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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

依法行政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目的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

二、评议考核的组织工作

评议考核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议考核遵循的原则

评议考核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评议考核的范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所属依法取得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含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五、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对各乡镇政府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并执行统一的评议考核标准。

(二)对部门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阶段性任务、行政执法预期目标、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等。

部门除执行统一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外,还应执行专用的评议考核内容和标准。专用的内容和标准由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内容应当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总体取向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和岗位职责的具体情况、特点确定的行政执法阶段性任务和预期目标,并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审核后印发实施。

六、评议考核的方式

评议考核实行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日常考评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内部评议考核与外部评议考核相结合,原则上采取百分制形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阅有关依法行政资料或者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检查、调阅抽查或者备案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

(三)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四)组织明察暗访、专题调查,新闻报道跟踪调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

(五)组织召开座谈会或者面向社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在行政机关网站设立征求意见专栏、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问卷调查;

(六)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状况进行人民满意度调查;

(七)征求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八)评议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建立被评议考核单位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档案,将平时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在案,年终按照评议考核档案记载的内容对被评议考核单位作出评价。

七、评议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将评议考核情况及时反馈被评议考核单位。

(二)被评议考核单位应当在收到评议考核结果后2日内提出意见。

(三)评议考核机关针对评议考核单位的意见进行复核,最终确认评议考核结果并向被评议考核单位通报结果。

(四)向县政府报告评议考核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总体目标考核结果之中。

八、奖惩办法

(一)对经评议考核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在评议考核中发现的下列问题,评议考核机关应当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属于情节严重或者被评议考核单位及个人不接受限期整改意见或者逾期不整改的,由评议考核机关督促整改,并视情况提出通报批评或者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依法予以处理:

1.未按规定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或进行相关制度建设的;

2.隐瞒违法行为,袒护、包庇违法人员情节较轻的;

3.对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而不追究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经社会各界评价,执法形象较差的。

九、本方案自之日起施行。