动仪式。

(二)开展各村的古树名木认养活动

由镇农业办牵头,以属地负责为原则,指导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开展认养活动。村级树木绿地活动按照《*镇树木绿地认养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树木绿地认养牌由各村自行落实制作,所得费用由各村(社区)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相关制度与经费管理

(一)制定《*镇树木绿地认养办法》

为规范和促进认养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镇树木绿地认养办法》,对认养的方式、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流程、标准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规范,使树木绿地认养活动有序进行。

(二)经费管理

1、镇属绿地树木认养所得资金,由镇财政部门负责设立专户管理,对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2、绿地树木认养所收资金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由财政分局通过适当方式向认养单位、个人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