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府应急值守通知

政府应急值守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全县政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的精神,现就加强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守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工作。各镇、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尤其要加强节日、假日值班工作。

二、实行县领导牵头值守制度。各位副县长在县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轮流牵头应急值守工作,具体负责值班当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实行带班值守制度。县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轮流负责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具体协助牵头副县长,负责值班当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和综合协调工作。

各镇、各部门要熟悉领导牵头值守和带班工作安排情况,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县应急办,并与牵头县领导和带班值守负责人取得联系,以便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使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