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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护、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区教育局黄教字[20*]70号和[20*]6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校,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沟通学校与教师、社会间的相互了解,发扬师生的主人翁精神,动员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并依法行使其权利,推进反腐倡廉,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二、组织领导

实行校务公开,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为保证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既有组织领导,又有监督保障。为此,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财经审查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协调指导工作。组长、副组长负责公开的内容整理汇总,确定公开的形式;成员负责收集教职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意见,同时作出必要的正面的解释。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督促及时公开校务;负责查证有关事项和资料;负责收集反馈教职工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在不同的层次作出相应的答复和解释;负责向群众作出必要的解释疏导工作;维护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决议。

3、财经审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每月在会计、出纳做完帐后,对当月的一切收支票据逐一审查;负责收集教职工中对学校经费管理的意见;有权根据财经管理的政策规定及时向学校行政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在不同的层次范围内向职工作必要的解释,起好连接领导与教职工的纽带作用,维护领导决策。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给予公开。

(一)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

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项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的分数线。

3、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凡属于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对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以及工程峻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实行公开。

4、大宗物资采购公开。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招标或议标。

5、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校长、副校长、中层行政等。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勤工俭学等,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各项补贴,教学奖的使用和管理等。

2、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3、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教职工的聘任、退休、晋级晋职、职称评审方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等。

4、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医保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

5、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四、公开的原则

实行校务公开要围绕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内部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体现教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权利等问题进行公开。涉及与上下级、地方党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中有不宜公开的内容时,实行在领导层范围内公开。公开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如实地把情况公开,并可作出必要的解释,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依法办事的原则

既要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又要维护和尊重学校校长依法行使管理职能。

3、讲求实效的原则

要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严防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4、内外有别的原则

属于学校内部管理的问题,向教职工公开;属于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时间

1、党务公开

(1)上级党委的文件、政策、指示(按照保密及有关规定办)。

(2)支部工作计划、大事日程,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初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开)。

(3)发展新党员的规划、入党条件及程序,上党课的时间(可在年初的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4)党员的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在学年初、学年末的党员会上公开)。

(5)党支部对教工会的工作建议,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教代会等人事安排建议,对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均可在党支委或党员会上公开)。

(6)党支部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每学期末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公开)。

(7)信访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能在党员大会上公开的就公开,不宜公开的由领导处理或向上级汇报处理)。

(8)党费收缴情况(一季度向党员公开一次)。

2、政务公开

学校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流程图(公布在校务公开栏内)。

(2)学校党政领导及职责分工情况(公布在校务公开栏内)。

(3)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指示一般及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开,特别重要的内容可在公开栏上公开)。

(4)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大事日程(在每学期开学的教师会上公开)。

(5)教职工职称(务)的评聘情况(事前事后将文件、方案、过程及结果向教职工公开)。

(6)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事前事后将文件、方案、过程及结果向教职工公开)。

(7)教职工普调提资情况(事前事后将文件、方案、过程及结果在教师会上公开或公开栏上公开)。

(8)教师岗位设置、聘任教师的名额、条件及办法,教职工的聘任安排情况(每年秋季开学的教师大会上公开)。

(9)评先选优的名额条件及办法(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10)教师继续教育的名额、条件、办法(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开或教师会上公开)。

(11)《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在校务公开栏及校园醒目位置公开)。

(12)基建项目、维修、工程的预算,资金来源及招投(议)标情况(事前事后均及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开或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13)领导行为准则及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在校务公开栏及支部、职代会上公开)。

(14)信访处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公开)。

(15)重大活动的安排(视其性质可在教师会上或公开栏公开)。

3、教务公开

(1)教学上的人事安排、课程编排(在每学期开学教师会上公开)。

(2)教育教学的评估办法、奖惩办法(以文件形式发至每个教职工)。

(3)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九月初在公开栏上公布)。

(4)教学“六认真”检查结果(在公布栏和教师大会上每月公开一次)。

(5)各班(村小)安全、纪律、卫生检查(村小每天在评比栏内公开)。

(6)期末考试结果(在教师会上公开,不排名次)。

(7)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在教师会上公开)。

(8)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及时在公开栏和教师大会上公开)。

(9)素质教育、“减负”措施的活动安排(在公开栏上公布)。

(10)学生一日行为常规(每个班一份,并在公开栏公开)。

(11)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开)。

4、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心学校发文至各校并同时在公开栏上公开)。

(2)收费项目及标准(每学期开学时在公开栏上公开)。

(3)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开学后、期末在教师会上公开)。

(4)财务收支公布情况(期末在教师会上公开,财经审查小组作解释说明)。

(5)基建维修竣工结算及审计情况(及时在教师会上公开)。

(6)教职工奖金、福利、医疗开支(期末在教师会上公开)。

(7)教职工的水电、房租费(每月在教师会上公布一次或在学校公开栏上公开)。

(8)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事前事后在教师会上公开)。

(9)其它必要的开支(酌情在教师会上公开)。

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具备文字资料(或照片)存档备案,年终装入“校务公开专档”。

六、监督保障

1、学校党支部要加强领导。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及财经审查小组要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及时更换。

2、公开的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重大问题经中心学校行政会议审查后方能公开。

3、设“校务公开”意见箱一个,接受群众反馈意见,了解职工心声,不断改进今后的工作。

4、定期将公开的内容根据情况酌情上报,接受组织监督。

5、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