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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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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风气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廊坊"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3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巩固、延伸和拓展"三转一推"的评议成果,以"优化行业队伍、优化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的素质和部门行业的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以保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廊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实行党政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行风评议工作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紧紧围绕解决部门突出的共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分期分步打"歼灭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不变,组长仍由市长吴显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国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寇德松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继续按要求落实好相应机构和人员。

三、参评部门

市委、市政府决定,*3年行风评议市级参评部门由去年的57个单位和部门扩大到69个单位和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药监局、商检局、烟草局、综合执法局17个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经贸委、发展计划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林业局、畜牧局、乡镇企业局、统计局、房管局、体育局、粮食局、规划局23个部门;社会服务部门:供电公司、农电局、邮政局、旅游局、建行、农行、工商行、中行、农发行、人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移动公司、通信分公司、联通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供销社、广播局、报社22个部门;窗口部门:人民医院、中医院、管道局医院、交警支队、自来水公司、火车站、汽车站7个部门。各县(市、区)也要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定参评部门,并把驻乡基层所站列入参评范围。(窗口部门和基层所站的评议方案另行印发)。

四、评议内容

1、转变职能,适应市场机制要求。冲破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解决多头审批、效率低下问题。

2、转变作风,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3、履行职责,建设"诚信廊坊"。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言而无信、履约率低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三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搞好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健全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5、领导重视,确保工作落实。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行风评议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促进部门总体水平的提高。

五、工作机制

突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公开承诺制度。实行标准化承诺,强化承诺刚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立足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单位容易发生的问题、影响经济环境建设的问题,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一两个内容进行承诺。在标准确定上坚持"四条腿"走路,即:外边引,看先进地区的标准是什么;自身认,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标准;群众提,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选取较为突出的内容;专家定,组织上级领导、群众代表定格定位。承诺的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民主监督制度。市、县两级都要聘请行风监督员,市级不少于300名,县级不少于100名。要把那些政治敏锐,素质较高,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公道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了解民情、民意,能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志选聘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在更高标准上确定评议代表和监督员的职责范围,量化标准和目标责任,做到有序监督、有效评议,既不失职,又不滥用职权。对发挥作用好、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及时进行解聘或撤换。三是坚持讲评制度。进一步拓展延伸明察暗访机制,通过暗访摄像、群众举报、查处案件、电话咨询等形式,找出症结,对症讲评,对症施治。同时,建立和完善评议代表和监督员巡视走访制度,定期组织他们到各单位、各行业进行巡视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各部门、各行业的行风状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市、县两级每半年讲评一次,参评部门每季度讲评一次。四是坚持阳光投诉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参评单位面对面地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同时,参评单位的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实地解决问题。五是践诺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在调查处理结束后10天内,通过新闻媒体和单位公示栏对外公布。同时在11月份要对照年初公开承诺的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六是坚持奖惩措施。评议结果定为三类,即优秀、先进、达标。各类的前4名为优秀单位,5-9名为先进单位,7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获得先进以上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达不到75分的要进行集中剖析,查找原因,重点整顿,连续两年不达标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六、评议形式和办法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采取市、县统一方案,统一部署,分类评议的办法进行。具体形式是问卷测评、听证考核和日常考核。

(一)问卷测评

1、问卷数量及分配。全市问卷总数为8000张,具体分配数量为:三河、霸州、文安各800张;永清、固安、香河、大城各750张;大厂、广阳、安次各600张;开发区300张;市直500张。各县(市、区)不能随意增减票数(测评票由全市统一印发)。

2、问卷测评主体。问卷测评主体要包含社会各阶层。①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业,外资、合资企业,乡镇、私营和个体企业;②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街道,县乡级领导干部,工人、农民和下岗职工;③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全员问卷测评。问卷测评方法采取随机抽取测评主体,由市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到县(市、区)集中测评现场监督,当场清点票数后,密封带回市里统一汇总。

3、问卷统计。由市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统一组织抽调与参评部门无关人员对市直及各县(市、区)问卷测评票集中统一汇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进行。

(二)听证考核

听证考核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听证质询(7月份)。由市、县(市、区)纠风办负责组织评议代表、社会监督员对参评部门存在的问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拿到听证会上,进行质询。届时,党委、政府主管参评部门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将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公开,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部门进行整改或完善。第二步,听证考评(11月份)。由参评部门主要领导简要报告本部门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然后由评议代表当场提问或质询,参评部门当场解答,最后由评议代表当场填写测评问卷。评议代表主要是从选聘的监督员中产生:市级100名,县级50名。为搞好听证考评,评议代表实行轮换制,在召开听证考评会的前一天从行风监督员中随机抽取,并严格保密。听证考评按照参评部门的类别分别举行。县(市、区)的听证考核,要提前通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派人参加,县级听证考核的测评问卷由市级统一进行统计。举行听证考核时,参评部门人员不能作为代表进行填票。

(三)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由市、县(市、区)纠风办负责。主要依据评议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打分。平时要建立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据。具体内容:(1)部门和行业召开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会议;(2)对全年行风建设做出了安排计划;(3)本机关建立了行风建设专门机构;(4)找出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5)建立健全了行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6)本行业和部门重点纠正的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和单位公开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7)总结出了行风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上报;(8)每月书面报一次行风建设情况;(9)对群众向单位举报的行风问题解决情况每两周向市纠风办书面反馈1次;(10)市纠风办要结果的案件按时上报处理意见或整改结果;(11)出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情况;(12)群众在市长热线电话中反映的有关行风问题解决情况;(13)标准化建设情况;(14)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解决,被上级查处或被省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扣分;(15)明查暗访中,查出问题的扣分。

(四)计分方法

市直参评部门得分=本级得分(问卷测评分×70%+日常考核分×10%+听证考核分×20%)×40%+县(市、区)直部门平均分×60%;

县(市、区)直参评部门得分=问卷测评分×70%+日常考核分×10%+听证考核分×20%。

市、县两级均不允许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

七、评议步骤

评议时间自*3年4月至*4年3月,分6个步骤进行。

1、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4月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2年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暨*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部署大会。各参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行风整顿,并研究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找准存在的重点问题,尤其是执法部门要突出研究如何规范执法问题,窗口部门如何服务问题。

2、参评部门公开承诺。4月份,结合ISO9000认证内容,各参评部门确定具体标准通过当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部门都要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请社会各界监督。纠风办将对各单位、部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将暗访情况反馈到参评单位,并督促纠正到位。

3、组织听证质询会。6-7月份,召开参评部门听证质询会,听取参评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情况,参加会议代表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对参评部门提出问题和建议。

4、参评部门自查自评。8-9月份,参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和年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对本部门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及整改打算。同时对行风建设搞的好的部门在全市推广经验。

5、年度考核。10-12月份,组织问卷测评、听证考核和日常考核。

6、总结表彰、部署下年度工作。*4年3月份,召开全市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大会,公布*3年度评议结果,向优秀、先进单位颁奖,部署下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八、几点要求

1、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务求工作实效。评议工作中,要处理好"纠"、"评"、"建"的关系,使评议成为参评单位和部门联系群众、加强行风建设的桥梁和纽带。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充分利用"阳光热线"、"阳光投诉"、行风监督员、行风热线电话和深入基层等渠道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有效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2、要与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特别是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以行风评议为"龙头",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加以落实,通过行风评议推动纠风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新成效。

3、要规范评议程序,保证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范围发放测评票,并组织好投票。二要选好评议代表。评议代表要具备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条件。三要科学统计,不出差错。各级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民主评议行风的问卷统计工作。四是举行听证会时,参评部门人员不能作为代表填票,以免影响评议的公正性。

4、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行风评议工作。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修改评议资料,改变评议结果;隐瞒或销毁原始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诱导群众进行虚假评议;测评和考核结果统计出现重大失误;接受参评部门宴请、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参评部门不得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评议;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凡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参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