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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文职雇员方案

公开招聘文职雇员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招收管理办法》,加快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规范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的招收管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安局消防文职雇员。为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这次招聘工作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六个公开”,由人事部门牵头,监察、公安部门参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0周岁的男女青年。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视力>4.5,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日—4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满足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有关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50元。

3、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书籍为国家公务员录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接送、阅卷均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

(3)监考工作由人事局统一组织,由人事、监察、公安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4)笔试时间、地点

12月5日下午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12月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4、面试

(1)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人事部门组织,会同监察、公安部门进行面试。

(2)成立面试小组,有7名考官组成,综合评分须在7名考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相加除以5得出。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四、招聘成绩确定

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即招聘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体检按照1:2的比例确定对象,参照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从事该行业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招聘领导小组成立政审组,按照1:1的比例到确定的政审对象的原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村组(社区)中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提交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党组会议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3天,考生及群众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对象,并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消防文职雇员实行经费包干,由县财政按照现行招收工勤人员经费包干标准供给(14000元/年),若今后工勤人员包干经费标准如有调整,则随之调整。聘用对象须与县公安局签定1—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报人事劳动部门备案,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保险费用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公安局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从包干经费中缴纳。聘用后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魏军贤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戴生平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廷录同志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公安部门分管领导和消防大队长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白新儒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招聘工作由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