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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方案

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方案

为了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品位和人民生活水平,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确保**年通过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功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适宜广大群众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生态型城市。

二、“创模”指标

总体目标:从提出“创模”目标起至**年年底前,达到**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一)环境质量

——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70%,无工业危险废物擅自排放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二)社会经济

——人均GDP>1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人口自然增长率<省计划指标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率>5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城市气化率>90%

——城市集中供热率>3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环境管理指标

——市委、市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例会研究环保工作频次>2次/年

——公众对城市的满意率>60%

——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三、责任分工

根据“创模”计划,将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详见附件1),内容包括指标、项目、进度等要求。根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市政府与市有关部门和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统一调度的协调会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责任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创模”工作进度与动态,督促工作进度。

四、工作步骤

整个“创模”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20~**.9.30)全面动员阶段

召开全市“创模”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和深入调研。宣传开展“创模”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在全市营造“创模”氛围。对影响全市环境质量的所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10.1~**.11.30)集中解决重点污染问题阶段

对市区周围(范围为西至**县皇寺镇、太子井一带,南至沙河市十里亭镇、留村一带,东至开发区、**县界,北至**县界)的“四小”(小板材、小石灰、小石子、小煤场)企业、摊点全部关停取缔;拆除集中供热区内的96台燃煤锅炉,完成今年的锅炉拆除任务。

第三阶段(**.12.1~**.6.30)攻坚阶段

对照“创模”指标,应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市区空气质量问题。第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位于市区、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第二,加大对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全面启动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点督促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省下达的“十一五”脱硫计划中的项目,邢钢烧结机头脱硫工程要尽快实施;第三,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集中供热供气,做好准备工作,用2~3年时间在市区内彻底取缔燃煤取暖锅炉;第四,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管理,推广机械化清扫,主要街道定期洒水,实行设施洒水、喷雾降尘,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第五,强力取缔市区露天烧烤;第六,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

二是污水治理问题。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按照“先排水管网、后污水处理设施”的原则,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改制,实现经营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建立合理的价费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进度。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力争**年内投入运行,并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能进入垃圾处理厂得到处理,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要加快进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力争早日建成运营。

四是绿化问题。城管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城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工作,要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标准,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确保绿化率达到“创模”目标。

大力开展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工程;攻克“创模”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创模”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四阶段(**.7.1~**.9.30)自查完善阶段

根据**省“创模”的考核验收指标和政府的计划任务,自查自测,继续推进,完善提高;继续开展典型宣传和纵深宣传活动。

第五阶段(**.10.1~**.11.30)迎查验收阶段

全面完成“创模”的各项预期任务,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迎查期间的各项工作,配合验收,搞好宣传;验收后,做好“创模”的总结奖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实施“创模”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把“创模”工作实绩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创模”实施计划。

(三)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和阶段性奋斗目标,确保资金落实,重点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四)营造声势,全民参与,掀起“创模”高潮。在“创模”的全过程中,通过全市各种宣传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行动,掀起全民共创高潮。

六、申报验收

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创模”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全部档案资料。市政府正式向省政府提交“创模”验收申请报告。各县(市、区)也要向市政府写出验收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